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排污标准过低致污水虽达标但仍然污染环境

2013年08月13日08:11  经济参考报  

  ■水殇·下篇

  排污标准过低“合格污水”引众怒

  □记者 刘宝森 王昆 程士华 方列 济南 石家庄 合肥 杭州报道

  河北邢台市边村位于石家庄市“排污沟”洨河边。村民卜宪存指着远处的农田说,去年秋天种了5亩玉米,玉米秀穗的时候,用河水浇了一次,结果玉米只长了膝盖高,玉米棒芯都变黑了,没结一粒米。  

  《经济参考报》在洨河边上看到,河水颜色较深,散发着刺鼻异味,不少地方泛着白色泡沫。但石家庄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却表示,排入洨河的水都是经过污水厂处理过的达标的水,从近年来的监测数据看,水质总体呈现不断改善的趋势。

  一边是环保部门宣称“污水达标”,一边是民众意见很大忧虑很重,冰火两重天的差距根源何在?环保专家认为,现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未能和环境需求无缝对接,污水虽达标,却对环境仍会造成污染,是重要原因之一,应当尽快推动排污标准与环境需求无缝对接。

  尴尬:水质达标群众不买账

  环保人士认为,污水排放标准与地表水标准不接轨,是造成环保部门宣称水质达标、百姓却认为污染的重要原因。目前,我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一些主要污染物排放限值,远远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造成了达标的污水依然污染环境的尴尬局面。

  以作为一类污染物的重金属铅为例,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地表水含铅量高于0.1m g/L则为劣五类水,就已经基本丧失水体功能,但涉铅企业排污含铅标准却定在1m g/L,两者差距极大。在长期缺水的地区,企业所排污水已经成为一些河流沟渠的主要补给水源,环境稀释能力几乎完全丧失,被严重污染的水体随后又将重金属污染传递给土壤、农作物,造成更大范围内的污染。

  记者在多地采访了解到,虽然经过处理的污水达标排放,但生活在排污河流周边的群众仍然有很大的意见。

  此外,公众对水质是否达标的评价除了抽象的指标外,主要是气味和颜色,而当前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的效果在很多地区与群众“蓝天碧水”的期待仍有差距,一些河流污水的气味和颜色未能有效处理,更让他们误认为污染治理收效不佳。

  近日,《经济参考报》记者沿着洨河来到石家庄赵县屈西章村。村民赵京新告诉记者,洨河的水浇了可以省化肥,到了六七月份河水味道很大,如今村里也不敢用了,都换成了机井灌溉,因为邻村有浇死庄稼的。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院长马中说,排污单位花很少的钱,就能把污水处理成达标水排放了。处理之后,排出去污水的污染物浓度要比地表水环境浓度高,也就是说达标排放的水依然是污水。长期以来,我们的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都是按照低标准排放。

  怪象:达标污水依然污染环境

  山东省环保厅厅长张波介绍说,不同行业的排放标准,在区域管理中,难以有效约束区域排污总量,从而导致虽然所有排污单位都完全达标,但水体的质量与地表水功能区划的要求仍然相去甚远。

  《经济参考报》记者在河北、山东、北京等地采访了解到,部分行业排污依据本行业的排放标准,没有行业标准的企业排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在行业标准中,以《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为例,其对主要水污染物C O D (化学需氧量)的排放限值为100毫克/升,这意味着只要企业将C O D指标处理到100毫克/升就可以直接排入环境。

  但百姓切身感受的环境却是其生存环境之内的水体。这类水体主要是地表水,而评价地表水质量好坏的标准主要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这一标准将地表水划分为Ⅰ类-Ⅴ类,以其中的主要污染物之一CO D为例,这个标准基本项目标准值中规定CO D大于40毫克/升就为劣Ⅴ类水。这就会产生一个尴尬的局面:企业遵守标准排放的达标污水对地表水体仍然会产生影响。

  河北石家庄市环保局副局长牛新国告诉记者,当地的企业污水排放主要依据《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这一标准对C O D的限制标准分为三级,其中直接排入地表水环境的允许浓度最高标准为100毫克/升,经过污水处理厂处理的污水最高为60毫克/升,但当地几乎没有地表径流,因此排入环境后仍是劣Ⅴ类水。

