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医托忽悠命根遭切剩1厘米

2013年09月12日11:30  法制晚报  

  ▲刘先生如今握着一沓出院证明、声明书等材料,期待着事件尽快有个结果

  ▲刘先生将自己的遭遇发到网上后,不断收到基立嘉韩整形医院院长肖先生的短信,其中不乏“雷劈死你”的言语

  本是陪妻子去大医院看妇科病,却被医托带到一家民营医院。“因为结婚一年没孩子”,丈夫刘先生被医生说成“生殖能力有问题”,被“忽悠”成“病人”做了阴茎手术。倒霉的是,术后阴茎感染,被迫切除,如今只剩1厘米长,刘先生真的失去了性能力。

  刘先生在微博上披露遭遇后引起本报注意。刘先生和妻子专程赶到北京接受采访,并在本报记者的帮助下联系到一位北京律师。今天上午,刘先生表示,他已经接受律师建议,准备诉讼维权。离奇遭遇 带妻子看病遇医托“转院”。

  今年30岁的刘先生老家在江西,4年前他到广州打工,在一家服装厂做裁缝。在厂子里,他认识了比自己小两岁的邹女士,两人恋爱结婚。

  今年5月21日下午,刘先生陪妻子到广州市中山大学附属二院看妇科病。刘先生去挂号,妻子在座位上休息。这时,两名陌生女子凑到邹女士身边,拿着病历,十分关心地问起了她的病情。

  “这个医院的主诊医师都同时在另外一家医院上班。这两家医院是‘一起的’,你现在就是排上号,也见不到医生看不上病。”其中一位女子说。

  这时,另一名女子向对方询问“另外一家医院”的地址,对方“好心地”告诉了她。邹女士就这样被这对妇女打动。她把正在排队挂号的丈夫叫过来,和那两个妇女一起乘公交车赶到他们所说的地方——基立嘉韩整形医院。

  当天,一位姓李的妇科医生给邹女士看了病。第二天,刘先生陪妻子再去治疗。治疗过程中,李医生得知二人结婚一年还没有小孩,就要求刘先生找一名姓宋的医生“查一下”。

  刘先生说:“我当时很纳闷,我在别的医院检查过精子,质量没问题啊!”李医生解释说,大医院病人太多,所以医生诊断得不细心,刘先生有必要再做全面检查。而且,“基立嘉韩整形医院非常专业”。

  丈夫被忽悠 做了下体手术  刘先生接受了检查。5月23日,宋医生告诉他,他有前列腺炎,而且包皮过长。而妻子不孕的原因正是他包皮过长。

  “他告诉我,这需要做手术,不然要孩子很困难。手术很简单,不用护理,当天就能回家,一星期就能恢复。他还说,这种手术他们做了几千例,就像剪指甲一样简单。”刘先生说。

  当天下午,刘先生走进手术室。刘先生称,院方没让他签手术同意书,便开始手术。

  术后40多分钟,刘先生感觉小便困难,之后发现伤口肿了。他打电话问李医生,对方说没事。

  刘先生说,当天晚上他还是小便困难,于是用热毛巾敷了一下,随后顺利排尿。

  第二天换药时,宋医生也发现刘先生的伤口肿胀异常,但安慰他可以治好。

  此后几天,刘先生仍然觉得下身肿胀,多次要求转院治疗,但医院不同意,仍然让他“放宽心”,后来又称“要请专家来会诊”。

  其间,李医生来找刘先生,要他补签手术同意书,但被拒绝。

  阴茎感染坏死 被切后只剩1厘米

  6月13日,在刘先生的强烈要求下,他终于被转到广州军区总医院。

  入院病历显示,“在外院进行包皮环切术后21天,皮肤发黑,硬化,未见明显血流,考虑感染性坏死”。

  医院建议:“阴茎坏死部分清除,切除坏死阴茎,择期进行阴茎延长或阴茎再造术”。

  看到诊断结果,刘先生懵了,顿时觉得眼前一黑,天旋地转。

  6月26日,刘先生的阴茎被全部切除。

  7月31日,他接受了阴茎残端延长、局部皮瓣转移修复术。

  手术出院后,他的阴茎增长到1厘米左右。

  院方说法

  患者自行热敷烫伤致感染?

  如今,李医生和宋医生的手机均已关机。日前,记者采访到基立嘉韩整形医院院长肖先生。

  肖先生不承认手术本身存在任何过失。

  他认为,问题是患者自行用开水热敷造成烫伤导致的,这与手术后一时没过麻药药效、患者感觉不到烫有关。

  而患者烫伤后,医院一直在积极为他治疗。但患者自身缺乏护理常识,致使感染无法控制,最终因感染造成阴茎坏死。

  但这一说法, 遭到刘先生反驳。他告诉记者,自己做完手术后回到家,当晚9点多,在家中用热水擦身体的时候,用热毛巾敷了伤口。

  “你想想,擦身体洗澡的热水,能有多烫,怎么可能烫伤?”刘先生的妻子邹女士说,“如果水真的很烫,为什么我老公身上其他地方没有烫伤?”

  刘先生提供的手术当天病历显示:“手术过程顺利……出现水肿、血肿”。

  而院方提供的第二天的病历上则记载:“患者自行解纱布,用食盐兑热水,用热毛巾热敷阴茎及龟头,查体发现手术切口及阴茎红肿明显,表面皮肤脱落,多出水疱破溃,淡黄色液体流出……阴茎皮肤烫伤(II+度)”。

  但这份病历刘先生不认可,认为病历有“事后加工”嫌疑。

  近百万元补偿 导致医院关门?

  医院院长肖先生表示,事发后,医院已支付刘先生治疗费用,还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给了刘先生80余万的补偿款。

  “我们支付的赔偿款远远高于国家赔偿标准。”他说,“一般情况下这样的医疗纠纷赔偿金在30万元左右。”

  “前后我给了他100万元,这些都有收据或协议可以证明的,但他还是一再地想要更多的钱。”他说,“受这个事情的影响,医院已经关门。现在我自己都没了经济来源,也在找工作”。

  这位肖院长说,现在双方已经签署过协议,如果刘先生还是不满意,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刘先生承认与肖先生签过协议。协议原件显示,肖先生自愿向刘先生一次性支付84.5万元的补偿款。而刘先生在广州军区总医院治疗期间的费用13万元,已经由肖先生承担。

  协议上称,补偿款支付后,刘先生不得再以医疗事故纠纷或人身损害、有关生育和赡养问题、性生活受影响问题或继续治疗为由等,要求肖先生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如果刘先生又投诉、举报或起诉,就必须退还已收款项。

  协议书还写明,本协议不作为刘先生受伤害系院方原因导致的证据。协议显示:“双方应当保守协议秘密,不使协议内容外泄,否则将承担不少于12万元的违约责任。”

  对于“签协议又反悔”的质疑,刘先生解释说,签协议是他父亲签的,他没去,是害怕受到对方威胁。

  “医院当时把我父亲的银行卡和身份证都扣了,说不签协议就不给钱。”刘先生说。

  父亲为了先拿到部分补偿款,才签了协议。签完不到半个小时,对方就跑到医院要求刘先生签字。“当时医院里就我和我妻子两人,而对方来了很多人。我没办法,才签了字。”

  刘先生认为,医院之所以要让他签这份协议,就是想等此事平息后再重新开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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