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携带者申请公开药物成本遭拒 或起诉发改委

2014年12月11日07:49  法制周报   收藏本文     
雷闯向国家发改委提起行政复议雷闯向国家发改委提起行政复议

  本报首席记者  蒋格伟   文/图

  月底,雷闯等10余名乙肝人士(指携带者或其亲属,下同),向国家发改委寄出信息公开申请信,要求公开葛兰素史克所产乙肝药物成本,促进乙肝药物降价。9月29日,本报曾详细报道此事进展(见9月29日《葛兰素史克行贿致药价虚高 十五名乙肝携带者申请公开药物成本》)。

  而后,国家发改委以涉及商业秘密为由,对所有的信息公开申请作出了不予公开的答复。

  12月9日,雷闯等8省共计10名乙肝人士以发改委不公开葛兰素史克公司乙肝药物成本会影响1亿乙肝携带者的公共利益,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由,对国家发改委提起行政复议,要求国家发改委重新作出信息公开回复,并公开葛兰素史克公司乙肝药成本。

  申请信息公开

  为了提高药品销量,葛兰素史克工作人员用金钱贿赂开道,致乙肝药品价格虚高,且被法院判罚30亿元,多名前公司高管被判刑。

  媒体报道称,葛兰素史克公司的“明星产品”,中国乙肝患者广泛使用的贺普丁(通用名拉米夫定)和贺维力(通用名阿德福韦酯)也在其高昂定价产品之列。该公司以虚高价格售卖药品,“营销行贿费用占到药价三成”,其行贿成本实由乙肝等广大患者和政府公共财政承担,因为拉米夫定、阿德福韦酯等均已纳入国家医保目录。

  根据2013年7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对部分企业进行成本价格调查的通知,包括葛兰素史克(天津)有限公司在内的60家企业将接受国家发改委的价格调查,而葛兰素史克(天津)有限公司正是被长沙法院判罚30亿元的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

  今年9月下旬,雷闯联系全国10余名乙肝携带者,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分别向国家发改委寄出信息公开申请信,“申请公开对葛兰素史克(天津)有限公司的乙肝药物拉米夫定和阿德福韦酯进行成本价格调查的相关调查结果。”

  申请行政复议

  10月13日,雷闯收到了国家发改委的信息公开书面回复。

  回复称“鉴于您申请公开的葛兰素史克公司生产的拉米夫定和阿德福韦酯成本价格信息涉及该公司商业秘密,经征求其意见,该公司不同意公开。因此,我委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不予公开”。

  其后,全国各地的乙肝携带着也收到了发改委的回复,回复内容基本相同。雷闯们则对发改委的信息公开回复表示不满,认为发改委拒绝公开乙肝药物成本,违反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但是,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

  “这已经是一起公众事件,并不涉及商业机密。发改委的态度是在搪塞全国的乙肝携带者。”雷闯认为,因为这些信息不公开已经并且还将持续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负面影响,依《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属于应当公开范围。

  据此,12月9日,雷闯等8省共计10名乙肝携带者或其亲属,寄出了行政复议书,对国家发改委提起行政复议,要求国家发改委重新作出信息公开回复,并公开葛兰素史克公司乙肝药成本。

  “如果行政复议决定不支持我们的请求,还会考虑起诉国家发改委。”雷闯表示。

 

文章关键词: 发改委成本乙肝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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