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沃尔玛超市买一只蟹,总重5.9两绑蟹绳占了3两5,用螃蟹价买堆橡皮绳,你乐意吗?
连日来,记者调查发现,“螃蟹穿重装”已遍及福州多家超市、农贸市场及海峡水产交易市场。业内人士称,从批发到零售环节,螃蟹绑绳的内幕多,用多重的绳、用多长的绳大多由商贩来定。在标准不明的情况下,“怎么买划算”考验的是顾客的智慧。
据悉,福建省和福州市至今未出台相关的规范性文件,缺乏相关法律依据,导致行业监管存在盲区,造成市场乱象存在。律师建议有关部门制定地方性指导意见,为螃蟹“减负”,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消费者经历
到沃尔玛买蟹绑蟹绳比蟹还重
说起这次购物,市民陈先生觉得离谱。
他说,上周四上午(2月27日),他在福州五一路沃尔玛(大利嘉店)购物期间,购买了一只梭子蟹(福州俗称“正蟹”)。“蟹在水箱里,活的,看着个儿挺大的。”陈先生说。
上秤一称5.9两重,价值44块1毛7。一只螃蟹巴掌大,陈先生当时有点犹豫,但最后还是付款购买了。
“没有想到,中午在厨房洗的时候,拆下绑螃蟹腿的橡皮绳,突然觉得螃蟹分量好轻。”
看着一旁拇指粗的两个橡皮绳,他突然觉得自己被商家忽悠了。当天,陈先生和橡皮绳较上了劲,专门找来一台电子秤称重。
“连蟹带橡皮绳总重5两9,我把螃蟹单独称,蟹重只有2两4,橡皮绳竟然比蟹还重。”陈先生说,“买这只蟹一共花了44块1毛7,这样看,蟹的价钱还不到17块,我却花了将近25块钱买了一对橡皮绳,真是离谱!”
为此,陈先生质疑,“这类螃蟹算不算过度捆绑?”
随后,记者前往沃尔玛(大利嘉店)了解情况。在超市海鲜销售区,找到了销售中的“梭子蟹”,售价在70.8-80.8元/斤。蟹的两只蟹钳上均被拇指粗的橡皮绳牢牢捆绑。
“现在市面上卖的螃蟹哪个不是五花大绑?以前用草绳,现在好多都是用粗皮绳,压秤,不实惠,要不是有特别需要,家里一般不买。”市民黄女士如是说。
而据该超市一位销售员称,“正蟹销售从春节开始都不错,不过货都是供应商提供的,都是绑好运来的,超市一般不会拆开卖,亏本啊。”见记者一直追问,这位销售员直截了当回应,“爱买不买。”
沃尔玛回应
捆扎无行规供货商有啥超市就卖啥
昨 日下午,记者也从沃尔玛福州区域有关负责人处了解到,“对沃尔玛超市销售的水产品,一旦确定供应商,销售过程中一般不会再有监管方面的动作。”该负责人还
坦陈,“目前市场上对蟹类捆扎没有要求,这也导致超市销售方对水产品供应商很难提出除海鲜品质之外的标准要求。在这个问题上,超市方面也很苦恼,将会向有 关部门进行问询,寻求帮助。”
为此,陈先生也给沃尔玛提了个建议,“螃蟹捆绑可以啊,但在价格上能不能区分开来,明码标价,比如,螃蟹绑了橡皮绳的是什么价,去掉橡皮绳后又是什么价,让大家能明明白白消费。”
陈先生的建议得到沃尔玛管理方的认可,他们将会认真考虑陈先生的建议。随后,记者从沃尔玛管理方获悉,向该超市提供粗橡皮绳捆扎梭子蟹的,是福州煌晟有限公司,昨日下午记者拨打该公司负责人电话,无人接听。
至昨日截稿时为止,沃尔玛方面已经将拇指粗的橡皮绳改为细的橡皮筋。
记者调查
螃蟹绑绳市场上很普遍
螃蟹为啥要绑住手脚,对此不少人的理解是,蟹钳容易伤人,另外,若不用绳子捆绑,螃蟹之间也会打架,影响存活率。事实真是如此吗?
