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不良事件实证研究亟待加强

2013年09月12日10:30  人民网  

  过度用药、滥用抗生素、输液安全性一直是社会热议的焦点。针对有媒体报道“每年我国最少有10万人在输液后丧命”、“年人均输8瓶液”等说法,国家卫计委新闻发言人邓海华于9月10日正式回应称,这是不靠谱的数据。

  不过,邓海华也表示,国内医疗机构的确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不合理用药现象,各方原因都有,包括基层医务人员用药水平不高;不正当竞争;患者在合理用药、科学用药、配合医疗等方面的问题。

  其实,自上世纪中叶以来,随着医疗纠纷的骤然增加,隐藏在其背后的医疗不良事件也逐渐凸显出来,成为一个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1999年,美国医学研究所发表了以医疗错误为主题的里程碑式的研究报告《孰能无错,建立更安全的健康照护系统》,该报告估计美国每年死于医疗错误的人数,远远超过每年死于交通事故、乳腺癌、艾滋病的人数。尽管医疗不良事件如此广泛地存在,但我们对其发生频率、分布和诱发原因、危险因素不仅知之甚少,而且很不准确。

  医学服务的对象是人,医疗不良事件使病人及家庭蒙受不幸的同时,也造成了严重的社会经济后果。举例来说,民事损害赔偿制度以责令支付赔偿金的方式震慑行为人,使之采取更为谨慎的行为,以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但以转诊推脱高难医疗处置等防御性医疗的出现和蔓延,使人们意识到民事损害赔偿制度在解决医疗不良事件中的作用被夸大了,问题的解决更有赖于从社会系统工程的角度构建综合性的救济和预防体系。

  所以,20世纪80年代以来,北美和欧洲发达国家已经将不良事件作为一个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来研究,陆续开展了关于医疗错误和医疗伤害的流行病学调查研究,为不良事件的预防、控制提供了令人信服的信息。而我国关于医疗不良事件的研究缺乏系统性、整合性,集中分布在其“末梢”——医疗纠纷,而且规范性研究多于实证性研究。

  其中部分原因在于,开展医疗不良事件实证研究需要获得翔实的医疗错误第一手资料,但严厉的惩戒和高额的赔偿使得医疗服务提供者不愿意“家丑外扬”。笔者以为,建立独立于惩戒和赔偿制度之外的“医疗不良事件报告系统”,方能促使医疗服务提供者无顾虑地主动说出事件的经过,进而针对不良事件开展持续监测,科学分析,探索改进措施,避免同样的错误再度发生。

  值得借鉴的是,在航天领域,以“绝对保密”和“绝不究责”为特征的“自愿报告系统”已实施多年,成功搜集了大量实施前难以获取的数据,有力地推动了民航安全水平的提高。

分享到: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意见反馈 电话:010-82612286保存  |  打印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