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红会被指逼医院捐款换取器官捐献资源

2013年07月08日08:13  新京报  

  “人为干预”器官分配引发利益之惑

  2/3器官未进入卫生部的系统分配,地方红会占有器官捐献资源,被指向移植医院认捐,未公开款项

  器官资源在中国作为一种稀缺资源,成为各方争夺对象。地方红会作为器官捐献的第三方机构掌握捐献者资源,移植医院希望从红会获取这项资源,红会以此要求医院捐款,对捐献者进行救助。医院认为地方红会对捐款账目没有做到公开,有为自己牟利之嫌。这种情况的出现很大程度上与中国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这一计算机分配系统,没有被强制使用有关,使得器官资源在系统外流动。

  今年5月,姚林决定将与深圳红会之间的纠葛摆上桌面。

  姚林是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的器官获取组织(以下简称OPO)的工作人员。在他下定决心说出这件事时,这家医院与深圳红会在器官捐献方面的合作,已进入“霜冻期”。

  已经几个月,姚林没有从深圳红会那儿,得到潜在的器官捐献者信息。按照双方约定,以往,深圳红会的器官捐献协调员发现器官捐献者濒于脑死亡状态,便会第一时间通知姚林。

  “不再提供信息,可能和我们医院不捐款有关。”姚林说,深圳红会凭借所掌握的潜在捐献者信息,要求医院捐款。

  但让姚林不满意的是,“这笔捐款用途的明细,深圳红会从未公开过。”

  中国试点人体器官捐献已3年有余。如今,捐献率不足百万分之一,捐献器官是一种稀缺资源。

  王海波,香港大学李嘉诚医学院研究主任,中国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总设计师。他关注着社会各方力量对器官资源的争夺。

  5月11日,在深圳召开的首届中国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培训会议上,他说,一旦有潜在供体(即器官捐赠者)之争,就会令器官这种挽救生命的稀缺资源待价而沽。还有专家认为一旦有了掌控资源的权力,就会产生权力寻租的“黑洞”。

  器官因缺而贵

  每年1/30的病人能获得器官完成移植;如肝脏的移植费在一些地方约四五十万元

  深圳最早开展了器官捐献试点。高敏现在的工作就和器官捐献有关。她是深圳红会聘请的器官协调员,平日会去医院宣传器官捐献,并和潜在捐赠者家属商谈相关捐赠事宜,包括经济救助。

  高敏的活动能力很强。她的笔记本里,有各地医院的电话。在深圳,或广东其他地方,危重病人脑外伤或脑出血,且愿意捐献器官的,很多医院的医生会第一时间告知高敏。她再通知其他医院的OPO赶来对病人做死亡评估,然后获取器官。

  如今,在深圳红会,有器官协调员3名,他们掌握着广东大量的潜在供体信息。

  这些信息在中国成为一项极为稀缺的资源。目前,每年约有30万人等待器官移植挽救生命,但每年仅有约1万人,可以获得器官并接受移植手术。

  一起移植手术,医院会收取高昂的费用。

  去年,广州中山一院一名刚做完移植手术的病人告诉记者,他的整个医疗费用为100多万。各地的移植费用不尽相同。在南京,每例肝移植,费用为十几万元,但在一些地方可能是四五十万元。

  很多医院的OPO非常希望从深圳红会处,得到潜在供体信息。这些医院都有器官移植资质,都有很多病人来做器官移植手术。他们率先获得器官后,就有机会给本院使用。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表示,以肾移植为例,每一个肾源有几百人在轮候。哪家医院的OPO能得到捐赠信息,就可以优先在本院轮候的病人里消化掉。

  高敏获得捐赠信息后,一般会第一时间通知广州中山一院的OPO。不过高敏坦言,选择将捐赠信息给哪家OPO,有合作习惯问题,但主要取决于“深圳红会和广东省红会的决定”。

  深圳红会另一位器官捐献协调员植瑞能也表示,在他开展工作的宝安区和光明城,如果发现潜在捐献案例,会通知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的OPO,“这是红会领导的指令”。

  一例器官捐10万?

