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对标签的要求中提出,不准生产标注“特供”、“专供”、“专用”、“特制”、“特需”等字样的白酒。有评论认为“这既是行规也符合反腐败”;有疑问“不准特供还要强调几回”……你怎么看?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发通知,要求全国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据悉,白酒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修订工作已启动,明确将控制塑化剂指标等新问题列入审查细则。此外,在对标签的要求中提出,不准生产标注“特供”、“专供”、“专用”、“特制”、“特需”等字样的白酒。
赞扬
既是行规也符合反腐败
白酒就是白酒,只要消费者愿意出钱都可以喝,若标注“特供”、“专供”等字样,专门供官员喝,就是把官员喝酒与老百姓喝酒区别开来。这除了把人分为三六九等以外,还是媚权心态的裸露,有违公序良俗和行业道德。
国有国法,行有行规。白酒标注“特供”、“专供”等字样,虽是企业的营销办法,但让人觉得这是在借助权力消费的光环拉大旗作虎皮,除了迎合一些人的媚权心态而让销售量借梯上楼以外,更多的是用“特供”、“专供”等字样扰乱正常的市场销售秩序,形成不正当竞争。这种做法,涉嫌违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完全是凭借花花肠子的手段愚弄消费者。
市场就是市场,产品就是产品,白酒标注“特供”、“专供”等字样,那么其他商品如锅碗瓢盆卫生纸那不都可以标注“特供”、“专供”等字样?某个品牌的白酒是什么味道,标注“特供”、“专供”等字样又是什么味道?难道能让人喝出权力的味道?能喝出升官发财的味道?不管能否,把白酒这个与权力毫无关系的产品与权力挂钩,妄想显示权力的高高在上,伤害了老百姓的感情,自然为人诟病。
特别是放任白酒标注“特供”、“专供”等字样,让“特供酒”、“专供酒”等大行于世,只会在社会上滋生出更多的特权思想,扰乱市场公平竞争,助长地方保护主义抬头。从这类“特供酒”、“专供酒”等背后还能看出“三公消费”的铺张,造成官场中吃喝享乐主义盛行。不仅与“八项规定”不符,这种用权力勾兑出来的“特供酒”、“专供酒”等,本身就掺杂着腐败基因,这喝出的不是酒味,而是发酵的特权肿胀味。
这次规定,既是白酒行业的行规,也符合反舌尖腐败、反“四风”的需求,更是社会共识,值得期待。
疑问
不准特供还要强调几回
不准生产标注“特供”、“专供”、“专用”、“特制”、“特需”等字样的白酒,怎么看,都似曾相识——是啊,早在今年3月,国管局、中直管理局、财政部、审计署、工商总局等五部门就联合下发通知,严禁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自行或授权制售冠以“特供”、“专供”等标识的物品。
而与此同时,是中央三令五申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政令一道接着一道,前不久,中共中央、国务院更是印发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如此背景下,再来强调不准生产标注“特供”、“专供”、“专用”、“特制”、“特需”等字样的白酒,似乎有画蛇添足的味道了。可是,也未必,在中央一系列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政令下,在一些地方,特权主义还是在我行我素。国庆节前,媒体就曝出黑龙江黑河市还能见到一个叫“鹿源春”牌子的“公安交警特供”酒、“海关特供”酒和“邮储银行”内参酒等产品。而黑河市政府更是要求黑河市域各单位部门对“鹿源春”公司予以扶持,并口头通知自行订购白酒,这顶风作案实在是嚣张得很!
中央一系列深得民心的政令,决不能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更不能走形式、搞变通。不准“特供”“专供”还要强调几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还要强调几回?禁令既然已经颁布施行,对那些顶风作案明目张胆叫板中央禁令的官员,就无需手下留情,必须“露头就打”、一查到底,严惩不贷、以儆效尤,起到十足的威慑作用。正如有些专家认为的,更重要的是下决心面对面跟特权打一场战役,只有打掉了特权,才能把腐败温床和基础彻底打掉。
析因
为何有如此强的生命力
面对愈演愈烈的伪特供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从来就没有停止过。从2004年有关部门就发出《关于严禁在商业广告中使用国家机关名义的紧急通知》以来,几乎每隔一两年就要进行一场整顿行动。
为何如此,一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人们的物质生活越来越丰富,面对市场上琳琅满目的产品,消费者感到无所适从。商家为了促销,但凡有点名气的产品,便纷纷打起特供的旗号,普通商品一旦披上特供的外衣,立马身价倍增,成了人人争抢的紧俏商品。应该说这种特供是一种伪特供,更多的只是市场管理不规范所遗留下来的历史问题。
二是,实体市场的伪特供商品虽然能够得到及时的整治,但是大量真假难辨的特供商品却已经转而寄生于互联网,通过专卖店、旗舰店、精品店等淘宝网店等形式避开了传统的市场监管,在夹缝之中顽强地生存下来,这一点让人防不胜防。
然而,谈到网络购物四个字,人们总是能够想到网购有风险,下单需谨慎等八个字,为什么面对特供,人们则放松了警惕呢?原因很简单,因为特供商品,并非是用来给自己消费,而是为了打通关节而存在,是一种关系的润滑剂,特供背后有特权给予强力支撑,这才使得伪特供与真特供一起存在。
另外一层市场因素是,在食品安全监管屡屡出现问题的今天,消费者对商品质量的诉求越来越强烈,特供产品因其长期存在神秘性,在消费者心中便意味着高质量、高品质,这迎合了一部分消费者的心理诉求,特供二字是心理安慰剂。
特供不应是心理安慰剂和权力润滑剂,假特供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等国家法律,其本身又是特权在商业价值上的寻租,自然应该严厉打击。
当然,在支持严打假特供的同时,我们更希望所谓的特供制度早日随特权一起消失。如果真特供不存在,又何来假特供?专项行动如果仅仅是打击伪劣商品,更应该能够打击特供背后的特权,这样特供二字才能早日从历史舞台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