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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公务员录用查性病引争议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21日07:57  新京报 微博

  女公务员性病检查是否与工作有直接关系?在没有明确答案前,让女性公务员接受这种隐私检查,公益机构北京益仁平中心认为是一种间接歧视。昨天,该中心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寄送建议信,建议修改或取消《公务员录用体检》中对女性妇科的检查。

  据北京益仁平中心负责人杨占青介绍,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妇科检查的重点为性病、恶性肿瘤等,但正常的工作接触不会导致性病的扩散;而且多数性病通常不影响公务员正常履行其岗位职责,即使是对于性病中后果较为严重的一种——梅毒,也可通过血液检测发现。

  北京益仁平中心性别平等工作负责人武嵘嵘女士说,女公务员体检中的妇科项目,大多涉及女性身体私密部位。而这些信息内容享有不为他人知悉的权利,除非是出于本人医疗保健目的。

  在该中心的建议信中称,目前公务员体检中对男、女生殖器的检查,尤其是现行的过于细致、深入的妇科检查与公务员工作没有直接关系,这种体检对于公务员录取工作的价值不大,而且有可能侵犯女性身体隐私、损害女性的人格尊严,有可能造成对女性的间接歧视,建议修改或取消检查。

  女生感受:隐私权被剥夺了

  2011年大学毕业的小丽(化名)去年考上了广东省的公务员。据她讲,她去年已经被录取为公务员了,但是至今还没有感觉到妇科体检与公务员的工作性质有什么联系。回忆体检过程时,小丽表示,检查中很多女同胞都感到害羞或者是不满,但是她们都要为了能够得到工作而去妥协,“体检过程让我感觉到隐私权被剥夺了,很无奈”。

  正反声音:删除妇科检查很有意义

  中山大学性别教育论坛负责人、中山大学副教授柯倩婷表示,很多女性在体检中感受到身体的不适,觉得隐私得不到尊重,但又投诉无门,只能默默忍耐。因此,修改或删除公务员考试中的妇科检查很有意义。柯倩婷表示,公务员体检的标准,在全国各行业招聘中具有标杆作用,其标准应体现“男女平等”的国策,并与国际公约的精神相吻合。

  这与窥探隐私没有关系

  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医学会副会长吴明江认为,包括国家公务员在内的行业体检标准是根据用人单位对岗位人才的需求制定的。一方面,如交警不能是红绿色盲、飞行员视力要比常人好等,是岗位或从事职业的特性使然。

  一方面,全面细致的检查无疑是出于保护体检者的身体情况能胜任工作,从医学角度来说,不存在深入了解个人隐私的可能,对于公务员体检中女性会被问及初潮、接受外阴检查的内容,吴明江称,这是妇科检查都会问到和涉及的问题,“因为生理身体等不同,女性的体检项目势必会比男性多,这与性别歧视和窥探隐私什么的都没关”。

  但他也表示,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人们对健康概念的认识、维权意识的提高,体检标准也需与时俱进,一些在制定时因历史或环境问题提出的标准可酌情进行修改。

  医学知识:性病传播途径

  性病传播途径主要是指通过性行为传播,包括性交、热烈的接吻、体肤接触的拥抱。一般来说,约95%的性病均通过此种方式传播。生殖器部位的皮肤黏膜薄,血管丰富,性交时处于极度充血状态,性交摩擦可造成细微的损伤,为性病病原体的入侵创造了条件。

  凡性病病人使用过的衣服、被褥、物品、用具、便器、马桶和浴巾等均可能被病人的分泌物污染而带上病菌,与性病病人密切生活在一起的健康人,当轻微的伤口接触到这些沾有病原菌的物品时,就容易感染上。另外,浴室尤其是公共浴池有可能是一个传染性病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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