  不仅是排污企业,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的污水标准也高于地表水的标准。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戴日成说,现行污水处理厂一级A标准中C O D允许排放浓度最高标准为50毫克/升,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Ⅳ类水C O D标准限值为30毫克/升。“本身是一个干净的湖泊,如果按照这样的标准去排放,就会导致河流和湖泊向Ⅴ类或劣Ⅴ类水体转变。”

  马中认为,目前污水排放标准过低。目前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中的CO D一级A标准是地表Ⅰ类水标准的3倍多,工业排放标准更是地表Ⅰ类水的几十倍,甚至上百倍。2008年以来,我国提高了部分工业行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但仍远远低于地表水的标准。达标排放的工业污水依然比城镇污水污染物浓度高出几倍。

  专家认为,要加强企业污染源头监管,制定更严格的工业企业废水排放标准,使其排放限值与水环境质量标准相协调。

  官员:基层环保工作干得憋屈

  安徽省环境监察局局长黄建树说,作为一名老环保,他经常感到困惑和自责,不明白为什么这些年来,为什么环保工作越干越累,环保问题越来越多,有一种无力感和无奈感。局部有所改善,总体还在恶化,前景令人担忧。一直在强调避免走西方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但现在很多地方还是走上了这条道路。

  “地方环保局终究是归地方政府管,如果主要领导不重视环保,在‘唯G D P’发展思维下,环保局想做好环境把关就十分艰难。”浙江海宁市环保局长姚卫东表示。

  浙江绍兴县环保局副局长郑义民说:“我们县对污染环境的企业查处很严厉,一旦发现偷排就要强制停产三个月,偷排企业受到的经济损失动辄上千万。要严格执法很不容易,因为各方面都会有关系找上门来。要坚持处罚就会得罪人,甚至还有领导,所以有人说环保局长是‘朋友、亲戚、同僚’全部断绝的‘三绝’局长。”

  “现在基层环保工作干的憋屈,环保工作人员流血流汗还流泪,下去调查穿的是老百姓服装,就像游击队。对企业的恶性排污,我们只能责令其改正,环保法应该硬起来,恶意排污,为什么不能进监狱?美国一个企业谎报排污数据,法人坐10年监狱,我们罚的很少,还得等到有重大环境损害人身财产很大的损失才能进监狱。”山东省环保厅一位干部反映。

  “上头让我们干事,可配套的环保资金都始终没有。”山东省平原县环保局副局长张朝清告诉记者“我们搞环保检测,却没有先进的监测设备,查污水靠眼睛看、鼻子闻这种小米加步枪的手段,提高执法能力光吆喝怎么提高?我们局里搞环境监察的部门,十几个人,6部车天天在一线蹿,白天黑夜的熬啊,可还是忙不过来,希望上级部门能加大基层环保执法能力建设。”

  《经济参考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由于许多欠发达地区无法保障县级环保部门的财政支出,一些地方就把主意打到了排污费上。

  “县环保局目前有157人,其中133人为自收自支人员。他们吃什么?只能吃‘排污费’。”河南省一位县环保局长说,“去年全县排污费收入500万元,其中10%上缴中央财政,10%上缴省里财政,80%由县财政返还给环保局,用于发工资、保运转。”一位基层环保干部对此表示困惑:“污染企业成了我们的衣食来源,我们真不知道是该保护环境呢,还是保护污染企业?”

  专家:治污先治“脑”源头治理须强化

  □记者 杨一苗 程士华 王昆 杨洪涛 西安 合肥 石家庄 贵阳报道

  目前,我国水污染程度较深、治理难度较大,涉及水污染的突发事件频发。专家建议,应尽快由权威机构对水污染状况进调查、建立协调机构改变水污染治理多头管理的现状,从制度上扭转G D P政绩观,并从源头抓起不断前移防污治污关口,不断加大水污染治理投入力度。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院长马中、山东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张建等人认为,全面了解我国水质污染状况的分布、程度及主要污染物,是进一步科学防污治污的基础,应由权威机构组织相关科研单位和人员进行全国范围内进行一次调查统计。

