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巡防员殴打嫌疑人致死 警方曾称或死于中暑

2013年07月09日09:48  新华网  

  原标题 [浙江永康:巡防队员殴打嫌疑人致死 责任人被追责]

  新华网杭州7月8日电(记者 方列)记者8日从浙江省永康市公安局获悉,因涉嫌殴打犯罪嫌疑人致死,涉案巡防队员已被刑事拘留,公安局相关责任人已被追责处理。永康市公安局负责人已向死者家属通报尸检结果和对相关责任人处理情况,并当面道歉。

  6月14日上午8时许,永康城西新区村企治安防控协会巡防队员在一家网吧发现涉嫌盗窃的云南籍嫌疑人陈绍雄。在没有民警知情的情况下将陈绍雄带回警务站接受询问。在询问过程中,巡防队员吴某某等人用橡皮棍对陈绍雄的腿部进行击打。当日14时许,有吸毒史且刚刚通宵上网的陈绍雄被打后身体出现不适。巡防队员将陈绍雄送往医院,途中才将情况向西城派出所值班民警报告。西城派出所领导立即派民警到医院协调开通紧急绿色通道救治,并向局领导汇报情况。16时30分许,陈绍雄在永康市第一人民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后,永康市委市政府迅速成立政法委、检察院、纪委、公安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事件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

  7月8日,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出具尸检鉴定意见:陈绍雄双侧大腿大面积软组织挫伤及皮下肌间出血所致创伤性休克,引起呼吸功能衰竭而死亡。吴某某等巡防队员对陈绍雄的死亡负有重大责任,已涉嫌犯罪。吴某某等人随即被刑事拘留。

  公安机关在这起事件中存在对治安防控协会招录使用的队员缺乏教育培训,指导不到位,警用装备管理不严等问题。为严肃纪律、整肃队伍,中共永康市委责成永康市公安局作出深刻检查,市政法委对此案件进行通报并对全市政法干部进行警示教育。

  永康市公安局党委决定,对该事件负有领导责任、主持西城派出所工作的教导员予以免职并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一责任民警给予行政记过处分,提请上级公安机关对联系西城派出所工作的永康市公安局政委进行问责。

  永康市公安局负责人表示,将以此事件为鉴,对队伍内部管理和执法安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整改。同时开展协辅警教育整顿活动,加强对协辅警以及其他社会治安防控工作参与者的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制意识和工作技能,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此前报道

  警方首次通报称嫌犯或死于中暑

  6月17日,浙江省永康市公安局作出关于陈绍雄死亡的通报,称这是一起犯罪嫌疑人非正常死亡事件。

  通报称,6月14日8时47分许,陈绍雄等3人被巡防队员带回晨晨警务站接受调查。当日14时许,晨晨警务站值班人员发现陈绍雄身体不适,将其送到永康市医院救治,陈绍雄经抢救无效死亡。

  当天陈绍雄等3人被带到晨晨警务站后,巡防队员将3人分开询问,询问主要围绕有盗窃嫌疑的陈绍雄进行。陈绍雄不承认自己盗窃电动自行车,但他说掌握有别人重大盗窃、抢劫的情况,愿意下午带巡防队员去抓。巡防队员就将陈义释放,将陈绍雄、傅业勇继续留在警务站,打算下午进一步调查。

  14时许,晨晨警务站值班人员发现陈绍雄身体不适,称肚子痛,怀疑其中暑,并对其采取了刮痧等救治措施。随后将其送到附近诊所医治,医生见病情严重,建议将其送往永康市人民医院治疗。16时30分许,陈绍雄在永康市人民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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