  广州一医院工作人员表示,深圳红会提供捐献者信息有价格标准,且用途不公开;深圳红会否认

  早在2009年,孤身探索“器官捐献”的深圳红十字会,就与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开始合作。姚林回忆,当时,几乎没有医院愿意使用人死后捐献出来的器官,因为担心“质量不好”,而自己所在的医院,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开始跟深圳红会合作。

  但到了今年5月下旬,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的OPO与深圳红会的合作关系可能会中断。该院一名人士说,与他们医院合作的器官协调员,转告了深圳红会的意思,以后可能不会提供捐赠者信息了。

  而在5月11日,该院OPO的主任霍枫教授还在公开场合表示,他们计划每半年或一年向深圳红十字会捐赠款项,用于器官捐献者身后贫困家庭的救助。

  该医院内部人士告诉记者,深圳红会要求医院捐钱的理由是,要建立人体器官捐献人道救助基金。

  在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地区,90%捐献者的家庭面临生活困难问题。捐献者在生病治疗过程中一般会产生大笔医疗费用,对于很多家庭来说,承受起来都比较困难,甚至因病致贫。

  深圳红会副会长赵丽珍曾告诉记者,他们2004年设立了一个针对住院贫困人群的医疗救助专项资金,目前主要是从这部分资金里拿出一部分,用于器官捐献的医疗救助。

  广州一家移植医院的OPO工作人员表示,深圳红会对于提供的捐献案例信息,有具体的价格标准,平均每一例完成器官获取的捐献为10万元。“但这笔钱具体怎么用,社会并不知情。”

  深圳红会的两名器官协调员对记者说,他们会跟家属说明,捐献者身后丧葬费等人道救助资金不超过2万元。很多捐献者生前的医疗欠费,红会尚无专项救助基金,只能通过媒体呼吁好心人捐助。

  由于救助资金使用不透明,医学界一些人士认为,红会持潜在供体(捐献者)资源,人为干预捐献器官流向,并有为自己牟利之嫌。

  姚林表示,他不知道深圳红会是否牟利,但红会应公布这笔款项用途的明细。

  昨天下午,深圳红会副会长赵丽珍对新京报记者表示,要求医院捐赠的数额,每一例情况都不相同,没有平均捐款10万的说法。她没有向记者透露要求捐款的具体数字。但她表示对于捐献者的医疗(欠费)救助,主要依靠移植医院的捐款。

  她说受益最大的是移植医院,医院应该从患者的手术费等费用中拿出一部分利润,来支付捐献者的医疗欠费,她说合作的医院捐款不及时,“我们不得不挪用其他公共经费暂时填补”。

  对于捐款并不公开的质疑,赵丽珍表示,对捐款的医院,红会会定期为其列一个表格,包括协调捐献了多少案例,每个案例支出了多少救助款,器官捐献协调员的工作经费等等。

  但赵丽珍认为,上述捐款的具体收支情况,包括工作经费,没必要对社会公众公开。

  对于赵丽珍的说法,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的姚林说,医院目前尚未看到深圳红会对捐款具体用途的报告。他认为,若捐款用于器官捐献者的救助,使用明细应该做到公开可查询。

  “收了捐款没人做事”

  南京红会被指收取捐款但不积极宣传器官捐献;南京红会表示捐赠者少由社会环境而定

  江苏也存在地方红会让医院认捐。业内一名医生说,一例器官捐献成功,接受器官移植医院会向地方红会捐赠5万元左右,作为捐献者身后的人道救助资金。

  但有医生表示江苏情况和深圳不同的是,首先是医院自己去发现潜在供体,家属明确有捐赠意愿后,再通知红会来签署知情同意书等。

  “医院自己做不了捐献,必须有红会做第三方见证和监督。”江苏省人民医院器官移植中心肝移植医生邵文雨说,这是国家规定的。

  邵文雨说,中国在建立器官捐献体系时,引入红会作第三方机构,是为了杜绝器官捐献沦为交易,所以让红会承担器官捐献登记和见证等职能。

  邵文雨认可红会收取捐赠款,但他不认可的是,红会拿了捐款,却几乎没做事。“从没在居民区或闹市区,看到江苏红会的工作人员宣传器官捐献”。

  八一医院肝病中心肝移植医生陆雷也有同感。不过他也表示这和机制有关。据他介绍,试点三年半,南京市红会人体器官捐献管理办公室仅有一个人,还不是全职;曾经来过一个大学生,因为不可能有编制,已经离开。

