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全国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广东省深圳市另辟蹊径,除了同样提高诊疗费以弥补药品零加成带来的医院减收,更把矛头指向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提出公立医院集团式采购、药品“厂院直销”等创新做法。
今年医改的重头戏“医药分开”改革正在各地纷纷推开。
全国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广东省深圳市另辟蹊径,除了同样提高诊疗费以弥补药品零加成带来的医院减收,更把矛头指向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提出公立医院集团式采购、药品“厂院直销”等创新做法。
按照新医改的进程,深圳市宣布年底以前全面取消药品加成;5月出台的《深圳市公立医院医药分开改革实施方案》,更明确规定将正式启动医药分开改革,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建立允许患者使用外购药品制度、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
二次议价与厂院直销
深圳市卫人委主任江扞平表示,深圳推出的改革方案是一套“组合拳”综合改革方案,除了取消药品加成费用外,还提出探索药品采购制度改革。
改革措施之一是实行集团式采购。即由深圳市公立医院管理部门制订全市公立医院采购药品目录,以广东省药品统一采购中标目录和中标价格为基础,对进入深圳公立医院的药品实施二次遴选;与中标药品供应商进行价格谈判,代表全市所有公立医院实施集团式采购,并实行统一配送,从而降低药品入库价格。
这种做法其实就是典型的“二次议价”,是饱受争议的药品集中采购招标“(上海)闵行模式”中的核心内容。
一位接近决策层的医改专家认为,不同医院的药品采购量不同,以此与供应商议价,得到不同的采购折扣符合市场规则。
记者获悉,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负责人也认为,医疗机构是真正的采购主体,由其进行所谓二次招标并议价是符合采购法的。事实上,上海一些区卫生局也打算在全市集中招标的基础上,组织基层医疗机构“团购”药品,与供应商讲价。
深圳此次改革的另一个主要做法是实施“厂院直销”。由市公立医院管理部门选取试点单位,探索建立医院与药品生产企业之间的直销渠道,以此减少流通环节,降低采购价格;或者以不高于广东省同品规药品集中采购中标价格为前提,参照周边地区中标品种和中标价格进行采购。
深圳“新医改”启动:挑战药品招标采购
利益格局难破
“药品的流通环节我们虽然不能完全控制,但是可以采取一些措施,压缩流通环节,让药品经销商没有促销让利的价格空间。”江扞平这样解释深圳此次改革的思路。
然而恰恰是这样的路径设计,引发对改革效果的疑惑。
不难理解,集中招标采购无法实现“一品一规”,中标药品最终能否被采用,仍取决于医生的处方,压缩流通环节并不能阻止医生以用药决定权来寻租。
事实上,很多药品在低价中标后就消失了,这也从反面证明了挤压价格空间的做法并不能收到预期效果。
国内一家大型药品流通企业的高级政策研究员认为,深圳改革的实质是医院自主联合采购,但它的前提是要让医院有降价的动力。如果允许医院获取购销差价收入,以省中标价作为最高零售价,医院就有动力压低采购价,并压缩医生回扣的空间,医院和医生会形成相互制约。
但即便如此,改革还面临药商这一关。据介绍,当年盐田区的改革中,某医药集团拟竞标的单硝酸异山梨酯片最初报价12.26元,当发现该药在其他地区的中标价均不低于25元时,该厂商立即决定取消竞标,还停止了已中标的头孢他啶供货。
厂商的理由是“生产困难、不能保证供应”,而真正的原因则是药品报价均低于其他地区的中标价,这不仅涉及到降价厂商的自身利益,而且也危及到厂商之间已然形成的“均利”格局。
据报道,在当初两轮竞争性谈判中,盐田区医疗机构提供的药品目录共计1092个品规,而中标的直购药品品规数仅占7.6%;而整个盐田区药品消耗量仅占深圳全市总量的1.8%。(李芃)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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