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拟将婴幼儿奶粉安全纳入立法计划

2013年09月04日07:27  新京报  

  新京报讯 (记者蒋彦鑫)修订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制定婴幼儿奶粉安全保障规定、机动车停车管理规定、控制吸烟条例,对房屋拆迁补偿办法的立法进行预案研究……昨日上午,今后5年的市人大常委立法规划草案公布,涉及54项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修订和起草研究。

  今后5年立法重点共分两类54项

  昨日,北京召开地方性法规五年立法规划研讨会,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后5年的立法重点共涉及54项。其中,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在任期内将完成制定或修订34项法规;另外20项法规,将在任期内起草、根据国家立法进程实施安排,或条件成熟时制定、修订。

  今年是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的届首之年,按照传统,人大常委会都会在届初之年制定立法规划。今年编制的是第五个规划。

  经过论证筛选,市人大常委会根据人民群众的诉求,以及立法事项的轻重缓急和立法条件的成熟程度,确定立法重点。主要分为两类54项。本届任期内将完成制定或修订的法规涉及大气污染、机动车停车管理、控烟、婴幼儿奶粉安全保障、轨道交通安全、房屋出租管理等条例。

  将对拆迁补偿规定立法进行研究

  根据规划草案,未来五年,北京将对房屋拆迁补偿规定的立法进行预案研究。

  所谓预案研究,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解释,简单说就是对一些敏感问题(如控烟、噪声污染等),先不说纳不纳入立法计划,先搞立法研究,委托给专家先行调研、论证其立法的可行性。

  据介绍,对于纳入预案研究的项目,主要考虑首都地方立法具有特殊性。对一些百姓关注、有立法必要性,但又存在立法难度的重要问题,常委会在未将其纳入立法计划之前,先委托一些大学或研究机构的专家进行研究论证,充分发挥研究机构的智力优势,在此基础上起草法规草案,再提请主任会议决定是否纳入立法计划。

  ■ 链接

  任期内完成制定或修订的法规(部分)

  房屋出租管理条例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基本住房保障条例

  婴幼儿奶粉安全保障规定

  控制吸烟条例(废旧立新)

  轨道交通安全条例

  机动车停车管理规定

  物业服务条例

  急救医疗服务条例

  任期内起草、适时安排的法规(部分)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修订)

  学前教育条例(修订)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房屋拆迁补偿规定(预案研究项目)

  出租车管理条例(修订)

  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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