记者走访了福州多家连锁超市、社区周边菜市场及海峡水产交易市场,发现蟹类销售从零售到批发,采用拇指粗的橡皮绳进行捆绑已相当普遍。
在五里亭农贸市场内,所有的蟹类产品几乎都被“五花大绑”出售,除了绑毛蟹的细橡皮筋,正蟹一律被用拇指粗的橡皮绳捆绑,且每只蟹基本都被2条橡皮绳捆绑。
当记者向一位商贩质疑橡皮绳是否过重时,商贩回答:“你别看它粗,其实也不会很重,顶多1两左右,全福州都这么卖的。”当记者提出要买不带橡皮绳的正蟹时,原本65元/斤的价格立刻被商贩抬高到了100元/斤。
另有商贩告诉记者,蟹都是从马尾批发过来的,从蟹进入批发环节就已被“各种捆绑”了。
揭秘内幕
先裸称再加工橡皮绳卖螃蟹价
海峡水产交易市场位于福州马尾,每天从这里运出的水产品,被发往福建、广东、浙江、上海以及海南等地。在市场中的海鲜交易区,记者走访了5家正蟹批发商家。从商户黄先生口中我们知道了一个词:“裸称”。
“你可以先称好货,像正蟹,裸称价格基本在80元/斤左右。之后你再从市场里找些临时工过来捆绑。工钱也不贵,一斤五毛差不多了,用多粗的橡皮绳捆绑那就看你自己的要求了。”黄先生也把这样的做法叫“加工”。
商户林经理每天将整车蟹类运进市场,分解销售。她从水池里捞出一只捆着湿布绳的石蟹对记者说,“卖螃蟹捆湿绳早就不稀奇了,绳从螃蟹捕捞上岸后就捆上了。”
过年时她最乐意卖正蟹。林经理说:“捆上一根粗的橡皮绳,一只至少重了1两多,过年那段时间,我一天基本能卖出去四五车,能有8吨左右吧。‘加工’过的蟹价格看起来更便宜,一般每斤会便宜个15-20元吧。”
不卖海鲜的商家从绑蟹绳上也发现了“商机”。在调查中,记者从市场内一杂货店铺了解到,市场里,一袋拇指粗的橡皮绳价格可以卖到上百元,比外面卖的价格要翻几番。尽管如此,春节期间,这家店内的橡皮绳也经常卖断货。
业内人士透露,“1袋橡皮绳大约60斤重,1个中号橡皮绳重1两5左右,1斤差不多有6个。如果按一只螃蟹3两3算,捆绑1斤螃蟹基本就要用1斤橡皮绳,重量就增加了1倍。如果把绑了橡皮绳的螃蟹泡在水中,加上绳子吸收的水分,增加的重量就不止一斤了。”
“拿正蟹来说,就算你80元/斤进货,绑了橡皮绳之后按65元/斤再卖出去,虽然价格降了一些,但你想想,水分还是明显存在的吧?买蟹这事,还是跟消费者的智慧有关系。”
绳子比螃蟹还重,业内人士披露
用哪种绑蟹绳 关键看客户要求
据 悉,福建省和福州市至今未出台相关的规范性文件,缺乏相关法律依据,导致行业监管存在盲区,造成市场乱象存在。业内人士披露,目前,国家对螃蟹身上绑绳的 重量没有限制性的法规。螃蟹穿重装,反而成了“行规”。福州工商部门也回应,为螃蟹“减负”福州暂无标准。律师建议有关部门制定地方性指导意见,为螃蟹 “减负”,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业内人士
对于螃蟹捆绑市场上无明确规定
重3两多的正蟹,绑拇指粗的橡皮绳,用福州市渔业协会有关人士的看法,是“杀鸡用牛刀”。“如果真是这种情况,那么沃尔玛销售的正蟹水分是有些多了。”
目前,国家对螃蟹身上绑绳的重量没有限制性的法规。螃蟹穿重装,反而成了“行规”。
连江黄岐渔业协会林会长称,“市场中销售的蟹,在捆绑时有人用细橡皮绳、有人用中号橡皮绳(拇指粗),也有人是胡乱绑,就是因为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
“我 们这边有个默认的规矩,4-7两重的蟹用一个中号橡皮绳捆绑,因为蟹个大,用细的绳绑不牢。4两以下的螃蟹用细橡皮绳绑就可以了,粗的沉,绑上去其实也跟
卖橡皮绳差不多了。”林会长说,“但是,作为养殖户或批发商有时也得看客户是怎么要求,像有些商贩就会要求4两的蟹也得用粗橡皮绳绑,一根不行还得两根。 对他们来说,卖海鲜是有风险的,也得保证利润,他们会首先考虑运费、蟹的死亡率等等。”
多年接触水产品,林会长还是发现了不同城市消费市场的不同。“像福州这边的市场,不少消费者觉得,粗绳捆绑看起来比较大气,但从上海过来的采购商,就会明确要求绑蟹绳得用细橡皮绳,因为当地的消费者比较注重实惠,重量上不能掺水。”
不过,林会长还是客观说出了自己的观点,“螃蟹的价格本来就是浮动的,随着绑绳重量变化,价格也有升有降,是否有问题还是要看实际情况。”
曾有做法
蟹与绳重量比是4:1
“市场刚开始并不是这么乱的,至少在1996年以前。”福州五里亭农贸市场场长陈锦桓告诉记者。
上 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老陈曾在鼓楼区工商部门任职。他说,“1996年以前,我们也有专门管这块(螃蟹过度捆绑)的执法。当时工商部门明确规定,
