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标准引口水战 怡宝诉农夫山泉侵犯名誉权

2013年04月17日09:54  南方都市报  微博

  原标题 [“红绿大战”升级,怡宝诉农夫山泉“侵犯名誉权”]

  近日,农夫山泉陷入“不如自来水”的风波,为此还引发与竞争对手怡宝之间的“红绿大战”,双方在公开平台互相指责。昨日,双方的大战再次升级:南都记者从华润怡宝方面获悉,怡宝已经以“侵犯名誉权”为由正式起诉农夫山泉,深圳南山区法院已经正式受理了此案。农夫山泉方面,到记者截稿时止,还未有正式的回应。

  法院已经受理怡宝诉讼

  农夫山泉近一个月以来,深陷多起“质量门”之中,近日该公司公开宣称,指这一系列的事件是华润怡宝在幕后操作,华润怡宝则对此坚决否认,甚至暗指对方“嫁祸于人”,这两家公司从此陷入你来我往的口水战中,而目前,这场口水战已经升级成为诉讼。昨日,华润怡宝在其官方微博上贴出声明,指农夫山泉之前针对自己的言论已经“对华润怡宝的名誉、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造成了严重损害”,因此,该公司已经向深圳南山区人民法院对农夫山泉提起诉讼,法院已于4月15日正式受理了该诉讼。

  农夫山泉最近围绕山泉水质量标准问题,一直“有点烦”。此前,农夫山泉为了自证清白,在官方微博等各种公开渠道公布其四个水源地的检测报告。然而,在这些报告中显示,农夫山泉执行的标准依旧是浙江省的地方标准(浙江瓶装饮用天然水标准D B33/383- 2005),这在之前被指某几项指标的规定要宽于国家标准。

  有业内人士则对此表示,目前中国对于天然水,就没有国家标准,只有地方标准。另外,天然水目前标准混乱,这是这次引发该事件的问题根源。之前有媒体引用某饮用水协会的说法称,农夫山泉目前执行的浙江地标(D B 33/383- 2005)不仅不如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 B 5749- 2006,即自来水标准),也不如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G B 19298-2003,2008年修改后版本),而后两项标准是瓶装水企业执行标准的底线。

  对此,浙江质监局食品监督管理处处长周晓林曾为农夫山泉说话:“上述3个标准中的微生物指标完全相同。”然而除了周晓林提到的微生物指标之外,在某几个有害物质的指标上,浙江的标准确实要比国标宽松。据了解,国家标准委2008年两次针对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下发修改单,对该标准中的砷、镉、溴酸盐等危害人体物质的指标限量做了修订。而浙江地标不仅宽松于前二者,对溴酸盐指标还没有作出规定;在硒的指标上,浙江地标则比自来水标准宽松至5倍。

  农夫用地标法律上没问题

  有不愿具名饮用水从业者对南都记者表示,目前包装饮用水分为纯净水、矿泉水、矿物质水和天然水,但是只是针对纯净水和矿泉水有国家标准,如果农夫山泉生产这两种饮用水,就必须执行国标,否则即是违法。然而,农夫山泉生产的是天然水,既然没有国标,执行的是地方标准,从法律上来讲是没什么问题。

  该从业者同时表示,就目前中国各地的环境来看,除非是人迹罕至的深山老林,否则一般的天然水源,是不能直接引用的,因为其中即使没有农业污染,也有如树叶腐烂或动物尸体等污染物,必须通过深加工,但是加工后的水体与加工前的已经不太一样了,所以,真要较真,也就算不上是“天然水”。而以目前的水企深加工工艺,加工出来的水,就安全性来说,还是要比自来水要好,因为后者用氯气消毒,水中会存在卤化物,其次,管网以及某些地方的二次供水系统也会对自来水产生二次污染。

  [链接]

  地标与国标

  目前,我国饮用水市场上,主要有纯净水、矿泉水、泉水、天然水和矿物质水等。

  国家只有针对纯净水和矿泉水有国家标准,而针对天然水却没有统一的国家标准。于是,各地都制定了地方标准。

  因此,矿泉水一般写明执行标准为“GB”(即国标),山泉水(或饮用天然水)执行企业自己制定的“产品标准号”或标准号为“D B”的地方标准。

  山泉水对水源的质量要求比较高,像这种水一般水源一定来自特定受到保护的山区,经过山体净化,区域内无污染,周边也无其他污染进入水源区域。这种水一般比较稀少,因此价格也比较贵。

  矿泉水的水源一般来源于地下水,富含人体所需要的矿物质,矿泉水中必须有一项或一项以上达到界限指标的要求,其要求含量分别为(单位:g/L):锂、锶,锌、碘化物均0.2,硒0.01,溴化物1.0,偏硅酸25,游离二氧化碳250和溶解性总固体1000。如果全部达标,就属于优质矿泉水。

  纯净水是纯洁、干净、不含有杂质或细菌的水,是以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水为原水,通过蒸馏法及其他适当的加工方法制得而成,密封于容器内,且不含任何添加物,无色透明,可直接饮用。市场上出售的太空水、蒸馏水均属纯净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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