  据了解,今年到目前为止,江苏完成的公民身后器官捐献,只有两例,三年只有33例。

  邵文雨说,在江苏的很多基层医院都不了解器官捐献,什么时候可以捐献,怎样捐献,老百姓更不知道。邵文雨认为,如果器官捐献不尽快做起来,江苏省的移植中心会最终萎缩。“因为等待者实在太多。”

  对于医生们的说法,南京红会人体器官捐献管理办公室主任刘文华不认同。

  “器官捐献工作刚起步,财政没有投入,红会也拿不出这笔钱,只有跟移植医院商量,他们做器官移植手术也是赚钱的”,刘文华强调,没有平均每例捐献5万元之说,每个捐献者救助金额有很大不同。

  刘文华介绍,对医院的每一笔捐赠都有正规发票。至于家属接受的救助与医院捐赠数额,是否能一一对应,刘文华称,每例捐献协调工作需要成本,因此,医院的每笔捐赠款,平均比实际救助款多出5000元左右。

  “这个方式他们之前都是认可的,我可以把所有票据复印一份,给他们查。”刘文华说。

  此外,他认为,器官捐献的救助捐款公开机制,需要慎重,“不能让公众误认为,身后捐献器官,家属就可以得到现金补偿”。

  刘文华否认红会只募捐不做事的说法,他说,“现在捐献者少,是社会环境决定的”。

  电脑分配挑战潜规则

  为改变以权钱获取器官的潜规则;卫生部研发计算机分配系统;但2/3器官仍在系统外分配

  在器官源稀缺的当下,由于分配环节上存在人为干预,就容易产生灰色的利益交换,而事实上,相关乱象也时有发生。

  为解决这些乱象,2009年,卫生部委托香港大学李嘉诚医学院的研究人员,研发一套自动分配器官的计算机系统,以做到器官分配的公平、公正,期望改变器官移植领域背后,被公众质疑的“有权有钱才能获得器官”的潜规则。

  这套系统要求医院OPO在获取器官后,将器官的相关信息输入电脑。随后系统会根据一定原则进行分配。

  该系统已投入运行2年,但它并没发挥人们所预想的作用。

  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提供的捐献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五月,全国完成器官捐献总数2250。

  而深圳OPO会议上的一份报告显示,只有约三分之一的捐献进入自动分配系统。

  由于国家没有出台强制性规章,要求器官均由该系统分配,所以很多器官信息没有被输入系统。

  据江苏省人民医院器官移植中心的一名医生介绍,器官捐献试点至今,全省实施的器官捐献,基本不是由计算机自动分配,而由省卫生厅来协调分配。该医生表示,除此之外,卫生厅没有投入更多关注,江苏的器官捐献工作已经面临艰难瓶颈。

  八一医院肝病中心肝移植医生陆雷回忆,去年江苏省卫生厅协调了七八例器官捐献,十几个肾脏,基本都调配给了省人民医院。

  陆雷认为,没有绝对的合适的分配原则,省人民医院的等待病人确实最多,“所以这样分配不尽合理,但我们还是默认了。”

  山东省内的捐献器官,则是由省红会统一分配。山东省红会负责器官捐献工作的杨广宁曾向媒体介绍,这些捐献者的器官均遵从之前制定的“三原则”:谁先发现谁先获取;就近原则;顺序原则。

  卫生部新规仍未露面

  业内人士称,卫生部于去年已开始拟定文件,将对绕开系统、自行分配器官的进行处罚

  来自国家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研究中心的消息显示,目前有70多家医院的OPO,使用了分配系统。

