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青川县医院误用禁药致两龄童病亡

2012年12月10日09:29  中国新闻网  微博

  青川县医院误诊病情错误使用禁药 致使两岁男童病亡

  2012年12月4日,记者接到本网新闻热线称今年6月13日至14日期间,青川县人民医院儿科门诊医生马明湘错诊、漏诊,从而加重患者病情,延误了治疗,导致患者黎俊成死亡,并错误使用违禁药物尼美舒利。接报后,记者立即奔赴青川,实地采访了医院相关负责人以及病患家属,了解相关情况。

  丧子之痛

  质问医院:为什么使用违禁药物尼美舒利?

  为什么会错诊、漏诊?

  在接受记者采访的过程中,痛失爱儿的黎华明与张秀珍始终泪流满面,饱含痛楚而绝望的控诉,使周遭仿佛凝上了一层冰霜,寒气逼人。

  “儿子没了,我们整个家庭也毁了!”30岁的黎华明声声哽咽,泪已成行。“他才2岁半,却死了,就因为青川县人民医院儿科门诊医生马明湘的错诊、漏诊,加重了病情,延误了治疗,而且他还给我们儿子错误使用禁药尼美舒利。”

  在广元市中心医院出示的一份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冰冷地宣告着,黎俊成,男,2岁5月,死亡日期:2012年06月15日10时10分,共住院2小时,死亡诊断:重症肺炎,爆发性心肌炎、心力衰竭、呼吸衰竭。

  乖巧活泼的黎俊成,仅在人世活了2年半,就变成了一具冰冷的尸体。黎华明完全不敢相信这个残酷的事实,他跪在广元中心医院主治医生的面前,哭嚎着哀求医生救救他的儿子,但只得到一声无奈叹息,为什么送来得这么晚?

  黎华明抱头痛嚎,万般悔恨在心头,张秀珍更是哭得差点昏倒,她想不通,好端端的儿子,为什么短短两天就没了?在6月13日与14日两次到青川县人民医院求诊时,医生为什么都出现了错诊、漏诊?为什么没有告知病情风险?更让夫妻俩感到惊骇的是,医生竟然还使用了尼美舒利。“我们后来才晓得尼美舒利是国家药监局明文禁止12岁以下儿童服用的,为什么医生偏偏给开了?”

  另外,更让这个家庭雪上加霜的是,张秀珍是残疾人,患有严重的脊椎性畸形,可能以后怀不上宝宝。“这半年,我和娃儿他爸一直没做任何避孕措施,但一直怀不起。”张秀珍说。

  死者母亲

  讲述死者求诊过程

  从2012年6月13日黎俊成生病到6月15日因抢救无效死亡,自始至终陪伴在儿子身边的张秀珍,向记者讲述了她带儿子就诊的全过程。

  今年6月13日,2岁半的黎俊成因生病发烧等症状,到青川县人民医院儿科门诊求治,经主治医生马明湘诊断为扁桃体炎,给开了“尼美舒利颗粒”等口服药,服用后仍不见好转。

  6月14日下午2时许,黎俊成吃药后烧不退,还吐得特别凶,肚子痛,其母张秀珍又带着他去青川县人民医院儿科求治,又经同一医生马明湘诊治,医生询问症状后,“他没做任何辅助检查,唯一的血常规检查都是我问医生:“是不是可以做个血常规。”张秀珍说。医生诊断为急性胃肠炎,没有收治入院,只输液治疗。

  下午4时许,给予输液治疗至晚上8时许,仍高烧不退,张秀珍打电话给主治医生马明湘,主治医生说自己下班了,让值班医生处理。“值班医生看都没看,就给开了一支退烧药针打了,”到晚上10点输液完毕后,仍高烧不退,各种症状都没有减轻,反映给值班医生,值班医生说“有个过程”,她叫我回家给孩子洗个温水澡,口服退烧药(尼美舒利颗粒)。

  15日凌晨一点左右,黎俊成仍发烧,张秀珍给主治医生马明湘打电话却关机。

  15日凌晨2时许,张秀珍见儿子病情没有好转就给在广元上班的丈夫黎华明打电话,黎华明从广元开车回青川,就把儿子接到广元中心医院再次求治,早上8点,广元市中心医院入院治疗。诊断为重症肺炎,爆发性心肌炎。

  15日9点,发出病危通知书,并抢救无效。

  15日10时,宣布死亡。

  青川县人民医院医生使用“尼美舒利”

  确系国家药监局明文禁止12岁以下儿童服用药物

  随后,黎华明夫妇向记者出示了马明湘医生13日和14日开具的处方签,14日的门诊病历以及临时医嘱单,另附有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尸体解剖检查报告书、四川华西法医学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以及调解报告书等复印件。据悉,处方签、门诊病历等材料原件已被卫生局封存。

  记者看到,2012年6月13日青川县人民医院处方签:尼美舒利颗粒50mgx12袋,sig:50mg Bid,……临床诊断为扁桃体炎,医生落款为马明湘。

  记者从食药监部门查询到,2011年5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称,决定进一步加强尼美舒利口服制剂使用管理,并对尼美舒利口服制剂药品说明书做出四项修改,明确要求禁用于12岁以下儿童。

