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40年回顾

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启动于上世纪60年代,大规模实施是1973年以后,1982年定为基本国策,2001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13年11月15日,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外发布,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启动单独二胎 每年或多生100万人

如果2015年,全国城乡统一放开“单独二胎”,则每年多出生的人口将比现在增加100万人左右,超过200万人的可能性很小。中国总人口高峰将在2026~2029年左右出现,高峰总人口估计值均值为14.01亿人上限为14.12亿左右。

卫计委:“单独两孩”不等同于“单独二胎”

双胞胎不能再生二胎

双胞胎家庭能否再生育二胎?究竟是单独二胎还是单独两孩?针对市民的疑问,卫计委相关人士出面澄清,“单独两孩”不等同于“单独二胎”。其实按照严格意义上来说,此次的新政应该简称为“单独两孩”更为准确。日前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就明确提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也就是说,如果“单独家庭”的第一胎生的是双胞胎或多胞胎的话,那该家庭就不再适用此次的新政了。 [全文]

各省将间隔放开单独二胎政策

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全国不设统一的时间表,将由各省(区、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时间。但是,各地启动实施的时间不宜间隔得太长。有分析认为,各地不统一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将对防止出生人口堆积现象起到一定的作用。“单独两孩”到底能够如何改变中国未来的人口格局,如何改变劳动力短缺的问题,如何改变老龄化的问题,受到了各界的广泛关注。事实上,吉林省在2002年就已开始实施农村“单独两孩”的政策,这个政策对农村人口的数量没有带来任何变化,整个吉林的人口总量仍然在逐年下降。

新《条例》实施前生二胎算超生

北京市人口计生系统工作人员介绍,“单独二胎”只有写入修订后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并发布实施即日起,“单独”夫妻生出的第二孩子,才算是合法生育。新《条例》实施前出生的“二胎”算超生。按现行规定,对违规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按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10倍征收;具体征收标准由各区县人口计生部门掌握。目前,中心城区计生部门对超生“二胎”的城镇户籍夫妻,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10倍。

嘉宾观点

高放

毛群安

中国健康教育中心

卫生部新闻宣传中心主任

专家解读“单独”二胎

人口变化:对人口出生规模影响有限

政策的影响都有个过程,单独夫妇二胎政策的出台也许会有小的生育回潮,但是对出生规模影响有限,预估将达到每年100-200万数量,以中国人口基数来看,对总人口的影响非常微小,不会有太大的人口反弹,不会失控。从宏观上来说,人口安全是国家基础,是社会生活的主体、动力,人口失衡、萎缩、超低生育率,呈弱持续发展或不可持续发展,不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所以中国要走出超低生育陷阱,逐步提振生育率,继续改革,鼓励生育,小步快进。改革是连续的过程,单独夫妇二胎政策是起点不是终点,国家需从生育权限政策和生育导向政策两方面做更多积极努力。 [全文]

家庭影响:提高家庭抗风险能力

我国家庭规模不断缩减,从1982年的4.43人降至2010年的3.10人。独居老人家庭比例有所升高。我国现有独生子女家庭1.5亿多户,出现一些“失独家庭”特殊困难家庭。家庭的婚姻、生育、养老等传统功能有所弱化,抵御风险的能力下降。中国人口学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院长翟振武说,“单独两孩”从政策上终止了“4-2-1”的家庭结构,有利于家庭经济社会功能的发挥,有利于提高家庭的抗风险能力,也有利于子女教育。

社会影响:利于延缓人口老龄化

目前,随着第一代独生子女普遍进入婚育期,城市“421”式简单的家庭数量显著增加。这样的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较弱,并因此导致空巢家庭、失独家庭大量存在。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后,“422”式的家庭结构将取代“421”,可明显增加家庭人力资源提高未来照顾老人的能力。目前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近中期不会影响老年人口总量,但会微弱地降低老龄化水平。据测算,单独两孩政策与现行生育政策相比,2030年老龄化水平将从24.1%降到23.8%;2050年从34.1%降到32.8%。

嘉宾观点

高放

穆光宗

北京大学人口所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