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近日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允许医师在掌握患者病历资料后,在线开具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处方,允许药师在线审核处方、配送药品。
通知要求,医疗机构要优先将电子病历信息化向门诊、药学、护理、检验等诊疗环节拓展,全面提升临床诊疗工作的信息化程度,到2020年,三级医院要实现院内各诊疗环节信息互联互通。为患者提供线上预约、移动支付、床旁结算、检查检验结果查询等便捷服务。
开展门诊患者科室分布、就诊时间分布大数据统计分析,推进错峰就诊,减少就诊拥挤和等待时间。鼓励将人工智能嵌入电子病历信息系统,发挥其在智能分诊导诊、影像诊断、辅助诊疗等方面的作用,提高医务人员工作效率,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通过对电子病历信息系统的后台监控,分析判断诊疗行为是否符合技术规范、用药指南等要求。
同时,通知还要求推进便捷就医服务。积极运用互联网技术,不断优化医疗服务流程,为患者提供线上预约、移动支付、床旁结算、就诊提醒、结果查询、信息推送等便捷服务,提高医疗服务效率。要加强患者就诊信息的统计分析,开展门诊患者科室分布、就诊时间分布大数据统计分析,优化门诊科室、检查检验科室等布局,推进错峰就诊、检查、治疗等,有效分流患者,减少就诊拥挤和等待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