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千亿养老金委托投资运营

2018年01月12日 10:46 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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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千亿养老金委托投资运营方案有了最新进展。《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归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运营资金的通知》11日正式公布。省政府研究决定,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运营额为1000亿元,采取保底收益方式委托投资,投资期限5年。

  《通知》明确,投资资金由留足12个月备付期后结余100亿元以上的省本级、设区市本级以及结余50亿元以上的县(市)筹集。其他市、县可根据本地基金运行情况,在保证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的前提下,自愿确定是否委托投资运营,并将拟投资金额及时报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资金归集后,由省政府统一委托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投资运营。委托投资运营的本金及收益全部归委托投资地区所有。通知列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运营资金的归集表,涉及南京市本级、无锡的江阴市、苏州的市本级和昆山、张家港、常熟,以及省本级。各有关地区将按照归集资金额,分两批于2018年3月15日前、2018年9月15日前,将委托投资运营资金归集到省级指定财政专户。

  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制定资金归集、记账具体办法,并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及各设区市、县对接,做好养老保险委托投资运营工作。 (黄红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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