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计委:捐献器官须强制自动分配

2013年08月19日07:41  中国网  

  我国公民身后捐献器官谁来获取?谁来分配?昨天,国家卫计委印发《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试行)》,给出了明确答案。

  今后,省级卫生部门将负责在省内组建一个或多个独立于医院器官移植团队的器官获取组织(OPO),负责捐献器官的获取;每一个捐献出的人体器官,必须进入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综合等待患者的病情、血型、年龄、地域的因素,接受公平的自动分配。

  器官获取组织须严格执行分配结果,将器官分配给最需要器官的患者,并记录分配全程,保证每一例器官的可溯源性。否则,由国家卫计委掌握的监管账户,将会自动报警。上述《规定》将于今年9月1日正式实施。

  试点3年系统自动分配仅1/3

  国家卫计委医政医管局副局长周军表示,规定一旦实施,国家将不再允许捐献器官在系统外分配,杜绝人为因素干预器官流向背后可能隐藏的器官买卖。

  在世界各国,器官都是一种稀缺的医疗资源。国家卫计委统计,每年约30万患者等待器官移植,其中仅有1万人能够获得合适的器官,并接受移植手术。

  中国公民自愿的去世后器官捐献工作自2010年3月试点探索,2010年至今,共有超过1000位公民身后捐献器官,累计捐献器官超过3000个。但是,由于试点城市、试点医院差异等原因,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在试运行期间,仅有约1/3的捐献器官进入系统自动分配。也就是说,还有约2/3的捐献器官在分配过程中,掺杂了人为因素。

  系统外分配器官涉嫌买卖器官

  为消除器官捐献与分配领域的不公平、不透明,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的规定中,特别提出八项禁止性条款,包括禁止随意死亡判定等。虽然,《规定》中并未明示对违禁行为的处罚,但提出“涉嫌买卖捐献器官或从事与买卖捐献器官有关活动”的医生或医院,依照《刑法修正案(八)》和《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已涉嫌构成犯罪,须移交公安机关和司法部门查处。

  国家卫生计生委人体器官移植临床技术应用管理委员会主任黄洁夫说,对捐献器官做系统外分配,伪造医学数据骗取捐献器官等行为,本身就涉嫌买卖器官,可以对涉事医生和医院进行处罚,吊销其器官移植资质。

  ■ 焦点

  1 禁止违背生前意愿获取器官

  卫计委已委托医院制定死亡判定标准

  “为获取器官,医生会不会让我提前OVER?”今年年初,有网友就器官捐献问题提出质疑,引发公众对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是否公平的疑问。

  昨日,国家卫计委印发的规定明确提出,禁止随意死亡判定;禁止违背公民生前意愿获取其尸体器官;禁止在器官分配系统外分配器官等。

  今后,器官获取组织的专业人员“获取捐献器官,应当在捐献人死亡后进行”,不得影响捐献者的死亡进程。

  目前,国家卫计委已委托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制定中国的死亡判定标准,培训死亡判定专家队伍。

  据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研究中心主任王海波介绍,“只有当一个人达到不可逆的脑死亡状态后,器官捐献协调员才能够开展器官捐献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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