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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台北医科大学眼科兼任教授蔡瑞芳在自己开办的诊所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表示,近6个月将不再开展激光近视矫正手术,因为他没有办法坦然地告诉病患,这个手术没问题。
由于蔡瑞芳是当初第一个将激光近视矫正术引入台湾的人,其弃用手术的决定立即引起广泛关注。
“自"准分子雷射层状角膜成型术"(LASIK)引入国内,已有二十年。最近6、7名个案,在手术10多年后出现视力衰退。”蔡瑞英对台湾媒体表示,“一名45岁女性,开刀前近视8、900度,手术后视力改善至1.0;最近视力退化到连开车上路都不行,检查后也不是黄斑部病变等其他眼疾。”
“激光矫正视力手术”的英文直译应该是“激光折射术”,也称“激光疗法”。LASIK是激光疗法的方法之一,而最早推出的激光疗法是PRK。LASIK和PRK的原理相同,都是通过削薄眼角膜,对视力进行矫正。只不过,早先的PRK方法,是用激光灼烧眼角膜的表层,而LASIK则是削薄角膜基质,即在掀起角膜瓣后,对其下方的角膜进行灼烧,然后将角膜瓣盖回。
LASIK的诞生使得高度近视的人,也可以通过手术完成视力的矫正。与此同时,LASIK可以减少术后疼痛,使患者在短时间内完成术后的恢复。于是,LASIK随即得到更广泛的欢迎。但是,尚无研究表明,LASIK比PRK更安全,或更差。
根据蔡瑞芳的推测,LASIK完成后,角膜瓣盖回去却不癒合,虽不会形成疤痕,但病毒等致发炎物质可趁隙而入,长期发炎恐影响视力。
其实,对于激光疗法安全性的讨论在医学界并不鲜见。早在1998年,也曾有媒体爆出类似今天的手术弃用事件。
1998年,英国《卫报》一篇名为《眼外科医生呼吁停止激光疗法》的报道,将激光疗法推上舆论浪潮。此后不久,文章主人公,伦敦屈光手术中心眼科医师William C Jory即在《英国医学杂志》(British Medical Journal)上刊登了声明表示,先前的报道扭曲了自己的意思。
“我原先的表述是,相关研究通过对3600名病患进行术后追踪,发现有个别案例出现视力减弱甚至失明的情况,鉴于此,我建议未成年人在矫正视力的时候,是否更应该考虑选择佩戴眼镜。”
Jory强调,我从没表述过弃用激光疗法,并且数以千计的英国患者非常高兴能够享用此技术。
Jory对激光疗法的观点具备一定的代表性。已经在《柳叶刀》和《新英格兰杂志》刊登的相关研究,均表示激光疗法的实施具有一定的风险,但是术后并发症的出现仅限于个别病例,且具体数值说法不一。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对于激光疗法的审批也十分审慎。激光疗法最早诞生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但直到1995年末,FDA才对激光疗法放行。
FDA表示,对于激光疗法长期安全性的评估尚不充足,FDA建议患者可以选择单眼逐一治疗来规避风险,虽然两只眼睛同时手术显然更简单方便。
尽管距离激光疗法问世至今不足30年,对于该技术的诸多评估尚属空白。但是,已有研究证明,激光设备的精准度与术后并发症的发生概率有着直接关系。
FDA就是采用审批认证的方法,对激光设备进行管控,以降低激光疗法的风险。 Jory在陷入“弃用风波”前也曾在《柳叶刀》发表文章,呼吁英国政府加强对激光设备的管控。这是至今被证明,降低手术风险最为有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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