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的“求证”栏目对我国禁用、限量使用兽药的相关标准进行采访,了解到我国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已与国际接轨。那么,在水产品生产、运输、销售等环节,对于兽药相关标准的执行情况如何?对于水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又如何呢?
焦点一:生产环节如何监管?
【回应】 疏堵结合,产地抽检合格率较高
当前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的原则是政府领导、属地为主,分级负责、齐抓共管。农业部每年两次对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抽查。
为保证养殖户不用违禁兽药、不超标使用限用兽药,农业部从疏、堵两个方面加强工作。在疏的方面:一是创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二是强化疫情监测和预警预报,积极指导养殖渔民通过良种、良法和改善水域生态环境提高防病能力,减少兽药使用。三是推动养殖企业、专业合作社建立健全水质监测、生产记录、科学用药和产地证明等质量安全自控制度。
在堵的方面:一是针对重点品种、敏感药物,随机开展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二是开展水产专用药残快速检测产品验证,提供技术手段支撑各地加强苗种和生产环节监管,积极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质量安全追溯试点。
各地也加强了监管。如广州市每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样品量达到96万批次,在种养环节实行每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以及多项例行监测和专项检测。
据农业部提供的数据,经随机抽检,2011年水产品药残监测合格率达到98.3%;氯霉素监测合格率继续保持在99%以上,孔雀石绿监测合格率达到98.7%;2011年没有发生因养殖环节问题而引发的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2011年我国水产品出口额达到177.9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8.7%。
焦点二:流通环节执行如何?
【回应】 运输分散,售卖门槛低,监管难度大
据了解,水产品涉及生产、运输、销售多个环节。目前农业部门重点负责水产品在养殖环节安全;质检部门重点负责水产品加工环节安全;工商部门重点负责市场安全;食药部门负责餐饮安全。而水产品离开产地、进入市场之间,缺乏监管。消费地大城市面临的这个问题比较严重,因为当地水产品常无法自给,只能长途贩运,而在贩运过程中的情况如何,水产品进入市场时的情况如何,没有部门向记者提供相关做法及数据。
同时,水产品的市场检测成本较高,需要样品、耗材及专门人才,一些水产市场不具备条件。
上海一些市场会用试纸检测水产品的甲醛含量;活鲜是否用了激素类药物,需由专业仪器和人才进行检测,一些水产市场无法做到。
江苏省水产质量检测中心副主任吴光红说,南京江宁一个占据该市70%水产品交易量的水产品批发市场中,已经建立了快速检测室,去年检测2000多个样品,今后还会增加检测批次。
在广东的正规水产市场,每天进入市场的水产品由市场自己抽检,通常一个市场一套检测设备,配备1个到数个检测人员,由于技术条件和能力的限制,有些残留检测做不了。
北京要求水产品进入北京市场必须经县级以上具有检验资质的水生动物疫病监测部门检验,每批次水产品最大应以车为单位提供出县境检验合格证明和产地证明。水产品批发市场应配备监测设施开展自检,同时定期委托水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抽样检测,对半年内出现3次检测结果不合格的水产品产地实行区域退出,不得进入北京市场。
焦点三:如何保证水产品质量安全?
【回应】 加强监管,建立水产品安全可追溯体系
谈到水产品安全管理的困难,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沈毅说,一是面广量大。生产者经营者无法全部纳入。二是监管力量不足。目前江苏省的检测机构共有12家,常规检测一般在本地解决,但感觉人手不够。一般乡镇从事检测的只有一人,要负责所有农产品的检测。三是相关法律规定了对企业和合作社进行监测,但对于大量的个体农户养殖,目前监管难度仍比较大。
江苏目前正在建立水产品安全可追溯体系。从太湖蟹苗种培育到成蟹养殖进行全程电子系统监控,采用条形码追溯系统,出口产品采取二维码追溯系统,市场运销和出口的全过程实现网络、短信或语音查询。示范产品依法实施生产档案记录、用药休药期、包装标识、质量安全追溯和产地准出制度。
在广东台山,广东鳗鱼协会会长徐利明用来饲养出口鳗鱼的养殖基地建立了严格的检验检疫制度,每一次用药、投食都有完整记录,记录保存两年,以便检验检疫部门随时详查。基地购置了全套监测检验设备,按照检验检疫部门的要求检测残留情况并报检验检疫部门。从养殖基地到出口口岸,运输车辆使用密闭式运输车加装GPS系统,由检验检疫部门加上封条,运输过程中出现任何异常现象,检验检疫部门都会第一时间得知。
记者在主要面对内销市场的广州番禺五湖四海水产市场了解到,水产市场也备有检验检疫设备,每天在市场内例行巡检,但规模、手段、技术条件和能力、抽检力度,都无法与出口检验检疫相比。
出口水产品的严格监管,与内销水产品的监管力度形成了鲜明对照。可否借鉴出口检验检疫制度,建立行之有效的内销市场监管体系呢?对此,广东检验检疫局番禺分局工作人员张淑娟介绍,出口检验检疫的严格监管建立在生产基地化的基础上,养殖大户的生产基地规模大,生产流程规范,容易监管;但内销市场绝大多数依托一家一户的生产模式,生产主体过于庞杂,如果要移植出口农产品监管方式到内销农产品,监管部门必须采取针对性措施,解决如何监管分散经营农户的难题。
在现有条件下如何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据有关部门介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实行的是分段管理的体制,2010年国务院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加大了综合协调力度,在一些重大活动安排、重大案件查处上,各部门、各环节之间的衔接更加紧密。对于存在的一些监管空白问题,各地各部门正积极探索,强化部门、区域、上下之间的联动机制,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一些地方政府还结合当地实际,对一些边界不清的问题进行细化规定,明确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
来源: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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