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调项目197项,主要涉及护理、手术和中医类价格
下调项目281项,主要涉及检查及化验类价格
1月14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获悉:3月1日起,宁夏将对涉及护理、床位、治疗、化验、检查、手术等六个类别478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结构性调整。
此次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性调整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逐步提高价格偏低、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临床诊疗、护理、手术类等医疗服务价格,降低价格偏高、群众反映较多的检查、检验类等利用仪器设备开展的医疗服务价格。
拟调整的478项医疗服务价格有升有降,上调项目197项,主要涉及护理、手术和中医类价格;下调项目281项,主要涉及检查及化验类价格。调整有利于解决目前医疗服务价格的突出矛盾,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比价关系。
经测算,此次结构性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将涉及全区医疗机构(县级以上医院)调价总金额约3217.62万元。其中,下调执行A类价格医疗机构的调价额为1542.27万元,下调执行B类价格医疗机构的调价额为1623.29万元,上调执行C类价格医疗机构的调价额为52.06万元。据此方案调整,静态预计,3家A类医疗机构年平均减少医疗服务收入约514万元,占其年医疗服务收入的1.19%;16家B类医疗机构年平均减少收入约101万元,占其年医疗服务收入的2%;52家C类医疗机构年平均增加收入约1万元,占其年医疗服务收入的0.09%。
据自治区物价局、卫生厅、人社厅、医改办的对比测算,我区拟调整的478项医疗服务价格总体水平低于邻近省区的价格。
来源: 宁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