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红会否认:逼医院认捐换器官捐献资源

2013年07月09日09:50  南方都市报  

  原标题 [粤红会否认:逼医院认捐换器官捐献资源]

  南都讯 昨日,有北京媒体报道称,国内部分地区器官捐献与移植存在"利益交换"潜规则。

  地方红会(如深圳红会等)掌握捐献的器官资源,移植医院(如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等)希望从红会获取相关资源时,地方红会存在人为干预捐献器官流向的可能,并以救助捐献者名义,"要求"医院捐款,否则就可能以停止提供捐献器官信息相要挟。而医院向地方红会捐赠的款项使用情况,却从未公开。地方红会有为己牟利之嫌。

  该报道称,上述乱象的出现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大量捐赠器官信息未被强制纳入卫生部的中国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导致三分之二的捐赠器官资源在系统外流动,为地方红会占有。

  昨日,南都记者针对上述报道展开调查。

  回应

  对社会募集资金(含移植医疗机构捐赠),红十字会应该委派第三方组织进行监督,确保捐款被用到了实处。若是藏着掖着,恐怕公信力更会打折。

  深圳红会:25例器官捐献共收捐款15万相关账目将公开

  深圳市红会器官捐献办公室工作人员孟伟接受中广网采访时表示,查阅数据后获悉,从2010年3月开始捐献器官试点后,深圳红会和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共有25例成功的器官捐献合作。截至昨日,这25例器官捐献共获捐款15万元。孟伟称,相关账目往来和财务信息将公开。

  深圳红会相关人士表示,2010年3月,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卫生部联合下发文件,要求采取"政府投入一点、医院支持一点、社会募捐一点、受益者拿出一点"的方式筹集人体器官捐献基金。深圳红会接受到的每一笔定向捐赠,都会向捐赠方开具《广东省接受社会捐赠专用收据》。同年7月21日,深圳制定《深圳市红十字会器官捐献专用金管理办法》。社会募集资金(含器官捐献受益者、移植医疗机构、社会爱心企业/人士捐赠等),统一进入市红十字会人道救助专用资金账户专门项目,专款专用,每年接受市财委和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审计。

  省红会器官捐献办公室副主任:粤器官捐献100%通过系统分配

  广东省红会器官捐献办公室副主任李劲东昨日表示,广东的器官捐献100%通过中国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分配。红会仅作为第三方见证捐助过程。

  李劲东称,红会公开基金使用情况涉及到捐献者隐私。很多捐献者家属希望对捐献情况进行绝对保密。就算匿名,也可能造成困扰。因此,地方红会也很为难。

  焦点

  (地方)红会负责的是宣传动员、报名登记、捐献协调,但并不参与器官的分配和移植。器官分配是由隶属于国家卫计委的第三方机构中国人体器官分配和共享系统进行的。而器官移植由有资质的医疗结构完成,红会根本不参与这两个过程,也谈不上利用资源去干扰分配。

  人为干预?红会是否有资源分配权

  据北京媒体报道,深圳红会聘请的器官协调员掌握广东大量的潜在捐献器官供体信息。很多医院的O PO (器官获取组织)都非常希望从深圳红会处得到潜在供体信息。选择将信息给哪家O PO,有合作习惯问题,但主要取决于"深圳红会和广东省红会的决定"。捐赠器官的流向分配,存在人为干预,容易产生灰色的利益交换。

  深圳市红十字会器官捐献办公室工作人员孟伟接受中广网记者采访时介绍,2010年3月,我国开始试点器官捐献工作。试点后,红会负责的是宣传动员、报名登记、捐献协调,移植过程的见证以及缅怀祭奠和困难救助,但并不参与器官的分配和移植。他表示,器官分配是由隶属于国家卫计委的第三方机构中国人体器官分配和共享系统进行的。而器官移植由有资质的医疗结构完成,红会根本不参与这两个过程,也谈不上利用资源去干扰分配。比如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在深圳获取器官,分配和移植由前者做,深圳红会根本不会参与,只需要分配后给深圳一个表格,告诉器官分配给了谁即可。

  深圳红会相关人士告诉南都记者,2010年3月,启动人体器官捐献试点以来,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等先后派人来深圳红会沟通,希望与后者共同开展器官捐献,获得深圳红会同意。

  按照有关规定,深圳红会发现潜在器官捐献者信息便会及时告知上述两家医院,由其派出团队进行捐献者的病情评估、器官获取、分配、移植等,红会不参与器官分配和移植等,也不存在不及时通报潜在器官捐献者信息给其他移植医院的情况。

