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吃火锅摔伤查出一氧化碳中毒获赔7万元

2014年01月07日07:26  北京晨报  

  牛先生在某火锅店内吃炭烧火锅后,上厕所时摔倒受伤,经检查有急性一氧化碳中毒症状,为此,牛先生将饭馆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而火锅店的经营者则认为牛先生是醉酒后自己滑倒受伤,因此不同意赔偿。记者昨天从市一中院获悉,经过司法鉴定,法院最终判决火锅店的负责人向牛先生支付7万余元的赔偿。

  摔伤查出中毒诉火锅店

  牛先生今年32岁,是北京一家科技公司的仓库保管员,平时身体健康。2012年11月13日,牛先生与朋友在一家火锅店内聚会,几个人在包间内吃炭烧火锅。吃到一半时,牛先生起身去上厕所,途中摔倒在地受伤,朋友们赶紧拨打急救电话,将他送到医院,并入院治疗。12月2日,医院出具一份诊断证明,显示牛先生除身上和头部多处外伤外,还有急性一氧化碳中毒的症状。

  2013年2月,牛先生以在火锅店内用餐时、因急性一氧化碳中毒摔倒受伤为由,起诉要求火锅店赔偿。一审法院查明,牛先生摔伤的“阳坊涮羊肉”,其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名字是一饺子馆,执照所有人是何某,但实际经营者是李某夫妇。何某表示,牛先生的摔伤同自己没有任何关系,其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李某夫妇则辩称,牛先生是饮酒后导致行为受限,自己摔倒,与自己经营无关,也不同意赔偿。一审法院判决何某以及李某夫妇共同赔偿牛先生各项损失70830元。

  司法鉴定摔伤与中毒有关

  判决作出后,何某以及李某夫妇不服,提出上诉。

  诉讼中,法庭对事发当天牛先生的就餐地点进行了现场勘查,发现牛先生当天所在的包间没有窗户,只有一个换气扇。此外,尽管双方对此次事件是否和牛先生饮酒有关存在不同意见,但庭审中双方均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实牛先生当天的饮酒量,牛先生被送到医院后,院方也没对其体内酒精含量进行检查。

  据了解,一审庭审中,法院曾就事发当天牛先生意识行为受限的成因与摔伤伤情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问题,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机构认为,牛先生入院后碳氧血红蛋白的浓度为23.7%,一氧化碳中毒程度属于轻度中毒与中度中毒之间,鉴定结论为,牛先生在店内意识受限及摔伤,同其一氧化碳中毒之间均存在一定因果关系,而与酒精之间的因果关系则无法判定。此外,经鉴定,牛先生的伤残程度已达10级。

  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市一中院审理后认为,争议事实发生在店内,而该店系个体工商户执照,因此照主何某应当对外承担责任。李某夫妇作为饭馆的实际经营人,不论其与照主之间是何种关系,也应一并承担赔偿责任。事发经营场所密闭,在仅存换气扇进行通风的情形下,经营管理者应在用餐者使用炭火锅时,尽到必要的警示要求其打开包间的门,经营者未有证据证实其尽到上述必要义务,应当承担一定责任。但庭审过程中,牛先生自认饮酒,因此其摔伤也不能排除饮酒因素和行动疏忽等其他因素。

  市一中院认为,据公平原则,原审法院判定双方当事人对事件产生负有同等责任并无不当,最终驳回何某等人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晨报记者 何欣

  (原标题:吃火锅摔伤查出一氧化碳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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