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握个手也会传染

2016年05月26日 06:55 家庭医生在线
微博 微信 空间 分享 添加喜爱

  握手不会传染爱滋病,相信很多人都已经知道,但梅毒却可能通过握手传播,就不为人所共知了。

  邓某是海珠区南洲路某水厂的民工,因车祸到医院求诊,入院时做性病三项常规检查验出梅毒。他爱人随即做了检查,也查出同样的疾病,就连家里一岁半的婴儿也不能幸免。据该院皮肤科医生说,在排除了先天感染、产道传染等因素外,孩子后天在与母亲的密切接触中感染的可能性最大,如亲吻(硬下疳长在嘴唇内的话)、握手、拥抱及一起洗澡时传染。

  用避孕套仍有三成“中招”

  据介绍,梅毒螺旋体大量存在于皮肤黏膜损害表面,也见于唾液、乳汁、精液、尿液中。从破损的皮肤黏膜进入人体后,数小时即侵入附近淋巴结,在 2~3日经血液循环播散全身,大约经3周的潜伏期,在入侵部位发生初疮,这是一期梅毒。此后机体产生抗体,螺旋体大部分被杀死,硬下疳自然消失,进入无症 状的潜伏期,此即一期潜伏梅毒。如果在6个月到2年内又复发者称为二期复发梅毒。

  由于梅毒不痛不痒,出了皮疹也能自愈,因此不易引起病人注意。某高校一研究生在献血时查出患有梅毒,她自述为遭遇强暴所致,事后没去医院检查治 疗,因此传染上梅毒自己也不知道,检验出来的时候已经发展为二期了。据调查,男性一期梅毒与女性发生关系的话,女性“中招”的几率高达60%~70%,即 使使用避孕套,仍有30%的失败率。

  便后不洗手握手也传染

  梅毒是由苍白螺旋体(又称梅毒螺旋体)引起的一种慢性传染病,主要通过性接触传播,早期梅毒最具有传染性。梅毒的皮疹除了长在阴茎冠状沟、阴茎包皮、龟头和阴囊上外,有的也会长在指头、嘴唇和眼睑内。

  一期梅毒的创伤面里含有很多梅毒螺旋体,如果病人的皮疹长在手上,与人握手的话,就有可能传染给他人。因为梅毒螺旋体可从破损的皮肤黏膜进入人 体,而很多人并不清楚自己手上有小损伤,这样与梅毒病人握手就很容易“中招”。就算皮疹没长在手上,梅毒病人小便出来没洗手便与人握手的话也会造成“麻 烦”。因此,梅毒的化验单上医生会标上危险的字样,以防检验人员职业传染。

  早期治疗治愈不用100元

  唐增奇指出,如果脚板底与手掌心长出环形、铜红色的皮疹,本人与配偶又有不洁性接触史,便可怀疑为一期梅毒。临床表明,一期梅毒的皮疹不用药物 自己也能好,不痛不痒,但同样具有传染性。因此,梅毒必须早期、足量、正规按计划完成疗程,性伴侣必须同时治疗;治疗前及治疗期间禁止性生活,并进行疗后 随访,抗梅毒药物以青霉素为首选。早期梅毒患者如果及时进行充分的治疗,30%可以根治,下疳治愈率可达100%。而到了三期梅毒出现骨、关节、心血管及 神经系统损害的话,愈后就较差了。

  梅毒并不难治,真正治愈的费用不到一百元,很多病人到私人诊所求医花了几千上万无法痊愈,才会到正规大医院收拾“烂摊子”,这时已经耽误病情了。

  梅毒的主要传染方式有哪些?

  梅毒病人是唯一的传染源。性接触传染占95%。主要通过性交由破损处传染,梅毒螺旋体大量存在于皮肤粘膜损害表面,也见于唾液、乳汁、精液、尿液中。

  未经治疗的病人在感染一年内最具传染性,随病期延长,传染性越来越小,病期超过4年者,通过性接触无传染性。

  梅毒螺旋体亦可通过干燥的皮肤和完整的粘膜而侵入。少数可通过接吻、哺乳等密切接触而传染,但必须在接触部位附有梅毒螺旋体。由于梅毒螺旋体为 厌氧性,体外不易生存,且对干燥极为敏感,通过各种器物的间接传染,这种可能性极少。输血时如供血者为梅毒患者可传染于受血者。

  先天梅毒是患有梅毒的孕妇通过胎盘血行而传染给胎儿。一般在妊娠前四个月,由于滋养体的保护作用,梅毒螺旋体不能通过,故妊娠前四个月胎儿不被感染,以后滋养体萎缩,梅毒螺旋体即可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传染胎儿。

  梅毒患者要养成的良好生活习惯

  (1)治疗要坚持早期进行、足量用药的原则。青霉素对梅毒螺旋体有杀灭作用,副作用又小,只要配合医师坚持治疗,就会收到减少并发症、治愈疾 病、及早恢复健康的作用。治疗期间,其配偶也需要进行检查,必要时接受治疗。治愈后要求定期复查,有复发征兆时,抗生素的用量要加大。

  (2)注意生活细节,防止传染他人:早期梅毒患者有较强的传染性,晚期梅毒虽然传染性逐渐减小,但也要小心进行防护。自己的内裤、毛巾及时单独清洗,煮沸消毒,不与他人同盆而浴。发生硬下疳或外阴、肛周扁平湿疣时,可以使用清热解毒、除湿杀虫的中草药煎水熏洗坐浴。

  (3)早期梅毒患者要求禁止房事,患病两年以上者也应该尽量避免性生活,发生性接触时必须使用避孕套。如果患者未婚,那么待梅毒治愈后方允许结婚。

  (4)二期梅毒发生时会出现全身反应,此时需要卧床休息。患病期间注意营养,增强免疫力。

  (5)患病期间不宜怀孕。如果患者发生妊娠,治疗要尽早开始。是否保留胎儿,应根据孕妇的意愿执行。

标签: 梅毒

推荐阅读
聚焦
关闭评论
专栏+ 更多

评论有奖|古城老院里的欧洲精品葡萄酒宴

评论文章,说出您对美食配美酒的感受或经历,转发邀赞,收到…[详细]
评论有奖|古城老院里的欧洲精品葡萄酒宴
热门搜索
健康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