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2013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在京召开。卫生部部长陈竺指出,在卫生领域,政府必须承担保基本的“兜底”责任,将工作重心放在解决基本医疗、基本医保、基本医药等问题上,主要依靠体制机制创新不断完善制度,动员全社会参与解决卫生改革发展难题。要充分认识到,改革是最大的红利,创新也是红利。必须深化改革不停顿,大胆创新不止步,依靠改革实现医药卫生事业跨越式发展。
陈竺说,经过努力,我国已经建立覆盖13亿人口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全部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实现均等化提供,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基本建成,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初步建立。城乡居民看病就医更加方便,医疗费用负担明显减轻,国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婴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和居民平均期望寿命达到发展中国家先进水平。
2012年,中央财政共投入243亿元用于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全年新农合覆盖率保持在95%以上,人均筹资290元。1-3季度,20种重大疾病实际报销比达到66%,全年受益患者预计至少达到80万人。基本药物制度覆盖全国74.6%村卫生室,全部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实现网上采购。全国已有600多个县的1000多个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单位,17个公立医院试点城市探索管办分开、政事分开等体制机制改革。麻疹和疟疾防控病例数量分别下降53%和42%,世界卫生组织确认我国重新恢复无脊灰状态。已制定和实施400余种临床路径及分路径,诊疗行为更加规范。地市级以上普遍成立医疗纠纷调解组织,调解成功率达85%,满意率达93%。
陈竺强调,当前,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我们要按照中央的总体布局和要求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和监管体制五个领域的综合改革。
第一,在医疗改革中,调整服务结构,提高整体效能。控制大型公立医院单体规模扩张,为民营医疗机构留出发展空间,力争实现2015年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占比20%以上的目标。要探索通过医疗服务联合体等形式,推进医院与社区一体化、县乡和乡村一体化,改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便利性和可及性。
第二,在医保改革中,加快推进支付制度改革。引导医疗机构主动控制费用,引导患者到基层首诊和分级就诊,鼓励患者首选门诊治疗,降低治疗成本;尽快实现支付方式改革全覆盖,逐步对统筹区域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和所有病种全面实行支付方式改革;统筹兼顾多方利益,在推行总额控费改革中,采取“总额控制、结余留用、超支分担”的办法;把预防保健、疾病筛查、老年护理和康复等服务纳入保障范围;加强精细化管理,强化质量监管。
第三,在医药改革中,大力推进和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通过集团购买、增强谈判能力降低流通领域的“水分”。探索由公立医院管理部门代表辖区内所有公立医院在省级集中采购工作的基础上,与药械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带量采购,量价挂钩,最大限度降低药品价格。
第四,全面落实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遏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快速上升的势头。制定公共政策、产业发展规划和重大建设项目时,必须进行健康预评估;将创建健康城镇的核心指标纳入卫生城镇创建与考核的内容;推进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将健康教育工作有效融入预防、医疗、康复等所有医疗卫生服务活动中,针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等突出公共卫生问题提供高质量的早期干预。
第五,积极稳妥推进卫生监管体制改革。各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作为公众利益代表,要对所有医疗卫生机构不分所有制性质、隶属关系、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等依法依规管理,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保证医疗卫生事业健康稳定地发展。
会议还对10位“白求恩奖章”获得者、197个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和580位先进工作者、100个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先进集体和200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