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记者昨获悉,省卫生厅公示《安徽省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实施方案(公示稿)》,今后,县医院必须通过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网上采购药品。
记者昨获悉,省卫生厅公示《安徽省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实施方案(公示稿)》,今后,县医院必须通过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网上采购药品。
本次县医院集中招标的药品全部来自《安徽省县级医院药品集中采购目录(2012年版)》,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麻醉药品、一类、二类精神药品、医疗放射药品、医疗毒性药品、原料药、中药材、公共卫生类用药、计划生育药品以及中药饮片等,不纳入本次招标目录。药品实行集中招标采购后,县医院必须通过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网上采购药品,药品交易全部实行电子化、信息化,所选药品品种、价格、生产厂家等信息都要进行公开,严格禁止标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药品。(郑慧)
来源:安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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