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用双氧水泡牛筋卖1万斤领刑三年

2012年11月07日09:27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 记者 麦翠如 通讯员 李世寅 报道 昨日,新快报记者从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被告人冯燕(化名)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4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11月始,被告人冯燕在其居住的中山市东升镇住处经营无证食品加工点,明知工业用烧碱(氢氧化钠)和双氧水(过氧化氢)对人体有害,为了增加水发牛筋体积和提高色泽度,将工业用烧碱和双氧水兑入水中以浸泡干牛筋,后将制作好的牛筋销往中山市小榄镇、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镇、大良镇等地麻辣烫店,获取非法利润。至今年5月,被告人冯燕共销售通过上述方法制作的牛筋约1万斤,获利约1.3万元。

分享到:

猜你喜欢

换一换
意见反馈 电话:010-82612286保存  |  打印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