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C银翘片5年4曝安全问题

2013年06月19日14:39  人民网  

  香港卫生署接获医院管理局(医管局)通报一宗涉及一名四十一岁女病人的个案后,于6月18日呼吁市民不应购买或服用一种标示为“维C银翘片”的口服产品,因为该种产品可能含有多种未标示及已被禁用的西药成分,服用后可能危害健康。化验结果显示,该种产品含有两种未标示及已被禁用的西药成分“非那西丁”和“氨基比林”。然而,在产品的樽上标示的成份,包括“维生素C”,“对乙氨基酚”及“马来酸氯笨那敏”,并未被验出。(6月19日港府新闻网)

  如果没有记错,这是维C银翘片近5年时间以来第4次曝光出安全问题。早在2008年底,“打假斗士”方舟子就曾公开撰文质疑维C银翘片的成分;到了2010年9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告,提醒医务工作者、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以及公众关注中西药复方制剂维C银翘片安全性问题;今年3月份,广药子公司生产的维C银翘片被曝含有剧毒成分,中药材原药残留大量的砷、汞等有害物质,引起消费者恐慌。

  维C银翘片再陷丑闻,对许多网友而言,因为对该药有种“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感觉,而发出“见怪不怪”的声音。只是,麻木之余,仍然需要追问这样两个问题:一是,关于安全问题,难道政府监管对于一个经常性被曝光出安全问题的药品真的没有办法吗?二是,关于成分问题,为什么这个叫做“维C银翘片”中药品中,连起码的维生素C都找不到呢?

  维C银翘片出现问题,并非偶然。对于一个“只喊不打”的监管环境而言,在同一种药品上反复出现问题,是一种必然。我们常说,政府监管“既要拍苍蝇,也要打老虎”。可是,对于维C银翘片,监管权力连起码的“拍苍蝇”也没有做到。这只老虎出来咬人,则是早晚的事。尤其是,如果这样的安全问题,被外地如香港地区曝光出来,则更像是抽了内地监管一记耳光。对于众多食用者而言,无疑已经当了多年的“小白鼠”。 

  “只喊不打”的例证有许多:从2008年方舟子质疑维C银翘片的成分文章发表,到2010年相关部门出来回应,官方的脚步大约迟到了两年时间;即便是2010年官方有了回应,也只是“提醒注意其安全性问题”,并没有采取一些行政和法律措施;今天3月份,广药生产的维C银翘片被曝有毒,也仅是厂家自我停售和封存,连起码的“召回”也没有看到,更不用说销毁和处罚了。

  依据我国 《行政处罚法》、《药品管理法》及实施条例、《药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性的文件,对于违法违规生产企业可以采取的行政处罚至少会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停业整顿等措施,除此之外还有法律措施。然而,令人遗憾的是,无论哪一次维C银翘片被曝光安全事件,相关的行政与法律处罚措施都是“虚位以待”。如此监管,怎能保证维C银翘片不再次出现安全问题?

  维C银翘片的安全问题,是一面镜子。在这面镜子之中,公众或许能够看到我国药品生产和监管中可怕的“潜规则”。正如维C银翘片不含维生素C却富含被禁药物所映射的,我们确实不敢去想象我们常食用的药品之中到底还有多少“挂羊头卖狗肉”的勾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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