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计委:对成功戒烟职工奖励为口头表扬

2014年02月09日11:11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2月8日新媒体专电(记者翁晔)日前,国家卫计委提出“对主动戒烟并成功戒烟一年的职工给予奖励”,引发舆论关注。针对网民普遍关注的“如何实施奖励?钱从哪来?是不是变相发福利?”等疑问,国家卫计委工作人员表示,规定中所指奖励为“口头表扬”,规定的落实主要依靠内部监督及职工的自愿、自主、自律。

  国家卫计委在日前印发的《无烟国家卫生计生委机关管理规定》中提出,机关办公大楼内所有室内场所全面禁烟;职工带头不敬烟、不送烟;办公大楼内不得摆放烟缸烟具;对主动戒烟并成功戒烟一年的职工给予奖励;职工在办公大楼内吸烟或摆放烟缸烟具,发现2次取消当年评选优秀公务员资格。

  该规定在获得网友“点赞”的同时,也遭到部分网友的质疑:如何实施奖励?钱从哪来?是不是变相发福利?规定如何贯彻落实?针对网友关注的问题,记者联系了国家卫计委。

  国家卫计委宣传司的工作人员致电记者称,该规定的落实主要依靠卫计委的内部监督,同时鼓励职工自愿、自主、自律进行戒烟。至于网友关注的“奖励”问题,卫计委会对戒烟成功的职工进行“口头表扬”,而不涉及费用。

  8日,国家卫计委的新浪官方微博“健康中国”也发微博表示,国家卫生计生委鼓励职工积极戒烟,自觉践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自身健康素质。卫计委机关会根据公务员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对成功戒烟一年的职工予以表扬。同时会加强巡视、开展监督,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此外,上述工作人员表示,该规定将长期有效,以保障建设无烟卫计委形成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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