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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科医生称服药避孕失败后无需人工流产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03日08:02  家庭保健报

  本报记者 季博音  受访专家:

  李佩玲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妇产科主任 

  韩凤娟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妇产科主任医师

  手机号码为136****4546读者:我这个月的月经已经推迟10天,用早孕试纸测试显示阳性,我服用了紧急避孕药,但避孕没成功。我很想知道这个孩子能不能要?

  口服避孕药安全性已获国际公认

  避孕药会对胎儿产生影响吗?对于这个问题记者咨询了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妇产科李佩玲主任,她说:“医学界历来怀疑避孕药对胎儿可能有影响。”但随后,李主任提供了一些资料:2000年,世界卫生组织修订了《避孕方法选择的医学标准》,认为在妊娠期间口服避孕药未发现已知的对母婴不利的影响。李主任说:“从这个资料不难看出,口服避孕药和胎儿畸形之间没有必然联系。”

  避孕失败不一定要人流

  “目前在市面上的药店能买到的基本上是新一代的短效复方避孕药,其特点是激素剂量比较少,雌激素含量在20~30微克的水平,所含孕激素的副作用也很小。因此,停药后只要来了月经,下一个月便可考虑妊娠,而服用后意外怀孕也不一定要做人流。另外,长效避孕药以前建议是停药6个月可考虑妊娠,现在停药1个月即可。”李主任说,这目前仅代表她个人意见。    

  为什么这样说呢?李主任介绍,目前我国对于避孕药是否致畸的意见还不统一,有学者认为若只服用一次而避孕失败,没什么太大问题;也有学者认为,不能继续妊娠。从早期胎儿发育方面来说,目前受各种伦理条件的限制,没有办法做这方面的研究,所以意见不是很统一。“临床上,我一般给患者的建议就是让她自己选择是否继续妊娠,因为毕竟排除避孕药致畸外,还有很多其他因素会导致胎儿畸形。”李主任说。

  另外,切忌将紧急避孕药作为常规避孕方法。一年内使用最好不要超过3次,一个月内不能超过2次。

  做好补救措施不盲目安胎

  口服避孕药失败后已妊娠的女性,如果想继续妊娠,谨慎起见应该进行一系列检查。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妇产科主任医师韩凤娟介绍,这些检查包括在早孕期(11~13周)进行B超筛查,在中孕期(20~24周)进行彩超检查;早孕期和中孕期进行唐氏综合征筛查;在7~10周进行绒毛活检;在16~20周进行羊水穿刺检查;在20周以后可以抽取脐血检查。这些后期措施能有效地发现很多胎儿畸形或发育异常。

  药物和各种因素还会导致一些孕妇出现先兆流产,即阴道有少量出血、下腹隐隐作痛等。先兆流产可能是孕妇的问题,例如黄体功能不全,补充黄体酮就好了;也可能是胚胎本身发育出了问题,被自然选择所淘汰,但很多孕妇和家属不能理解,不惜一切代价也要安胎,结果反而违背了优生规律。在西方发达国家,人们从优生的角度考虑,对先兆流产并不积极安胎,宁愿流产后再怀一个健康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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