螃蟹与绳的重量比不能超4:1,也就是说8两重的螃蟹,绳重绝对不能超过2两。”老陈还记得,当年自己曾参与此类执法,如有消费者举报商家过度捆绑,经核 查,他们会对商家进行处罚。“标准是,罚款1000元,没收过度捆绑的螃蟹。”
“1996年后,社会慢慢进入市场经济了,市场越来 越放开,竞争也激烈,不知为什么工商部门对这样的事情管得反而少了。现在也常有市民来投诉,遇到这样的事情我们现在的做法是先调解,不行就只能移交给消协 处理。但现在有个问题,商家卖怎么捆绑的螃蟹合适,连我也不明白。”老陈说,“慢慢,我感觉大伙好像都接受(绑粗绳)了。”
部门回应
为螃蟹“减负”福州暂无标准
对于五里亭农贸市场场长老陈的说法,我们未能从工商部门得到明确印证。
螃蟹到底应该如何捆扎,国家并未出台相关法规予以规范。仅能查询到的是,2004年,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公布了《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其中对于海产品、水产品的称重,以及产品包装如何计重有了明文规定。
《办法》规定,称重范围小于等于2.5千克的海(水)产品,负偏差不得高于5克。经营者不得将包装的重量计入商品的重量。但该办法实施对象有一条附注“活禽、活鱼、水发物除外”,螃蟹并不在该适用范围之内。
至今,福建省和福州市未出台相关的规范性文件,缺乏相关法规或规章依据。
福 州工商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全国都有这个现象,国家虽然规定不能过度包装,但是并没有明文规定如何禁止。正因暂无针对螃蟹捆绑物重量的具体规定,行政部门也
是无法可依。出台相关法规法律则需要立法部门,比如市人大或省人大进行立法。如果市民在消费过程中有争议,可以投诉12315,工商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进 行调解。不过,没有法律法规作为依据,作为行政部门执法无据、调解无依且不具强制性,因此,只能看商家是否愿意接受。
省消委会相关人士也坦言,螃蟹绑腿出售并没有限制性或禁止性的规定,至于绑绳多粗多重才合规,具体标准尚不明确。
律师说法
超市销售若无说明属侵权行为
福建理争律师事务所陈捷律师认为,“如果销售时便绑着,说明顾客已看到实物状况,购买则表示接受这种销售方式。商家这种行为应该不算欺诈行为。”
“还有一种情况是,如果顾客在超市购买时,对捆绑物重量进行问询而商家不给予答复,仅仅是一句‘爱买不买’,那么商家的行为就涉嫌侵犯消费者公平交易权。”
陈 捷律师的说法,和一些城市的工商部门不谋而合。据媒体报道,2011年5月30日,海口工商突查当地螃蟹市场,一位销售螃蟹的摊主因故意对螃蟹进行“粗 绑”,执法人员依照相关规定,认定该摊主行为系“掺杂、掺假”行为,根据《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有关规定,依法对其处以8000元处罚。
2013年3月15日,天津市工商局曾针对福建、浙江等地运进的螃蟹“过度捆绑皮筋”,开展为期近两月专项检查,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将商家此类行为定性为“侵权”。
陈捷律师还向福州市工商部门提出建议,“虽然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进行约束,有关部门完全可以制定地方性指导意见,规范绑蟹绳,对行业有效监管。”
他山之石
有 些省市出台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值得参考与借鉴。沈阳市工商局严禁螃蟹经营者故意加粗螃蟹绑绳,并以加粗绑绳增加螃蟹销售利润的行为。否则,将按照“采用不 正当手段使商品数量、重量短缺”查处,进行警告、处以违法所得1至5倍罚款等,甚至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厦门市也明确规定上市销售的螃蟹每500克标重允许捆绑物重量小于40克。超过标准的,工商局将要求螃蟹经营户自行将所售螃蟹“松绑”;如超出标准太严重,工商局将没收产品,核销货款,并可处以该批产品货值1至5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此外,在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等一些国家,规定捆绑螃蟹要用很细的胶丝,这种胶丝几乎不占什么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