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人社局公布了北京市第十九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名单,本市新增40家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自2012年1月1日起,参保人员在上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即可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北京市第十九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显示,40家医疗机构包括东城区4家、西城区3家、朝阳区4家、海淀区9家、丰台区2家、石景山区2家、房山区2家、昌平区3家、顺义区1家、大兴区8家、怀柔区1家、平谷区1家。
目前,市民只要登录市人社局网站(www.bjrbj.gov.cn),即可了解这40家医疗机构的详细信息。(记者赵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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