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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合禁止吸烟是危害人权的行为么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24日12:37  新浪健康 微博

  解析:餐饮娱乐业全面禁烟能为消费者、场所工作人员提供一个健康的环境。爱尔兰、纽约的餐厅和酒吧全面禁烟后,不仅得到了公众的广泛支持,而且没有对生意带来任何负面影响;纽约市所有的餐厅和酒吧都遵守了禁烟令,上座率和营业额都有所提高。调查显示,北京有 68.4%的居民(包括吸烟者和非吸烟者)都赞同在餐厅禁止吸烟。说明绝大多数人希望就餐场所是无烟环境。北京市爱卫会命名的无烟餐馆,其营业额均没有受到影响。

  另外,餐饮娱乐业不论规模大小,都应该适用相同的禁烟标准,即室内完全禁烟。这样才能保证所有的经营者都处于公平的竞争环境,吸烟者不会根据不同的禁烟规定来选择消费场所。

  误区36.     吸烟是我的权利,公共场所禁烟是违反人权

  解析:防止烟草烟雾的义务是以基本人权和自由为依据的。每个公民都有选择吸烟或是不吸烟的权利。但我国宪法赋予公民健康权,政府优先考虑的是公民的健康权。科学已证实,吸烟有害健康,并可导致多种疾病。烟草烟雾不仅对吸烟者本人有害,也会使他人受到二手烟危害,殃及他人健康。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第8条明确要求缔约方“应在国家法律规定的现有国家管辖范围内采取和实行,并在其他司法管辖权限内积极促进采取和实行有效的立法、实施、行政或其他措施,以防止在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室内公共场所,适当时包括其他公共场所接触烟草烟雾。”

  室内禁烟能有效保护不吸烟的人避免接触烟草烟雾,使其免受二手烟危害。因此,任何吸烟者个人的权利都不应建立在损害他人权利的基础之上,都应在法律法规准许的范围内行使。

  误区37.     禁止吸烟是对吸烟者的严重歧视

  解析: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第8条实施准则明确指出:“保护个人避免烟草烟雾的义务与政府颁布法律以保护个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不受威胁的义务相适应。这一义务适用于所有人,而不仅仅是特定人口。”“禁止吸烟”是指在禁止吸烟者在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及公共交通工具上吸烟。因为吸烟有害健康并可导致多种疾病甚至死亡,上述场所禁止吸烟不仅是对吸烟者本人健康的关心和爱护,也是防止他人接触烟草烟雾,保护不吸烟者的健康权利,绝对不存在歧视。如果硬要将此说成“歧视”,那么禁止人们吸食大麻难道是对吸食大麻人的歧视吗?传染病流行期间隔离传染病患者难道是对患者的歧视吗?这些规劝或禁止都是对其本人、家庭和社会负责,决不存在歧视之说。

  误区38.     有的地方有了公共场所禁烟的法规也没人管,立了也白立

  解析:确实存在这种情况。主要原因是各地控烟执法体制及法规本身存在缺陷,导致立法后难以执行。世界卫生组织指出完全无烟环境是唯一经证实可充分保护人们免受二手烟危害的方法。

  为克服这些缺陷,建议各地在立法前首先要在公众中就二手烟危害开展广泛深入宣传讨论,在形成了对无烟环境广泛支持的社会氛围后,将起草的法规草案提交公众征求意见。其次,有效的禁烟法规内容应当简明、清晰、可执行,提供全面保护。三是在立法时,必须考虑到执法主体、执法队伍、执法经费等配套措施。这样,才能在法规生效后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得法规得到很好的遵守,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四、烟草“文化”

  误区39.     敬烟是人际交往的一种方式,一种礼节,可拉近人的距离、便于沟通

  解析:互相敬烟,是我国社交场合的一种陋习。许多人“敬烟”的本意包含的是尊敬与善意。但科学己证明烟草有害健康,吸烟实际是一种“自残”、“自伤”的不良嗜好,同时二手烟还会伤害家人和周围人的健康。因此,“敬烟”就等于“善意”地请人“自残”、“自伤”,岂不完全背离了本意?

