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诊所出人命首判房东担责

2013年05月30日09:55  新华网  

   原标题:黑诊所出人命 首判房东担责 法院认定房东明知房客非法行医仍未阻止 赔偿5万元

  黑诊所治死人后,死者家属将出租房屋的房东告上法庭,要求房东连带赔偿19万余元。昨天上午,此案在朝阳法院开庭,法院当庭认定房东梅先生明知黑医生张富有非法行医,但未采取措施阻止,未尽到监督管理义务,应承担部分责任。法院判决梅先生对张富有应负担的赔偿款中的5万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据悉,该案是本市首起因房客非法行医而判决房东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案例。

  延误抢救致病人死亡

  梅先生家住朝阳区金盏乡皮村,他将家里闲置的房屋全部出租。2011年3月,没有医师资质的河南农民张富有以每月600元的价钱,承租了梅先生家两间临街的铺面房开办了一家黑诊所。虽然诊所内设施十分简陋,但每天都有十来个人来看病,梅先生的房租收入也有保障。

  去年6月4日中午,赵先生因胸闷不适前往该诊所就医,张富有判断他患心血管疾病。由于赵先生迅速出现脉搏消失等症状,张富有为其注射了过期的硝酸甘油注射液。注射后赵先生仍无任何反应,张富有继续进行心脏按压和人工呼吸,并拨打急救电话。因延误了救治时间,赵先生在医生到达时已身亡。后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决张富有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同时,判决张富有赔偿赵先生的家人死亡赔偿金等34万余元。

  死者家属告房东索赔

  据悉,就在此案发生前一个月,皮村发生过另一起非法行医致人死亡的事件。后卫生部门和村委会对村内的诊所进行了查处,张富有的诊所也因此被责令限期搬离,停止经营。张富有因此停业并返回河南老家,但一个月后,他再次回到皮村继续经营,最终酿出命案。

  张富有获刑后,赵先生的家人将黑诊所的房东梅先生告上法庭。赵先生的家人认为,梅先生明知张富有无行医资格以及营业执照,仍允许其在此继续非法行医,其行为是间接导致赵先生死亡的原因,故应与张富有负有同等责任,应进行赔偿。

  昨天,梅先生委托代理人出庭。代理人说,张富有返回村里是来处理善后事宜的,他并未以诊所的名义营业。且事发时情况紧急,张富有是以个人名义对赵先生进行治疗,梅先生对此并不知情。“梅先生只是租房,不宜对他有太高的要求。”不过,梅先生向警方的陈述显示,张富有回来以后,梅先生看到其出租屋内放着各类中西药,曾经进行过制止。

  未尽监管义务判赔

  法院认为,根据梅先生在公安机关的陈述以及梅先生与张富有同住一处的事实,梅先生对于张富有非法行医的情形是明知的。梅先生作为房屋出租人,应当预见到张富有非法行医可能导致的后果,但其未采取相应措施予以阻止,未尽到对出租房屋的监督管理义务,故也有过错。

  不过,法院也同时指出,现有证据难以认定梅先生参与了张富有的经营及诊疗行为,梅先生的单方过错不足以引发赵先生死亡的后果,其对承租人的审查及对出租房屋的管理义务也不宜过于严苛。

  宣判后,赵先生的妻子表示,虽然法院判决张富有赔偿34万余元,但她至今只拿到2万元,判决梅先生只需连带赔偿5万元太少,毕竟丈夫人没了。而被告方则觉得5万元有点多。

  法官表示,作为普通公民,房东不具有调查权,无法判断房客是否合法经营等,即使要求房客提交相关材料,也不具有相应的审查能力以及辨别真伪的能力。故此,房东的义务应当仅限于在知悉有关主管机关的认定并查处后。房东难以做到对违法行为予以完全制止,但至少应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以及采取必要的措施,尽到积极向有关机关举报的义务。

  晨报记者 颜斐

  来源: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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