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速收费站因15元致救护车耽搁半小时

2013年01月16日08:26  新华网  

  新华网长春1月15日电(记者张颖 何悦) 日前,在珲乌高速公路上演的“因15元费用,救护车在收费站耽搁33分钟”一事引起网络热议。面对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的采访,高速公路和急救中心对于此事的说法不一。网友们则认为,生命救助无论何时都应“优先路权”,“争分夺秒抢救生命”则需要各方面给予配合。

  15元“卡住”救护车33分钟

  12日上午,在珲乌高速公路江密峰服务区入口处,一辆载有34人的客车发生侧翻,事故中14名乘客不同程度受伤,其中4名乘客受伤较重。

  吉林省吉林市急救中心潘科长回忆,当时接到求救电话后,就派出120急救车赶往事故现场,拉上4名重伤者送往当地医院。大约在12点20分左右,拉着伤者的急救车行驶到华丹大街收费站时被拦住。

  潘科长表示,当时收费站的工作人员对他说,按规定急救车应收取200多元,但考虑到拉乘伤者,情况特殊,所以只收取实际行驶里程费用15元。

  “当时急救人员出车紧急,身上确实都没带钱。”潘科长表示,急救人员出诊都穿着工作服,当天情况紧急,抓起急救包就出发,都忘了带钱。

  无奈之下,120急救人员只好向车上的4名伤者“求助”。没成想,这4名痛苦呻吟的伤者也都表示没有带钱。于是,急救人员再次与收费站工作人员商量,表示车上有重症患者,希望能免费通行,但得到的答复是“按规定无法放行”。

  一面是车上等待急救的伤者,一面是收费站工作人员的“铁面无私”,急救人员看到附近有媒体记者,赶忙向记者说明情况,借了15元交费,急救车这才驶离收费口。

  潘科长表示,急救车离开时是12时53分,在收费站,双方僵持了大约33分钟。

  双方各执一词 各说各有理

  吉林市急救中心负责人表示,在突发事件中,救护车是免费将伤者送到医院的。“这次抢救,我们是公益的,不收取伤者任何费用。而且救护车出车时,会携带氧气、药品、心电等相关救护器械。”

  “这次真的是着急没带钱。我们的票据也都是统一报销的。”该负责人强调,收取费用并不是什么大事,关键是有些病人需要争分夺秒抢救,在收费站等待交费本身就耽误时间。“我们曾与高速公路相关部门多次沟通过,能否给予免费绿色通道照顾,但没有结果。长期以来一直让我们感到困惑。”

  据介绍,吉林市急救中心的救护车在行驶高速公路送患者就医时,只有在吉林省内被收费,而到了辽宁、北京、河北等地,当地收费站都没有收取过路费。

  “根据国家及吉林省的相关规定,救护车确实没有列入免费范围内。我们只能按规定收费。”华丹大街收费站的工作人员表示,如果特殊情况下,无法当时交纳费用,可以用有效证件或物品抵押,过后再补交,站里也能放行。“但此方案与急救人员沟通无果。”华丹大街收费站负责人说。

  对此,急救中心人员潘科长表示,“当时急救人员都穿着工作服,连钱都没带,更何况证件,实在没有可抵押的物品。”

  记者查阅了《吉林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其中第31条规定:“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以及其他重大、突发事件,需要通行高速公路时,收费站应当为执行现场抢险、救护任务的车辆开辟紧急通行车道。”

  “开辟紧急通行车道并不等于免费,国家及省内目前都没有相关免费规定。因此华丹大街收费站的做法按规定要求没有错误。但是他们可以人性化一点。”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收费处负责人孙研认为,收费站的工作人员可以变通处理一下,以救人为第一。

  “我们要求收费站在坚持原则的情况下以人为本,及时与上级部门沟通,妥善灵活处理。对载有伤者的救护车,会优先让其通行。”孙研表示,目前高速公路对于救护车没有相关免费规定,他们也很无可奈何。目前各种应急、急救救护车辆类型非常多,因无权查验,因此有时也无法鉴别其内容真伪。

  ?生命救援快车道需制度“导航”

  记者了解到,尽管4名伤者在高速公路收费站耽误了33分钟,但目前身体已无大碍。据伤者崔州福说,他们大家身上可以凑够15元钱,但因伤势严重,根本无力应对。

  “这事是不应该发生的,双方有‘斗气’的嫌疑。”吉林省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付诚说,收费站完全可以变通的,或者先记下车牌号,或者记下单位证件号码,事后再补交费用。但由于执法不人性,让伤者无奈等待。

  “救护车也有不对的地方。明知高速公路是要收费的,却不带钱。有强过路的嫌疑。”付诚说。

  网友浮云认为:双方对峙,双方都有理,但最终受害的是伤者。如果生命受到损失,谁来负责?

  而网友“凭心而论”表示:高速公路能在长假对车辆免费,为什么不能在平日里对载有重症病人的救护车免费,值得有关部门深思。

  吉林省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所长于晓光表示,如果有救护车免费通过高速公路的先例,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部门也可进行调研论证,及时跟进。

  据了解,目前卫生部相关部门针对广泛关注“急救车遇堵”问题,正在牵头制定相关政策,重在为转运及危重症患者的急救车争取更为明确的“优先路权”。

  “国家应该统一出台转运及危重症患者的急救车优先免费路权。”于晓光说,如果有些急救车没有载重症患者也要求免费的,一旦查处就该重罚。这样才能杜绝有些人的占便宜心理,同时也保障生命至上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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