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器官捐献,然后才有器官移植。9月21日,卫生部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在天津联合召开中国人体器官获取和分配组织工作会议。记者从大会上获悉:自2010年1月卫生部正式委托中国红十字会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以来,截至今年9月15日,全国捐献工作已完成419例成功案例,捐献大器官1136个,救治了1000多名垂危的病人。但全国捐献器官的情况不容乐观。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表示,现在差不多每年有近100万的病人挣扎在死亡线上。我国急需建立公民自愿捐献器官体系,人体器官移植捐献体系的完善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器官捐献管理日趋制度化、规范化
据了解,自2007年5月国务院《人体器官移植条例》颁布以来,卫生部通过开展政策法规培训、移植资质管理、活体移植规范、网络数据直报、器官捐献试点等工作,使我国器官移植管理日趋制度化、规范化。2010年9月,成立了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委员会和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2011年12月,成立了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专家委员会。今年3月19日,卫生部同意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申请,并作为卫生部脑损伤质控评价中心,开展脑损伤的评估研究,并适时、规范开展脑死亡判定技术及培训工作,为人体器官捐献创造了前提条件。今年7月,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也已挂牌成立,将主要负责参与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动员、报名登记、捐献见证、公平分配及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在一些地方省市,如天津市、武汉市,也已建立专业的人体捐献管理中心。卫生部医管司负责人介绍,我国已初步建立人体器官移植工作体系,经过资质审核认证的人体器官移植医院有164所;还建立了人体器官移植科学登记评估体系,由肝、肾、心、肺及正在研发的胰腺和小肠的移植数据中心组成;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及各级红十字会主要负责人体捐献工作。下一步,卫生部还将逐渐建立人体器官移植医师的注册、培训、考核体系,制定一系列的激励考核措施。近日,中国红十字会和卫生部印发文件,提出进一步规范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新的器官移植服务体系由经过资质审核认证的人体器官移植医院完成,在这过程中,必须要有专职协调员见证,不允许相关医疗机构私自开展器官捐献工作。这标志着我国器官移植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管理日趋制度化、规范化。
器官捐献资源仍然十分紧缺
记者从大会上获悉,中国具有器官移植手术资质的医疗机构有160多家,器官移植手术水平在世界上处于先进行列。但我国是世界上开展器官移植最多的国家,也是等待移植患者最多的国家,器官来源一直是我国器官移植最大的制约因素。为解决器官来源问题,2010年中国红十字会和卫生部联合启动全国人体器官捐献试点,2011年试点工作扩大到16个省区。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郝林娜介绍,目前各试点省已经累计登记捐献者超过1.5万人,共完成捐献419例,实现了逝者捐献器官延续他人生命的崇高愿望。
但是,目前中国每年约有150万人需要器官移植,每年仅有1万人能够接受移植手术,1比150,这个差距巨大的供需比例,直接制约了我国器官移植事业的发展。以肾病肝病为例,中国每年有等待移植手术的终末期肾病患者约100万人,终末期肝病患者30万人,而每年进行的移植器官手术仅约1万人次。这个比例仅为130比1,大量病人只能对器官翘首以盼。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院长郑树森,是中国著名的器官移植专家。两年来,他和同事们在新器官分配框架下完成了45例手术。他说:“这还远远不够,因为正在排队等待的患者还有数百人,其中三分之一是随时有生命危险的重症患者。”郑树森说,医院应在器官捐献过程中起到更加重要的作用。他介绍:“各医院一定要知道有这样的潜在捐献者,比如交通意外,脑死亡等都应该动员他们捐献。要知道,我们大医院要做器官移植的病人非常之多,我们也非常着急,却无能为力。如果这个问题解决了,能抢救更多的病人。”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负责人也表示,该院虽然技术上比较成熟,如“肝移植的临床研究及应用”获得过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完成肝移植手术超过1400例。但自2007年以来,该医院的器官移植手术例数受到器官短缺的影响迅速下降。
急需建立符合国情的遗体器官捐献和分配体系
中国红十字会相关负责人在大会上作《人体器官移植捐献》工作报告时指出,对于人体器官的来源,在美国,大部分州采用了领取驾照登记器官捐献意愿制度,西班牙和欧洲多国也采取同样的办法。但我国在这方面困难重重,传统文化和理念上有巨大差异。但除了文化和传统理念上的差异,对捐献者的家庭救助机制缺乏也是制约我国公民自愿捐献器官的一大因素。据浙江省红十字会一份调查显示:在53例捐献者家庭中,在捐献的同时,希望得到医疗、事故、工伤、殡葬等善后处理和心理帮助的有29例,占54.72%。希望得到人道救助的有8例,占15.09%。深圳市红十字会器官捐献专职协调员高敏表示,在咨询器官捐献事宜的时候,很多人都会问器官捐献到底有没有补助。她表示,“目前只有一些困难家庭的捐献者可以向红十字会申请困难救助,并不是所有捐献者都有。”
卫生部一名专家表示,在国外,对捐献者的家庭救助一般会通过商业保险解决。而国内则缺乏相应的机制。现在,国内一些试点省份也开始尝试建立人体器官捐献基金,但规模不大,难以对所有捐献者给予足够的补偿。记者了解到,由于经费的制约,近年来,有些省份的红十字会对捐献者家庭人道救助呈现逐年减少的趋势。浙江省红十字会相关负责人在大会上介绍:据统计,该省对53例捐献者家庭人道救助(慰问)平均为4.7万元。从2010年的人均6.1万元、2011年的5.4万元,下降到2012年前八个月的人均4.3万元。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表示,“器官捐献,应该遵循爱心奉献的无偿原则。但为了捐献工作合理、合情、合法,器官的捐献可以采取经济补助的激励政策。考虑到中国国情,应该对相应器官捐献者的家庭给予人道主义救助,这不是金钱买卖。”黄洁夫指出,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遗体器官捐献和分配体系,决定中国器官移植事业的兴衰存亡。我国对器官捐献体系的完善不仅需要政府,还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关注和努力。只有建立公民自愿捐献器官体系,全社会对器官捐赠有足够的重视和支持,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器官移植的源头问题。(本报记者 袁于飞 张 蕾)
来源: 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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