  “虽然鉴定书上说我们儿子的死亡与尼美舒利颗粒使用之间无直接因果关系,但我们认为,不排除有间接因果关系。”黎华明与张秀珍说。

  另外,6月14日青川县人民医院门诊病历:患儿黎俊成,发热,腹泻,呕吐2天,T 38°C……拟诊:急性肠胃炎、中度脱水。落款医生仍是马明湘。

  扁桃体炎、急性胃肠炎,这是13日与14日青川县人民医院儿科门诊医生马明湘对患儿黎俊成的两次诊断结果,与最后死亡诊断:重症肺炎,爆发性心肌炎、心力衰竭、呼吸衰竭,在诊断上出现了极大偏差。

  记者从四川华西法医学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上看到,鉴定意见为“青川县人民医院对黎俊成诊疗过程中未尽注意与告知义务,对其死亡起部分作用,参与度建议30%-40%,并错误使用尼美舒利药物。

  院方:

  承认误诊,希望患者家属走司法程序

  2012年12月5日,记者来到青川县人民医院,采访了该院医务科主任罗成彪。罗成彪说,鉴定结果出来后,院方从未推卸过责任,“只是在赔付的具体比例上一直协商未果,我们院方希望患者家属走司法途径。”

  对于使用违禁药物的情况。罗成彪表示,没有接到任何“尼美舒利”12岁以下禁用通知,该药说明书及药典有可以用于儿童发热治疗的说明,也并未标示此药的禁忌症。罗成彪说,“医院都没接到,医生更不可能清楚,医生按照说明书和药典开处方,这是没有错的。而且鉴定上也清楚表明患者黎俊成的死亡与尼美舒利颗粒使用之间无直接因果关系。”

  据罗成彪介绍,此药是2011年5月采购,按正规途径采购,也在有效期内,说明书并没有更改。随后,罗成彪向记者出示了青川县人民医院采购尼美舒利颗粒的入库单,显示生产批号为100935的尼美舒利颗粒是2011年5月24号入库,该批次药生产日期是2010年9月19日,有效日期是2012年8月。生产厂家是南海康芝,供货单位是四川省蜀康药业有限公司。

  同时,罗成彪说道,事情发生后,医院已将尼美舒利全部下架停用,现在也没有引进尼美舒利。

  对于错诊、漏诊的情况,罗成彪回应道:“承认误诊,我们从未推卸责任。”罗成彪称,患儿在青川县人民医院就诊时,由于两次家属描述的症状不一样,第一次以发烧为主,检查扁桃体肿大,第二次主要症状表现为腹痛、呕吐,诊断为急性胃肠炎。再加上患儿在该院就诊共20余小时,时间短,当时病情并不严重,重要症状及体征没有完全表现出来,给诊断造成困难。“患儿在夜间病情加重时也未到医院,自行转上级医院,途中未给予任何治疗,这段时间,我们医院完全不清楚病情发展。”

  当记者询问为什么没有做全面检查,没有及时收治入院?罗成彪说,这些都要看患者的症状,体征来决定,当时患儿入院时病情并不严重,一些症状和体征没有表现出来。他同时否认血常规检查是在家属要求下才做的,坚决表示是马明湘医生主动做的。

  至于为什么没有告知病情的风险,罗成彪说道:“我有问过当晚的值班医生,她说,有告知家属如果有什么情况,马上到医院来!”

  为什么医院只有病历,没有观察记录?罗成彪解释道:“我们医院,所有门诊病历,都没有观察记录。这个确实存在管理上的疏漏。”

  记者提出想采访当事医生马明湘,却遭到了罗成彪的拒绝。不过,记者还是在青川县人民医院住院部大楼一楼内一科医生办公室见到了马明湘,他正在非常忙碌地给患者就诊。记者从罗成彪处了解到,该院对相关责任医生予以经济及警告等处罚。据悉,马明湘是青川县人民医院内一科副主任,在该院已工作25年,现年58岁。

  卫生局:建议患者家属走司法途径

  记者随后联系当地卫生局副局长侯再孝,但他却拒绝了记者的正式采访,只透露此次医疗纠纷,该局高度重视,成立专门调查组介入,但医患双方几次协商未果,建议患者家属走司法途径。

  2011年5月起国家药监局就明令禁止12岁以下儿童服用尼美舒利,为什么一年后的2012年6月,还会出现地方医院及医生声称没接到通知,仍在使用的情况?到底是什么环节出现了疏漏?禁用药物又该如何处置?到底还有多少医院仍在向12岁以下儿童开具国家药监局明令禁止的违禁药物?这一个个问号不仅是质问更是警示不要等再出现类似医疗事故后又来寻根摸底。丧子之痛、家庭破裂等悲剧,谁也承受不了!

  医院救死扶伤,发挥的应是“正能量”。在此,我们呼吁医院以科学严谨、认真负责的态度来对待患者,不要让悲剧再发生。

  本网将继续关注本次事件的后续进展,并将相关问题向四川省药监局反映。(记者 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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