  深圳红会相关人士还称,早在2010年,总部设在深圳的中国器官捐赠共享平台就已开始分配本地捐赠的器官,当器官捐赠协调员输入器官信息之后,有电脑系统自动为器官进行分配,从而避免人为干预可能性。

  广东省红会器官捐献办公室副主任李劲东则表示,广东100%的器官捐献都是通过以上系统来分配,"红会只是作为第三方,见证器官的捐助过程"。

  但深圳某医院的相关负责人则表示,因为器官资源相对稀缺,争夺相当激烈。因为规则的不明朗,也导致出现一些乱象。之前曾发生过这样的事情:捐赠者在本院死亡,而本院明明有移植资质,器官捐赠协调员却通知广州的医院获得。根据获取组织优先移植器官的原则,导致本可以留在深圳的器官流失。

  其中是否涉及到"捐款"问题,以上负责人表示不好说。不过希望能够尽快将"游戏规则"明朗化,确保有真正公正的机构来主导器官分配,真正避免人为操纵的空间,恢复民众对器官捐赠信心。

  为己牟利?红会是否要挟医院捐款

  据北京媒体报道,深圳红会凭借掌握的潜在捐献者信息,要求医院捐款,建立人体器官捐献人道救助基金。已经几个月,爆料的医院O PO工作人员没能从深圳红会得到潜在的器官捐献者信息。该工作人员猜测,"不再提供信息,可能和我们医院不捐款有关。"报道称,这笔捐赠款项从未向医院和社会公布过。由于救助资金使用不透明,医学界一些人士认为,红会持潜在供体(捐献者)资源,人为干预捐献器官流向,并有为自己牟利之嫌。

  这种说法在李劲东看来,有些"莫名其妙",他表示,有器官捐献信息,通知哪家单位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医院的病人和供体是否相匹配。他说,从2010年人体器官捐献试点以来,广东省器官捐献的数量就在不断增加。2010年有15例,2011年有34例,而2012年增到113例。但政府相关的补助并未发生变化,对捐助者家庭的援助基金,目前还存在很大的缺口。

  深圳市眼科医院角膜及眼表病区主任、深圳眼库执行主任姚晓明认为,器官捐赠人,大部分捐赠者的家庭都非常贫寒,需要一定经济支持。而患者被确定脑死亡后,要保证器官生命力,抢救医院仍会对其进行生命支持,医疗费用都会持续增加。而这笔费用,算在捐赠者家庭的头上显然是不公平的。如果还让他们承担一笔不菲的医药费,事实上会对捐赠器官产生消极后果。

  据悉,2010年3月,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卫生部联合下发红总字〔2010〕13号文件《关于印发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指出红十字会要适时建立人体器官捐献基金,采取"政府投入一点、医院支持一点、社会募捐一点、受益者拿出一点"的方式进行多渠道筹集。同年7月21日,深圳制定了《深圳市红十字会器官捐献专用金管理办法》。

  该《办法》规定,社会募集资金(含器官捐献受益者、移植医疗机构、社会爱心企业/人士捐赠等不属于财政资金),统一进入深圳市红十字会人道救助专用资金账户设立的专门项目,专款专用,每年接受深圳市财委和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审计。

  自2010年以来,深圳红会与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共合作实施25例多器官捐献。截至目前,广州军区总医院定期向深圳红会共捐款15万元,用于支付器官捐献者的医疗欠费、困难器官捐献者家庭的人道救助和必要的办公经费支出。

  不过,姚晓明表示,即便官方初衷是好的,依然需要透明公开的信息发布。红十字会应该委派第三方组织进行监督,确保捐款被用到了实处。若是藏着掖着,恐怕公信力更会打折。深圳市红会器官捐献办公室工作人员孟伟则对媒体表示,深圳红会器官捐献所有账目往来和财务信息都会公开。

  爆料者是谁?

  昨日北京媒体报道中提及的爆料者为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器官获取组织(O PO )工作人员姚林。昨晚该院发布情况说明,当中回应称,该院没有接受该北京媒体采访;经核实,该院O PO机构无工作人员以"姚林"身份爆料;该院器官捐献工作一直严格按照国家政策法规和相关管理制度实施执行。

  红十字会要适时建立人体器官捐献基金,资金采取"政府投入一点、医院支持一点、社会募捐一点、受益者拿出一点"的方式进行多渠道筹集。

  2010年3月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采写:南都记者 李榕 文婷 王道斌 万蜜 黄雅熙 实习生 谢旭

  整合:陈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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