新华网石家庄7月13日电(记者董智永)记者从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本月起至12月31日,石家庄市将深入开展基本药物质量监督检查活动,对药品的生产、流通以及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切实保障基本药物质量安全。
根据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关于深入开展基本药物质量监督检查活动的实施方案,在药品生产环节,将从技术人员队伍、原料辅料、生产工艺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在药品流通环节,石家庄市将对基本药物配送企业专项检查,围绕购进渠道和储存条件,重点检查票据、资质、药品阴凉低温保存情况以及执业药师配备、药品批发企业中药材及中药饮片高级鉴别师配备情况,强化基本药物购销存全过程监管。在药品使用环节,石家庄市将对省、市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基本药物购进和使用情况、产品与供货单位资质证明备案情况。
同时,石家庄市将积极推进基本药物生产、经营企业的动态监管模式,大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健全企业监管档案,实施诚信等级考评和信息公开,实行诚信动态监管分类,对失信企业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和频次。推行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和安全性评价制度,积极推进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建设。
此外,石家庄市还将大力推进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工作,完善基本药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对列入基本药物目录的品种,未入网及未使用电子监管码统一标识的,一律不得参与基本药物招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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