  心理学中有一种叫趋众心理,即在某种社会现象很普遍的大气候下,多数人会随大流,避免自己的行为和言语出格,引起别人注意,有的甚至把不合理的现象(如敬烟)也变成“合理”的了。我们应当大力提倡和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控烟氛围,尽快让“送烟=送危害”的健康理念深入人心,让大众从递烟、送烟的潜规则中解脱出来。

  误区40.     吸烟是成本最小的交际手段

  解析:把吸烟当作“成本最小的交际手段”就错了,因为这个“成本”不是“最小”、而是“很大”。科学研究己证实,吸烟可导致多种严重疾病,而这些危害是一个缓慢的过程,如吸烟早期只是感觉咽干、痰多,逐步发展成慢性支气管炎、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病、肺心病,这可能会有二、三十年的过程;其它如肺癌等肿瘤、心脑血管病等也是如此。研究表明,如果一个人在20岁左右吸烟,其健康寿命会比不吸烟者减少10年以上。

  可以冷静地思考一下,如果为了“交际”,把自己的健康和性命都搭了上去,就太不值了。

  误区41.     将烟作为礼品是中国多年的传统,是打开关系的敲门砖

  解析:把卷烟当作“礼品”送来送去的确曾是一种习俗,但却是一种陋习,必须破除。

  首先,吸烟和送烟、敬烟并非中国传统文化。烟草是明朝万历年间才传入中国的,是舶来品。翻看中国历史,秦皇、汉武、唐宗、宋祖、成吉思汗,这些伟大的政治家都不吸烟;孔子、老子、诸葛亮、李白、杜甫、苏东坡,这些伟大的思想家、文学家也不吸烟。现在烟草商们宣传“烟文化”,把烟草说成是“传统文化”,是误导大众,目的只是为了扩大烟草销售。

  其次,烟草危害健康,已经成全球各国共识,按照《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要求,以后烟盒包装上都要印上吸烟有害健康的警示图片或警语,例如患肺癌的烂肺、烂牙等。送烟就等于“送危害”、“送死亡”。

  误区42.     中国很多的烟盒设计精美漂亮,可以做礼品,抽完了还能收藏

  解析:卷烟包装是烟草广告的重要形式,在市场销售环节扮演着核心角色。随着对烟草广告限制的增多,作为一种重要的广告形式,卷烟包装的市场营销价值日益增加。近年来,中国的烟草企业大搞“烟文化”、“文化烟”,把中国人民心目中的神圣名称“中华”、“中南海”作为卷烟品牌,还把“黄山”、“黄鹤楼”、“红旗渠”等名山大川和“芙蓉”、“熊猫”等印成漂亮的烟盒,其目的都是为了让人联想到文化、时尚、浪漫,诱导更多的人特别是青少年尝试吸烟。美丽包装不仅掩盖了烟草的危害,还为把烟草制品作为礼品提供了条件。

  针对烟盒包装的重要作用,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第11条及其实施准则要求缔约国要在本国的烟盒上印制大而清晰的健康警示,最好是图形警示。目前世界上很多国家和地区都做到了这一点。中国大陆出口到国外的卷烟也都已经遵守了出口地的规定,在烟草包装上印制了规定的健康警示图片,烟盒不再美丽。研究发现,如果一个人每天吸20支烟,一年要拿出烟盒高达7200次,每看一次烟盒包装就是接受一次健康教育。烟盒上印制图形方式的健康警示能够让吸烟者认识到吸烟的危害,考虑戒烟;能够让看到这种烟盒的青少年认识吸烟的后果,不尝试吸烟。

  误区43.     中国的很多卷烟包装都是以名山大川命名的,如果印上一些疾病的图片会影响中国的形象

  解析: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第11条规定:烟草制品包装上,必须说明烟草使用有害的健康警语,健康警语应该大而明确、醒目和清晰,宜占据主要可见部分的50%或以上;警语应有多个版本,并轮换使用。我国出口到澳大利亚、泰国的卷烟包装上都印刷了一些疾病的图片,这是这些国家按照《公约》要求烟草企业不得不做的。但遗憾的是,中国烟草企业生产销售在国内的卷烟却远未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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