  多位环保行业专家学者认为,环境红利是我国能保持续多年经济高增长的原因之一,但目前一些地方的水污染状况已逼近极限,改变G D P政绩观、妥善处理经济发展与环保关系迫在眉睫。

  陕西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司全印建议,国家应该根据资源与环境的容量,反推出环境能容纳的G D P增幅,由此设定G D P发展的环境上限。同时还应测算出治理污染与经济发展的关联图,分别描述G D P保持不同增速时,我国的环境会出现怎样的态势。

  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说,在短期内从根本上改变G D P导向指挥棒的难度很大,因此还要通过制度上制约地方政府的行为。首先要推进环境信息实时公开,制约地方政府对环境执法和环境诉讼的干扰;其次是强化地方党政“一把手”的环保职责,要改革考核政绩的传统模式,实现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还应打造要公众深度参与环保公共事务的平台,让公众对环保公共事务的每一次投诉或举报件件有着落,第一时间处理,第一时间回复,让公众的监督落到实处。

  《经济参考报》记者在多地采访了解到,水资源综合管理没有统一的管理体制、水污染治理多部门,成为当前治污防污的难点之一。目前与水质污染与治理相关的有水务、环保、国土、住建、地质等多个部门,这就造成管理权责不清、管理盲区较多的混乱局面。以与水污染密切相关的水源地管理为例,目前城市与农村、地表水与地下水、水量与水质等管理割裂,多龙治水、政出多门的现象普遍存在,造成水源地不管供水、供水不管排水、排水不管治污、治污不管回用的现状。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无序,水资源浪费严重。

  对此,北京大学水资源研究中心教授郑春苗、安徽省环境监察局局长黄建树等人建议,水污染防治工作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环保问题是一个社会问题,涉及经济、社会、文化、政治等多个领域,不是仅仅依靠环保部门解决污染问题。因此不仅要从治理企业排污等微观层面考虑,更应当全面考量,比如从区域工业布局、产业产能转移等宏观层面上考虑。因此应尽快从法律角度对水污染治理明确权责,交由统一部门进行协调管理。

  多位环保界人士认为,近年来我国水污染的总体趋势是工业污水控制较严格、农业污染危害渐显、生活污水不断增加。对此,过去边污染边治理的治理模式,在新形势下必须转变为将水污染防治关口前移,从源头控制污染源。

  贵州省环保厅副厅长姜平、陕西省延安市环保局副局长郝明建等人建议,要继续强化环境审批,严格环境准入,建立起有力的源头防控体系。其中在关口前移时应分层次分区域进行,首先是对长江、黄河、淮河等流域水污染严重、环境问题突出的地区进一步加化流域限批,特别是对重点流域的高污染项目实行“禁入制”。其次要对现有落后产能的淘汰也要实行源头控污。对高污染的项目、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减排要求的项目不予批准建设,从源头上杜绝新的水污染源的产生。

  全国人大代表王学求认为目前我国对水污染防治资金的投入力度还需继续加大,应该通过法律规定水污染防治的投入在国民经济生产总值中的所占比例,并以法律形式把政府用在治污防污的基础设施、数据调查与监测、公共污染事件应急处理、环保应用技术研究等方面的基本投入固定下来,该是政府投入的要足额确保,并对无法落实投入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问责。

  山东省平原县环保局副局长张朝清、陕西省西安市环保局水污染控制处处长赵金玉等人建议,在农村必须推行以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加快农村经济发展为主要内容的生态农业生产体系。把现代化科学技术和传统农业精华有机结合起来,逐步增加有机肥料的使用,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同时开发生物农药技术,推广以菌治虫、以虫治虫的生物技术替代农药。并逐步把农村富余劳动力从污染型乡镇工业转移到生态农业建设上来。

  第一现场

  企业偷排污水“众生相”

  多个臭水沟在不断地排放污水,漆黑的水上飘着各种垃圾。烈日炎炎,臭水沟的气味显得十分刺鼻。这是《经济参考报》记者在海南省海口市西海岸采访时看到的一幕。  

  据当地居民介绍,污水大多来自附近的居民区和工厂排水管道,这些污水没有经过任何净化处理,直接排入泄洪渠,然后入海。不仅仅是在西海岸,污水直排现象在海口南渡江、美舍河等主要河道也存在,江河沿线的餐馆污水直排入水现象较为严重。

