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5月23日电(记者陈建)常住北京的近2000万居民全年人均花费医疗卫生保健费用高达4147.20元,处于全国最高水平。但是,北京居民用于卫生方面的个人现金支出为人均1033.67元,却比2009年下降10.35%。
北京市卫生局今天举行新闻通气会,介绍新近核算出的2010年全市卫生总费用情况。中新社记者从通气会上了解到上述情况。
卫生总费用是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全社会用于卫生服务所消耗的资金总额。具体到北京,今天公布的数据涵盖了中央、地方、军队、武警等各级各类医院,以及商业药店、社会医疗保障、商业健康保险、社会捐助等各个方面。正是由于统计数据跨行业、跨部门,因而有一定滞后性。
北京市卫生局副局长钟东波总结说:北京市2010年核算结果表明,卫生总费用结构、流向持续趋好,医改推进发展、提高效率、减轻负担的目标进一步实现,百姓得到更大实惠。北京居民实际就医负担的指标在国内均处于中等水平,与2009年相比,城乡居民就医负担绝对和相对水平有所下降。
2010年,北京市卫生总费用筹资总额813.64亿元,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5.76%,处于全国较高水平;人均卫生总费用4147.20元,处于全国最高水平。按可比价格计算,卫生总费用比2009年增长12.08%,人均水平比2009年增长0.26%,低于除黑龙江以外的其他地区增长速度。北京市卫生消费弹性系数为1.17,即北京市地区生产总值每增加1%,卫生总费用就增加1.17%,卫生总费用增长略快于GDP增长。
2010年,首都区域内的政府卫生支出为223.98亿元,占总费用的比例为27.53%;社会卫生支出为386.86亿元,占比47.55%;个人现金卫生支出为202.80亿元,占比24.92%。与2009年相比,社会卫生支出构成增长4.59个百分点,个人现金卫生支出构成降低2.95个百分点。钟东波总结说,筹资结构比例更趋向合理,表明医改减轻居民医药费用的政策目标进一步实现。
钟东波说,2010年,北京居民人均个人现金卫生支出为1033.67元,比2009年下降10.35%,个人现金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由上年的27.87%下降至24.92%,较卫生部确定的“十二五”末达到30%工作目标低5.08个百分点,更加接近WHO提出的15%—20%新目标。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医疗卫生支出为1056元,比2009年下降11.70%,乡村居民人均年医疗保健支出为897元,比2009年下降1.38%。2010年北京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个人现金卫生支出占人均消费性支出的比重分别是5.30%和9.69%,同比分别降低1.05个和0.02个百分点。总体而言,北京居民实际就医负担的指标在国内均处于中等水平,与2009年相比城乡居民就医负担绝对和相对水平有所下降。
2010年,北京地区的政府卫生支出占一般预算财政支出和GDP的比重分别为7.51%和1.59%,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占总费用比重为27.53%。各级政府卫生支出中,地方财政承担了主要投入责任。政府对需方的补贴倾向于改善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城市无业人员和贫困人口的保障,增速分别为106.89%、25.12%、28.32%、76.10%;对供方的补贴重点是公立医院,占医疗卫生服务支出的51.07%,但基层医疗机构的投入增长速度最快,增速达到30.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