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医改办主任谈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

2013年02月21日09:46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2月20日电题:“拾遗补缺”才能更好地巩固扩大医改成果——国务院医改办主任孙志刚谈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

  记者孙铁翔

  国务院办公厅30日印发《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为何要出台《意见》?《意见》出台了哪些政策措施?实施重点是什么?就此,记者采访了国务院医改办主任孙志刚。

  记者:出台《意见》的总体考虑是什么?

  孙志刚:以基本药物制度为抓手,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是三年多来医改的重点和亮点。然而,新机制运转过程中,很可能会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稍有松懈就会出现摇摆和反复,需要对部分政策措施进行补充、调整。为此,根据“十二五”医改规划部署,医改办通过深入调研、征求地方意见、召开国务院医改专家咨询会议、召开医改办成员单位会议等方式,历时近一年时间完成了文件的起草工作。

  《意见》总体考虑是,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保持基层医改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突出长效机制建设,对地方一些行之有效的创新做法给予了充分吸纳,对推进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政策措施。文件的出台对巩固成果、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将发挥重要作用。

  记者:《意见》从哪些方面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

  孙志刚:《意见》在保持基层医改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的基础上,从完善基本药物采购和配送;加强基本药物使用和监管;深化编制、人事和收入分配改革;完善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稳定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监管七个方面,对基层医改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

  记者:这些政策措施实施重点分别是什么?

  孙志刚:基本药物招标采购是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关键环节,针对完善基本药物采购和配送,重点强调要优化集中采购模式、完善“双信封”制、加强供应配送、确保资金支付、合理基本药物目录调整,并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诚信记录和市场清退制度。

  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要真正落到实处,必须抓好使用和监管两个环节。在加强基本药物使用和监管方面,一是要加强培训,让医务人员愿意用。二是扩大覆盖面,让人人都能享受到。三是加强质量监管,让群众放心用。

  针对深化编制、人事和收入分配改革,重点要通过新举措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积极性。实行定编定岗不固定人员,鼓励各地结合医务人员工作特点采取更为灵活的分配方式,并建立起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

  在完善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方面,重点是要落实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专项补助经费,完善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的补助政策。同时,要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全面实施一般诊疗费,并发挥医保支付的补偿作用。

  针对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一方面要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功能,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养。另一方面要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推进信息化建设,积极做好化解债务工作。

  针对全社会关心的乡村医生队伍建设问题,重点要保障乡村医生的合理权益,改善乡村医生待遇和执业条件。同时,继续提高村卫生室服务水平,全面落实乡村医生补偿政策,合理解决乡村医生养老和乡村医生执业风险问题。

  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监管方面,重点要根据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一是加强卫生行业监管。二是推行院(中心)务公开。三是发挥医保和价格的监督制约作用。四是加强医德医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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