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极草被疑为“三无”产品 年销售额近50亿

2013年03月26日11:22  21世纪经济报道  

 21世纪网独家报道 马克思说过,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大胆起来,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上绞架的危险。

  冬虫夏草的利润,何止300%。虫草,曾经是和枸杞等中药材一个档次的普通中药材,随着过去几十年各行业奢侈品消费需求的激增,加之物以稀为贵,今日的虫草,已经贵过黄金。而在这个行业,缺乏统一的标准和监管,一直是一个硬伤。

  成立于2004年的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春天”),在疯狂的虫草行情中,将虫草的奢侈概念推向新的高潮。极草系列产品中,最高档的极草至尊含片,28.35克市场售价高达29888元,平均每克高达1054.25元。

  如此高价,极草系列产品却并不小众。青海春天公开资料显示,极草的销售在过去几年呈现爆发式增长。2010年财年,市场销售1.6亿元,2011年,市场销售12亿元,2012年,市场销售达50亿元。

  但高价、高产值的背后,极草的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在21世纪网对极草展开调查的过程中,两位消费者表示对高科技的虫草产品——极草产生了头晕、呕吐等不良反应,而这两位,都是虫草的惯有消费者。

  随之揭开的,还有极草尴尬的前世今生。

  这是一个货真价实的虫草帝国,还是又一次疯狂上演的郁金香狂潮?

  天价极草引不良反应甘肃省药监局介入调查

  青海春天,将虫草“贵”的概念,做到了极致。按照青海春天官网挂出的市场统一零售价,价格最高的极草至尊含片,0.35克/片*81片的规格,共28.35克,价格高达29888元。

  但贵,并不一定意味着好。

  据消费者马女士介绍,2013年3月4日,马女士和丈夫外出路过兰州,在兰州市区闲逛时,看到位于城关区东岗西路的陇萃堂在卖“极草含片”,因丈夫身体差,平常也自己买来冬虫夏草泡水煲汤服用,看到他们宣传“极草含片”的疗效非常好,是高科技产品,获得好多专利,携带方便,而且在全国的电视、报纸上有大量的广告宣传,马女士和丈夫就在导购人员的介绍下买了两盒,共花了19122元。

  但服用了极草后,马女士丈夫却出现了不良反应。“上吐下泻、头晕,期间按照以前一样正常饮食,并没有吃其他的东西,除了极草。停了极草两三天后,还有轻微头晕的症状。后来去看医生,开了点药服用治疗后才好。”马女士丈夫在电话中告诉21世纪网。

  由此,马女士一家对极草心生疑虑,随后上网查询极草相关信息,才发现极草其实并不是保健品,是药品,而且其实并无国药准字生产批文。

  马女士并非唯一出现不适反应的极草消费者。在21世纪网调查过程中,另外一位消费者告诉21世纪网,购买极草5X口含片当天晚饭后开始服用,开始有点头疼有点发烧,以为自己感冒了,第二天恢复后再吃了口含片,晚上半夜又开始出现呕吐、发烧、出汗的症状。而当这位消费者停止服用口含片后,异常反应就停止了。

  天价极草引发不良反应,马女士展开了维权行动。

  据21世纪网了解,该消费者购买极草产品的陇萃堂集团是青海春天药业集团的兰州代理商。马女士将青海春天投诉至甘肃药监局、省药监局稽查局,虽然还未正式做出书面结论,据马女士方面表示,投诉中心非常重视,经该局丁永辉副局长初步认定极草为“假药”,具体如何处理仍在研究中。

  21世纪网致电甘肃药监局,其监管处人士确认的确收到了马女士投诉,省药监局已经派人前往青海春天进行调查,但尚未结束,无法给出明确结论。

  据21世纪网了解,以上两位消费者,在购买极草系列产品时,起初并未意识到极草系列产品乃是“药”,购买的时候,极草系列被店员解释为滋补品。

  最初,极草是食品,卫生许可证号为青卫食证字(2008)第630000-400025号。但如今,极草唯一合法的许可证号为青20100041。这个变化,源于国家有关部门对冬虫夏草政策方面的变化。

  冬虫夏草属于国家二级保护物种。早在2001年,卫生部就已明令限制冬虫夏草这类国家二级保护物种作为保健食品原料,保健食品中的冬虫夏草应以冬虫夏草菌丝体蝙蝠蛾拟青霉替换。

  2005年,接手保健品监管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一步明确,保健食品的原料使用了冬虫夏草的,应以人工繁殖的菌丝体予以替换。

  2009年,卫生部发文《关于普通食品中有关原料问题的批复》(卫监督函〔2009〕326号),文中明确“《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规定的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中所列物品及冬虫夏草目前均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

  2010年底,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发布了《关于冬虫夏草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的通知》(质检食监函[2010]243号),通知中强调“严禁使用冬虫夏草作为食品原料生产普通食品”。

