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小传
盛慧球,副主任医师,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急诊科副主任
最近,朋友的女儿因发热伴咽痛、鼻塞、流涕来急诊看病,被诊断为上呼吸道感染。我给她开了退热药和清热解毒药,让她多休息、多饮水。朋友似乎对我的处理不太满意,问:“能否输点液体,好得快一些?”我告诉她,多数感冒有自限性,一般口服药物即可好转,不需要静脉输液治疗。输液并不能缩短病程,还可能带来不良反应,甚至出现静脉炎、过敏性休克、容量超负荷引起的肺水肿等严重后果。
内科急诊医生经常会遇到类似情况,感冒、腹泻等疾病通过口服药物对症处理,即可自行好转、痊愈,患者却主动要求输液治疗。临床上,一般在以下4种情况下才需要输液。
消化功能差,无法口服时。患有某些胃肠道疾病,如急性消化道出血、急性胰腺炎等需要禁食的疾病时;因某些胃肠道疾病,患者的吞咽、消化功能受到影响时;意识不清,不能口服药物时,需要静脉给药和进行肠外营养。如果患者口服药物后,出现了明显的胃肠道反应,也需要在医生的指导下输液治疗。
外用无效时。如果是皮肤局部的炎症,无发热、活动障碍等全身表现,可局部外用抗生素软膏。皮肤科常见的湿疹、单纯疱疹、局部皮肤过敏等疾病,首选外用药物。因为通过输液到达皮肤局部的浓度低,不如通过局部用药效果好。如果皮肤病伴有严重渗出,需要补液,或皮肤症状由其他内因引起,外用药不能达到相应效果时,才需要输液。
严重急症,口服药不能缓解时。腹泻次数不多,能进食的急性胃肠炎、牙周炎、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泌尿道感染等,通过口服药物即可缓解。急性肺炎、急性脑膜脑炎、急性心力衰竭、急性呼吸衰竭、休克、突发脑卒中等疾病,吃药效果不明显,甚至症状加重时,或是腹泻、呕吐、出血较多,需要紧急补液时,才需要在医生指导下静脉输液。
药物可能伤害组织、血管时。某些治疗肿瘤的化疗药,如果直接口服,可能伤害血管,甚至引起组织坏死。这时,可能需要通过锁骨下静脉穿刺、PICC(外周置入中心静脉导管)等输液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