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在病死猪背后的“内鬼”

2014年12月29日10:33  环球网  微博 收藏本文     

  江西省高安市是全国畜牧业百强县市,年平均出栏生猪200万头,存栏110万头。按照生猪3%的正常死亡率,每年有9万头左右的病死猪。记者在当地经过一年多的潜伏跟踪调查,发现不少病死猪被猪贩子长期收购,甚至包括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A类烈性传染病的“5号病”死猪。某屠宰场老板介绍,他们的病死猪肉销往广东、湖南、重庆、河南、安徽、江苏、山东等7省市,年销售2000多万元。(12月28日《京华时报》)

  震惊,愤怒!如此严重的病死猪乱象竟然又是靠记者的潜伏跟踪调查揭露出来的,真不知道当地的监管部门一天到晚在忙些什么?病死猪买卖在当地已经存在了很多年,早已成公开秘密,职能部门是真不知道,还是假装糊涂?记者调查显示,这不是知不知情的问题,而是内外勾结、沆瀣一气的执法犯法的问题。

  简单梳理一下可发现,病死猪买卖涉及好几个部门的“内鬼”:

  一是保险公司的“内鬼”。据悉,高安市母猪在30头以上的养猪场都投了保,一旦出现死亡,保险公司就会派人到现场查勘理赔,每头死母猪将赔1000元。据一名买卖病死猪的陈老板透露,他曾和一名保险查勘员合伙收购病死母猪(收成对半分),生意相当不错。这名查勘员后来被人举报下了岗,他又和另一名查勘员搭上了关系。

  二是畜牧兽医部门的“内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出售或者运输的动物、动物产品经所在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检疫合格,并取得《动物检合格证明》后,方可离开产地,也即是说,销往广东等七省市的病死猪加工产品获得了检验检疫部门的合格许可。一位姓杨的病死猪屠宰场老板板上钉钉地告诉记者:他们有真的检疫票。还说,“开玩笑没有检疫票怎么卖东西!”试问,病死猪加工厂是怎么获得检疫票的?

  三是公安部门的“内鬼”。杨老板不知记者的真实身份,口吐真言道:“把公安搞定就什么事也没有。上面有什么行动他就提前通知你。他通知你就可以不杀(猪)。他抓不到你证据。现在法律讲证据。”这可是央视播出的现场采访录音,百分之百可信。你想,连公安部门都有“内鬼”,随时都在为违法商贩通风报信,无良商贩哪会怕查?

  不止这些部门有“内鬼”,工商、税务、动物卫生检疫等部门很可能也有潜伏着的“内鬼”,不然杨老板的屠宰场不可能是一家证照齐全的屠宰企业。据悉,该屠宰场目前已办理了种猪屠宰许可证、动物卫生检疫证、工商登记证、税务登记证等七个证照。

  陈老板、杨老板这类黑心商贩固然可恶,但上述监管和执法部门的“内鬼”更加可恨,没这些吃国家饭的“内鬼”为他们站队、撑腰、提供或明或暗的保护帮助,高安等地的病死猪生意不可能如此兴旺,因此,农业部派出的调查小组不仅要对病死猪交易买卖、屠宰加工以及销售方向等环节进行严查,对查到的无良商贩依法严惩,更要彻查监管部门和执法部门的“内鬼”,按照党纪国法,逐个查处,不留情面。

文章关键词: 病死猪产业链卫生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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