  因此,国家有明确规定,冬虫夏草是不能作为保健食品的原材料,极草系列原有的青卫食证字号也被青海省卫生监督所明令取消。直到2012年7月,国家药监局网站公布的《冬虫夏草用于保健食品试点工作方案》,是国家药监局第一次允许冬虫夏草直接被用为保健食品的原料,但由于条件严格,目前尚未有厂家能够获得冬虫夏草的保健品批号。

  但一旦认定为药品,便涉及到青海春天是否有生产资质的问题。

  药品生产单位在生产新药前,须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严格审批后,取得的药品生产批准文号,以“国药准字+批准文号”的形式出现在包装盒上。

  面对消费者疑惑,青海春天曾经搬出《药品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作为回应。这条规定中明确指出,生产新药或者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的,须经国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批准文号;但是,生产没有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除外。

  此条规定中的“中药饮片除外”便是青海春天的免死金牌。

  但事情再度出现变数。

  2012年2月,国家食药监在回复给西藏食药监管理局的食药监注函[2012]24号文中指出“鉴于药材的提取、浓缩,及制成片剂、颗粒剂等现代剂型不属于饮片炮制范畴,故不宜列入中药饮片炮制规范”。

  这一复函,使得极草身份再一次陷入争议。

  即使极草系列产品的合法身份,尚存在争议,但其销售环节,确是真真切切的违反了国家规定。而作为药品,其缺乏临床数据支持的过度包装,也难逃虚假宣传。

  天价极草每克超1000元药品当奢侈品卖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国食药监安[2011]25号文件,即《关于加强中药饮片监督管理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必须加强中药饮片生产经营行为监管,“生产中药饮片必须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必须以中药材为起始原料,使用符合药用标准的中药材,并应尽量固定药材产地;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药品标准和地方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工艺规程;必须在符合药品GMP条件下组织生产,出厂的中药饮片应检验合格,并随货附纸质或电子版的检验报告书。”

  但据消费者告知21世纪网,购买极草产品时,并无所谓的检验报告书。

  同时,该文件还对销售中药饮片的企业资质做出了规定:“批发零售中药饮片必须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GSP证书》,必须从持有《药品GMP证书》的生产企业或持有《药品GSP证书》的经营企业采购。批发企业销售给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和使用单位的中药饮片,应随货附加盖单位公章的生产、经营企业资质证书及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马女士购买极草的场所为甘肃陇萃堂营养保健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陇萃堂)。甘肃陇萃堂官网2012年9月一则新闻显示,甘肃陇萃堂乃与青海春天是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在官网上,甘肃陇萃堂介绍自己为“一家集西北地区名优土特产品、药膳滋补产品、陇派菜品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丝绸之路、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及旅游文化产品、民俗工艺礼品和养生保健文化的发掘、传承、推广、传播为一体的新型产业化股份公司。”

  马女士将甘肃陇萃堂投诉到当地的工商机关,即兰州市工商局城关区分局东岗西路工商所,据马女士反应,如今已经立案,经销商甘肃陇萃堂保健食品有限公司没有药品经营许可证,更没有GSP认证,属于无证经营,并且数额巨大,需要上会研究处理。

  21世纪网联系甘肃兰州工商局东岗西路工商所,工作人员向21世纪网确认的确收到了马女士的投诉。“极草最初放在陇萃堂,是作为保健食品卖的,所以不需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但是后来极草变成了中药饮片,所以就造成了陇萃堂违规,超范围经营,所以我们让陇萃堂去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现在他们的申请已经被受理了。”

  但是,极草作为药品,放在甘肃陇萃堂售卖的违规现象并非个案。事实上,据青海春天官网显示的极草系列产品销售网络,极草的绝大多数经销商都没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和GSP认证,皆属无证经营。

  例如上海地区,极草系列产品在和平饭店、仙乐斯广场、国金中心等有售;而在北京,极草系列产品在王府井大街88号、励骏酒店、北辰购物中心、百盛购物中心等有售。

  在极草的销售网络中,甘肃陇萃堂由于受到消费者投诉,在监管部门监督下去申请了药品经营许可证,但是更多没有许可证的商场、饭店呢?

  青海春天在极草系列宣传册上,将极草产品的功效描述的几乎无所不包。除了一般滋补品“可以滋补养生;调解亚健康状态;调理体弱及年老体质衰退;调解内分泌功能,滋阴补肾壮阳”的功能外,极草系列产品在青海春天的广告中,还对糖尿病、心血管疾病、动脉硬化、高血脂、高血压、肝病、肺病、肾病、血液病等有疗效。

  中国医院学会副秘书长庄一强对此提出质疑:“极草提出的适应症,包括诸多西医诊断范畴的病症,包括糖尿病、心血管疾病、高血压、肝病、肺病、肾病、血液病等,请问,他们的药,在哪里做的临床研究?临床研究的内容、方案如何?数据又是什么?用什么来支撑自己的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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