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25种低价药取消政府最高零售价

2014年07月02日10:17  中国广播网  微博 收藏本文     

  央广网重庆7月2日消息(记者吴新伟)根据国家发改委相关要求,重庆市物价局昨天公布,225种低价药品将取消目前政府制定的最高零售价,改为在日均费用标准内,由生产经营者根据药品生产成本、市场供求及竞争状况,制定具体购销价格。其日均消费标准为:西药不超过3元,中成药不超过5元。

  据悉,这225种药品包括84种西药、141种中成药。其中,日常低价药品占了大部分,如复方感冒灵颗粒、布洛芬、维生素A、川贝止咳糖浆等,还有一些日渐短缺的药物,如治甲亢的甲巯咪唑等。

  该市物价局称,在最高零售价背景下,一些低价药品利润较低,随着制药成本上涨,药企供应低价药品的积极性不高,导致一些低价药品,甚至急救药品,出现短缺和断供。因此,这些药品将取消政府制定的最高零售价,改为市场定价。日均费用标准由国家发改委根据现行最高零售价格,或全国平均中标零售价格,按药品说明书测算的平均日用量计算。

  业内人士称,市场定价的政策,不仅有利于药企加大相关药物的生产,也提高了医疗机构使用相关药物的积极性。虽然药价可能会比之前有所上涨,但在日均费用标准控制下,不会给患者带来很大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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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药品最高零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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