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B超别超过4次

2015年04月07日08:37  大洋网-广州日报   收藏本文     

  怀孕后,很多孕妇都十分热衷于频繁做B超检查,在这里专家提醒孕妈们做检查是正确的,但是孕妇们也要控制好B超检查的次数。

  一项调查显示,在怀孕期间做过5次以上B超检查的与做过3次B超检查的孕妇作了比较后发现,前者对胎儿生长发育的不利影响是后者的两倍。过多B超检查对胎儿不利的原因,是因为超声波可造成大脑一时性的抑制,同时还能抑制女胎的卵巢发育,至少有1/3的胎儿生长发育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抑制。

  孕期一般做3次B超。第一次是在孕18~20周,确定单胎还是多胎。第二次是在孕28~30周。目的是排查胎儿是否有体表畸形。最后~次是在孕37~40周,进行临产前的评估。

  另外,怀孕18周以内的孕妇最好不要做B超,尤其是在怀孕早期(特殊情况例外,例如对怀孕早期阴道见红者,需做B超检查以确定胚胎是否存活,能否继续妊娠,有无异常妊娠或葡萄胎等)。因为怀孕两个月内若过多做B超,可使胚胎细胞分裂与人脑成形受到影响。若是怀疑有畸胎者,则属例外。 (摘自“四川在线”)

文章关键词: 怀孕B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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