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孕期用药注意八大原则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2月27日08:05  新浪健康论坛

  妊娠期妇女常因一些异常情况或疾病而需要用药物治疗,据统计,平均每个妊娠妇女在妊娠期间服用过3-4种药物。原则上孕期孕妇最好不用药,但如有用药的必要,则应注意以下八项原则:

  1、有受孕可能的妇女用药时,需注意月经是否过期;孕妇看病就诊时,应告诉医生自己已怀孕和妊娠时间,而任何一位医生在对育龄妇女问病时都应询问末次月经及受孕情况。

  2、用药必须有明确的指征和适应症。既不能滥用,也不能有病不用,孕妇因为疾病同样会影响胎儿,更不能自选自用药物,一定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已证明对胚胎与胎儿无害的药物。

  3、可用可不用的药物应尽量不用或少用。尤其是在妊娠的头3个月,能不用的药或暂时可停用的药物,应考虑不用或暂停使用。

  4、用药必须注意孕周,严格掌握剂量、持续时间。坚持合理用药,病情控制后及时停药。

  5、当两种以上的药物有相同或相似的疗效时,就考虑选用对胎儿危害较小的药物。

  6、已肯定的致畸药物就禁止使用。如孕妇病情危重,则慎重权衡利弊后,方可考虑使用。

  7、能单独用药就避免联合用药,能用结论比较肯定的药物就不用比较新的药。

  8、禁止在孕期用试验性用药,包括妊娠试验用药。

分享到: 欢迎发表评论我要评论

 

更多关于 孕期 用药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2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