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类别基本药物将有不同采购政策

2012年12月17日09:13  健康报  

  本报讯(记者曹政)12月15日,“巩固基本药物制度、促进合理用药”座谈会在广东省广州市召开。卫生部药政司相关负责人在会上表示,并非所有的基本药物都要通过“双信封”的市场竞价方式招标采购,诸如短缺品种、独家品种等还需要探索新的采购形式,以保证供应。

  这位负责人介绍,相关部门将对基本药物进行分类,分别采用不同的采购政策。比如短缺品种,可尝试通过定点生产、统一定价方式保障供应;独家品种,可尝试招标与价格谈判相结合的方式,以降低价格;一些诸如抗艾滋病药等特殊品种,即使不降价,也可探索“买一送一、买二送一”等形式。这些形式的创新将与现行的招标采购政策有机结合。

  目前,基本药物定点生产的探索已经启动。工信部、卫生部、国家发改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部门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先期选择5个~10个用量小、临床必需的化学药品种开展试点。工信部消费品司医药处相关负责人在座谈会上介绍,定点生产启动前,工信部针对短缺药品的一项调研显示,产销量低、价格低是造成药厂放弃生产的主要原因。目前,试点品种正在确定中,有关部门将尽快予以公示征求意见;确定定点生产企业的招标规则也正在研究制定中,将于近日出台。

  据介绍,定点生产基本药物品种的统一定价,并不是简单按照现行价格的最高零售指导价进行折算,而是将根据市场行情重新调整制定,原则是保证生产企业合理盈利,调动生产企业的积极性。新制定的价格也不再只是最高零售指导价,而是医疗机构的最终采购价格。据悉,国家发改委目前已开展前期的价格调查工作。

  来源: 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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