  千年赵州桥是全世界的骄傲,但桥下洨河中却流淌着从石家庄排出的城市污水。为改善景区环境,河北赵县采用“污水改暗涵”工程,洨河污水从赵州桥上游约700米处,被引入1400米的地下暗涵,污水将从涵洞下流过,并在表层河道注入清水。

  在洨河赵州桥段上游拦截处,记者看到,大量泛着白沫、发出阵阵臭味的污水被改道从地下暗涵流入下游。当地村民卜宪存说:“如果用河水浇庄稼,庄稼生长肯定受影响。”

  瞒天过海、“未雨绸缪”、阳奉阴违、暗渡陈仓甚至明火执仗……《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日在浙琼冀等地调研发现,一些企业想方设法偷排污水,方法千奇百怪,危害一方。

  “谁能想到,企业偷排污水的管道会设在这里!”浙江绍兴县环保局副局长郑义民说,为了逃避环保部门的查处,一些企业将排污口隐藏到特殊的位置,并且在特定的时间排放污水,企图达到瞒天过海的效果。

  郑义民说,他曾查处过的一起偷排污水案件。当地一家印染企业为了能将污水偷排又不引起环保监察人员的注意,将排污口设置在了内河道与海闸口的交汇处,排污口很低,平时都在水位以下,用眼睛观察不到。“平时这个排污口都不使用,附近的水质也没有任何变化,但是如果遇到下雨天,内河水位较高时需要开闸放水,将内河水排放到海里去时,这家企业就会打开排污口。”

  就这样,大量未经任何处理的污染水就直接被冲到了大海里,闸口关闭时,所有的排污痕迹都被冲洗干净,根本没有任何证据残留。环保监察人员是在极其偶然的情况下,在闸门开始时正好巡查到该地点,发现内河水派出后有隐蔽的污水管正在排污,这才将该企业的排污行为抓了现行。

  还有的企业,在建设厂房候已考虑如何偷排污水而不被发现了。郑义民说,在建厂施工的时候,企业主就偷偷铺设了地下排污管道。由于这些排污管道深埋地下,检查人员很难发现,因此企业偷排肆无忌惮,对环境的危害极大。

  记者在浙江湖州某化工企业采访时,发现在距离该企业20多米远的河堤上,伸出了一根十分隐蔽的橡皮管子。据当地村民介绍,化工厂早就将这根橡皮管深入河堤内部,不知情的人根本想不到橡皮管子其实就是企业偷埋的污水管出口。

  安徽省界首市田营工业园是以铅蓄电池企业为主的循环经济园区。铅属于第一类水污染物。据当地环保部门介绍,田营工业园区辖区内污水分为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两类,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工业污水,要求进入企业内部的污水循环利用系统,污水净化后再次利用,不允许有一滴生产污水排出企业外部;生活污水,即企业员工洗澡、洗衣服等生活中产生的污水,也是不允许直接外排,必须纳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站集中净化处理。目前,园区污水管网已经实现了辖区企业全覆盖。

  不过,《经济参考报》记者随机抽查暗访发现,园区内的南都华宇电源公司存在偷排污水行为。记者看到,南都华宇电源公司厂区后方的草丛中,有六根水管正在排放污水,其中有两三根水量较大的排水管,远在二三十米之外就能听到“哗哗”的水流声。最终,这些污水将汇入淮河最大支流———沙颍河。如果不是水流正在涌出,这些隐藏在草丛的排水管很难会发现。而且,排水管出口所在河段地处偏僻,被一片树林遮挡,距离东侧、西侧以及北侧的人流密集的道路都在500米之外,一般不会被人发觉。

  经安徽环保厅环境监察局检测,南都华宇公司偷排污水中有的排污水管中,含铅量最高的高达0.53m g/L,其次为0.25m g/L。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地表水五类水,其含铅量每升在0 .05m g至0.1m g之间,高于0.1m g/L为劣五类水,此类水体已经基本丧失水体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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