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京津冀持续3天重污染将问责主要领导

2013年08月30日10:17  京华时报  微博

  近日,环保部召开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会。国务院副秘书长丁向阳在会上指出,今冬大气污染防治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对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持续3天重污染天气的领导,将依法问责。

  京津冀今冬重污染天可能性增大丁向阳表示,今年冬季即将来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发生重污染天气的可能性日益加大。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迅速着手,采取有力措施,全力以赴打好今冬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攻坚战。

  他提出了5个方面措施,包括因地制宜地做好各项预防和准备工作,未雨绸缪做好重污染天气监测和预警工作。各部门各司其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有保证,具体要求省、市人民政府要建立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体系,并按照各自应急预案分别采取应急措施。相关单位按要求停产、停工、限产、限排。还要强化执法,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监督检查工作。最后要增强公民的环境意识,形成“同呼吸共奋斗”社会氛围。

  问题突出地区将实行环评限批

  丁向阳表示,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签订目标责任书,认真实施“一把手”负责制。

  环保部将定期检查、调度,对干预、伪造监测数据等行为,严格追究责任;对问题突出的地区和企业实施建设项目环评限批;对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持续3天重污染天气的,将对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依法实施问责。

  如果企业有偷排偷放、屡查屡犯行为的,将依法责令停产关闭,对企业法人按照最新司法解释依法追究环境污染犯罪刑事责任。对应急响应时期的各项违法行为依法实施上限处罚。

  “要让老百姓看到治污希望”

  丁向阳说,今冬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一定要见到实效,“要让老百姓看到治理大气污染的希望”。同时要理顺关系,建立国家协调督导、各省(区、市)统筹组织、城市负责实施、单位具体落实和全民广泛参与的联动机制。

  他同时说,国务院将在明年初对各省(区、市)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并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

  □治污·行动

  两桶油

  环保部昨天通报了2012年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8家中央企业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考核情况。其中“两桶油”未达标,环保部决定,暂停审批中石油、中石化两家集团公司除油品升级和节能减排项目之外的新、改、扩建炼化项目环评。

  不达标项会造成空气和水污染

  经考核,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神华6家中央企业均实现了2012年度各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通过年度考核;中石油未完成化学需氧量减排目标,中石化未完成氮氧化物减排目标,未通过年度考核。

  据介绍,我国需要进行国家约束性考核的主要污染物主要有四种,分别是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前两者主要会造成水污染,后两者则会污染空气,制造雾霾。

  国家要求中石油、中石化两家石油集团公司“十二五”期间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均下降8%,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均下降10%。但截至2012年底,时间已过了40%,中石油氮氧化物排放量不但未降,反而增加了8.27%,氨氮仅下降0.04%,化学需氧量下降0.53%,二氧化硫下降4.31%;中石化氮氧化物增加2.52%,氨氮下降2.1%,化学需氧量下降2.3%,二氧化硫下降6.0%,减排任务完成量远远落后于时间进度,也远远落后于全国各省份的减排进度。

  “两桶油”此前已上减排黑名单

  环保部污染物总量控制司司长刘炳江针对“两桶油”此考核结果表态,认为它们的问题总体来说就是新建减排工程建设和原有生产结构调整速度都很慢。

  刘炳江说,中石油、中石化都和环保部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但是承诺的减排工程只完成一部分。另外,结构调整进展也慢,中石油有110多台燃煤锅炉,中石化有174台,小锅炉都还比较多,要么就一台脱硝设备也没有,要么就只上几台,远不及增量,造成氮氧化物超标。

  此前,“两桶油”已经在节能减排任务上上过“黑名单”,在2011年的考核中,中石油、中石化就未完成当年减排任务。当时因考核办法尚未出台,未对两家集团公司实施环评阶段性限批等处罚措施,但由环保部领导约谈了集团公司负责人,要求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

  此次环保部负责人表示,根据有关规定,自考核结果公布之日起,暂停审批中石油、中石化两家集团公司除油品升级和节能减排项目之外的新、改、扩建炼化项目环评。

  ■延伸

  限批措施不影响全国油品供应

  另外,记者了解,此次环保部对中石油、中石化两家石油集团采取的限批措施,针对的是炼油板块的新、改、扩建设项目,不涉及2012年底已经建成的4.18亿吨炼油能力,也不涉及全国的5.75亿吨炼油能力。限批对在建的3950万吨/年的能力没有影响,不会影响目前约6亿吨的全国炼油能力和油品供应。

  ■回应

  中石化:未来3年将投228.7亿治污

  中石化新闻发言人吕大鹏表示,中石化接受环保部的考核意见,服从处理决定,将积极整改,未来3年将投资228.7亿元实施803个环保治理项目。吕大鹏表示,尽管石化企业具有连续生产的特点,一般实施污染物减排改造,需选择在生产装置停工检修期间(炼油化工三四年停一次)进行,且部分老企业环保设施落后,集中在一两年内完成难度较大,但无论什么原因,实现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是中石化应尽的社会责任。

  中石油:将严格考核下属企业减排

  中石油集团公司表示,对于环保部的考核结果,中石油高度重视,对照环保部的考核指标和有关要求,督促并帮助相关企业整改,实施污染减排工程挂牌督办,严格污染减排审核,进一步加大污染减排考核力度,对下属企业污染减排指标实行严考核、硬兑现,确保实现“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

  □治污·对话

  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

  “不想被问责就应推动污染信息公开”

  京华时报:目前北京包括京津冀地区连续3天重度污染出现的比率能有多高?

  马军:这取决于所谓的重度污染是什么程度,如果按照目前的空气标准,空气质量指数超过200才算重污染,超过300算严重污染,对北京而言连续3天达到重污染的情况也并不容易,今年只有前三个月北京出现重污染天气较多,从全国来看前三个月重污染天气占到13%,但是否连续出现并没有准确数据。

  京华时报:“3天问责”规定在治污工作中有哪些实际意义?

  马军:治理雾霾从长期看还是需要减排,排放量过大是产生雾霾天的主要原因,这是可以人为控制的,天气因素是人为控制不了的,比如低气压等不利污染物扩散的天气出现,不能人为地改变。减排也分长期减排和短期减排。长期减排就是我们做的压煤、总量控制等,短期减排就是现在预测到即将出现不利于空气扩散的天气,就要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排放、工地扬尘、运输车辆,工厂暂停生产、禁止焚烧、机动车限行等等措施就要提前布置,有效实施。如果三地可以在这方面联动同步,应该说对控制雾霾产生还是会有效果的。这应该是这个规定的意义,让地方领导提前做好准备,积极应对,不能等出现雾霾天了再应急。

  京华时报:若京津冀其中一地把该做的措施都做了,但受周边城市污染情况影响,出现了连续3天重度雾霾,领导是否也会被问责?

  马军:这个将来操作起来应该比较复杂,各地治理大气污染的同时也要借助监督,监督的根本是公开。公开三地最大的污染源,实时发布,让公众看到,是不是在重度雾霾天里这些企业还在排放。国控重点污染源北京占10个,天津31个,河北288个。按照环保部要求,9月这些单位就要公布日均值,明年要按小时公布,这对推进节能减排意义重大。如果领导不想被问责,就应该推动这些信息的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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