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余斤致癌鱼被销毁

2013年10月09日09:09  深圳晚报  

  深圳晚报讯 (记者 陈莉) 罗芳水产批发市场6批次水产品检出孔雀石绿含量超标,涉及的鱼类有鳜鱼、草鱼、黄颡鱼、乌鳢等四种。昨日,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局通报罗芳水产批发市场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结果,通报称市市场监管局罗湖分局对检测不合格的6个批次共400.8斤水产品已依法按程序予以销毁,涉案的4家商户负责人已被公安部门刑拘。

  400余斤问题鱼已被销毁

  经过周密部署和精心策划,9月25日下午,市食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罗湖分局会同公安部门开展了针对水产品的“雷霆5号”专项行动,联合出动近百名执法人员对罗湖区罗芳水产批发市场的4家前期水产品抽检不合格门店进行了查处,同时,现场抽检了5家门店的水产品样品11份。

  经检测,抽检的11份水产品样品中,6个批次样品孔雀石绿含量超标,涉及不合格的被抽检单位分别为:深圳市罗湖区水产市场顺兴祥商行(鳜鱼、草鱼不合格)、深圳市罗湖区罗湖水产批发市场森洋商行(黄颡鱼、草鱼不合格)、深圳市罗湖区团记水产批发行(鳜鱼、乌鳢不合格)。

  据专家介绍,孔雀石绿是有毒的三苯甲烷类化学物,既是染料,也是杀菌剂。在水产品的养殖过程中,很多渔民用孔雀石绿来预防鱼的水霉病、鳃霉病、小瓜虫病等;在运输过程中,为了使鳞受损的鱼延长生命,鱼贩也常使用孔雀石绿。由于孔雀石绿具有潜在的致癌、致畸作用,我国在农业行业标准《NY5071-2002无公害食品鱼药使用准则》中明确将孔雀石绿列为禁用药物。但因没有低廉有效的替代品,孔雀石绿在水产养殖中的使用屡禁不止。

  据了解,市市场监管局罗湖分局已对检测合格的5个批次的水产品依法予以解封,对检测不合格的6个批次共400.8斤水产品已依法按程序予以销毁

  4名商户负责人被刑拘

  记者从市食安局获悉,由于当事人经营含有孔雀石绿水产品的行为违反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涉嫌构成刑法所指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市市场监管局罗湖分局已将该案件依法移送公安部门处理。据悉,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对此事立案侦查,并已刑拘涉案的4家商户负责人。

  市食安局负责人表示,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食品安全,市食安局将进一步加大对我市水产品市场的监督抽查和整治力度,对问题水产品一律依法坚决查处,绝不手软;涉嫌犯罪的,将积极联合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保障食用水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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