  而按卫生部规定,164家有器官移植资质的医院,都应该设立OPO。也就是说,其中有超过半数的医院,尚未使用国家分配系统分配,获取器官。

  但即便使用该系统的医院,也可能存在人为干预分配的情况。

  国家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在完成器官分配后,会给移植医院发送短信,告知分配情况。

  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的李鹏曾遇到这样的事。他收到了短信,通知说某家医院将有个肝脏分配给他们。李鹏马上打开电脑准备接收,进入系统后,却看到该器官分配被强制终止。

  一般当器官出现变故,无法移植,医院可以强行终止分配。

  李鹏认为,这也可能是,医院出现病人需要这枚肾脏,便终止了电脑分配。

  据了解,卫生部于2012年就在拟定文件,计划在全国的器官移植医院中,强制执行“中国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办法》规定,任何医院或医务人员如果绕开系统,自行分配人体器官,将面临一系列严格处罚。

  这份《中国人体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办法》由卫生部医管司在制定。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当年10月10日,向媒体表示,这个《办法》将于近期印发。

  然而,近一年过去,上述《办法》则迟迟没有出台,区域OPO的建立、运行,也难以迈出实质性的步伐。

  规范运行规则

  高新谱说,今后将制定、规范器官获取组织的运行规则,推动OPO从医院脱离出来,和移植团队分离并相互监督。

  上个月,在优酷网上,一个“江西省器官捐献与分配平台”的视频,引起业内人士关注。

  这是一个不同于卫生部设计的器官分配平台。

  一名业内人士,优酷视频应是红会在招标器官分配系统的方案及系统演示。系统下设有志愿者登记、捐献者登记、等待者登记、器官匹配四个分系统,明显试图复制现已运转两年的中国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

  记者联系中国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询问对江西红会器官分配系统的评价,得到的书面回复:“整个操作流程脱离临床实际,如最重要的血型信息出错,会决定患者的生死,但系统设置的输入过程如同儿戏。器官分配并没有按照国家卫生部发布的分配政策执行,且擅自加入自己定义的分配条款。”

  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副主任刘维新否认视频中的分配平台已经在江西省红会建立或使用。

  刘维新承认,他们也在制定国家的器官捐献相关政策,包括即将要出台的《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管理办法》,“器官捐献救助办法”,未来也包括公平分配捐献器官的政策。

  “但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中心,既不代表红会,也不代表卫生计生委,而是代表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委员会。”刘维新说。

  高新谱是该中心业务部副部长。他不认为地方红会的器官捐献协调员,存在人为干预破坏分配的情况,“只要不将人为分配指向给某位具体患者,不因分配而浪费器官”,都是可以接受的探索。

  高新谱认为,最重要的工作是如何避免利益冲突,隶属于器官捐献管理部门管理的协调员在器官捐献过程中作为第三方的见证作用不可替代,这也是整个器官捐献体系建设中的重要设计,此外,今后将参考国际经验制定、规范器官获取组织的运行规则,逐步推动OPO从移植医院脱离出来,和移植团队分离并相互监督。

  高新谱进一步说明,在卫生计生委(原卫生部)委托、中央编制办批复等文件的有力支持下,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被赋予了协调员资格认定的权力,相关印章已得到公安机关审批,近期将进行全国器官捐献协调员的培训及资格认定工作,此外,在卫生计生委(原卫生部)委托下承建的“国家器官捐献者登记管理系统”已取得重大进展,该系统由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近期将开通公众线上报名功能。

  7月8日,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的姚林表示,上个月,医院已将捐款打给深圳红会,双方关于器官捐献的合作将继续。

  (文中姚林为化名)

  南京红会的刘文华介绍,对医院的每一笔捐赠都有正规发票。至于家属接受的救助与医院捐赠数额,是否能一一对应,刘文华称,每例捐献协调工作需要成本,因此,医院的每笔捐赠款,平均比实际救助款多出5000元左右。

  他认为,器官捐献的救助捐款公开机制,需要慎重,“不能让公众误认为,身后捐献器官,家属就可以得到现金补偿”。

  (原标题:“人为干预”器官分配引发利益之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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