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车开道送病危婴儿高速路上无车避让

2012年12月22日09:28  重庆晨报  微博

  

  高速路上,为抢救一名病重的3个月大的男婴,巡逻执法车闪着警灯拉响警报,快速地往新桥医院方向驶去。

  可是在路途中,其他车辆还占用着应急车道!

  孩子病危 夫妇高速路上求助

  王翔是高速公路第一支队八大队的执法人员,本月18日中午,他像往常一样在巴南区收费站入口附近执勤,没过多久,一对年轻夫妇抱着一名婴儿找到他们求助,孩子的母亲看着怀里孩子,不停地抽泣。

  通过了解,王翔得知婴儿得了重病,夫妇俩准备将小孩送到市儿童医院,可是,在大巴车上,孩子的病情进一步加重,为争取时间,所以找到了他们。了解情况后,王翔与另一名同事,赶紧让夫妇俩上巡逻车。

  警车开道 路上车辆无一避让

  考虑到中午时段是车流高峰期,路上的车辆较多,如果到市儿童医院,需走南坪—菜园坝大桥—观音桥,然后从观音桥调头前往儿童医院,而这一路段,有可能会遇到堵车的情况,由于情况紧急,王翔决定走内环高速,然后过凤中,将婴儿送到新桥医院,这段路的堵点少,所花的时间短。

  一行人上车后,王翔便闪着警灯拉起警报,往新桥医院飞奔而去,可开出去没多久,王翔就遇到了麻烦,道路上虽没出现堵车,但其他车辆听到了警报声,却并不让道避让,而应急车道上,也被社会车辆占用着。

  “车速根本提不起来,我们只能一辆一辆地超车。”王翔说,从其他道超过一辆,前面又有车辆将车挡住,就只能又超车,而在应急车道上行驶的车辆,根本就不让道,巡逻车的速度一直无法提快,只能保持在70码左右。

  紧急入院 孩子仍于当晚离世

  花了约40分钟,警车到达了新桥医院。而按照平常顺畅的情况,这段路程最多只需30分钟。

  然而,不幸的是,婴儿在送到医院时,完全没有了生命体征,虽经抢救,男婴最后还是因病重于当天晚上不幸离世。经过初步诊断,婴儿是患了化脓性脑膜炎。

  昨日,记者联系到了婴儿的父亲易欣。易欣说,他们老家在遵义雾川浞水镇,16日深夜,小孩出现了感冒、发烧的症状,在吃了一些退烧药后,情况有所好转。但第二天,病情又出现了反复,因离彭水较近,17日晚上,一家人乘车赶到了彭水,当地医院检查后,建议他们到主城的大医院再进行治疗。因此,才出现了文中开始的一幕。

  对于帮助他们一家的好心人,易欣说,他会一直记挂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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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反规定不让道

  可处5至10日拘留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在非紧急的情况下,任何人都不得占用应急车道。

  目前《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都有明文规定,违反规定不让道的社会车辆罚款200元扣3分,情节严重处5至10日拘留,罚款500元。

  “现场到医院短短不到3公里的路,足足走了40分钟,几乎无车避让,可悲,作为医生我为之惋惜。”12月7日晚19点14分,北京120急救医生王雨竹的微博记录下了一个急救大夫的无奈:救护车上,她眼睁睁地看着一个生命在面前逝去。

  12月7日晚,北京海淀区一名年过五旬的骑车人不幸被轧成重伤。17时58分,王雨竹第一时间赶到了现场。她们将伤者抬上了救护车,决定赶往最近的武警总医院。

  无奈,整条马路都被堵得水泄不通。急救车一直响着警报,前方的车辆无动于衷。

  机动车道走不通,自行车道走不通,逆行也走不通。警笛声伴随着“请您让一让”的广播声,救护车还是走不动,生命的通道被堵上了。

  18时40分,救护车终于停在了武警总医院的门口。让王雨竹和同事遗憾的是,此时病人已死亡。(据《人民日报》)

  请为生命留条生路

  仅仅3个月的小生命就这样离开了。虽然这和无车避让并不能建立直接的因果关系,但如果大家都让一让,各行其道,能提前10分钟或更早一点,或许就能给这个小生命一个挽回的机会,至少能让他在人世的最后时刻感受一点温暖,也给伤心欲绝的父母一点点安慰。急救路上,请你稍微转动一下方向盘,为生命留条生路。?

  来源: 重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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