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超市熟食的来源渠道有四个:一是超市直接从厂家配货;二是委托一些熟食工厂加工,贴牌销售;三是超市自己加工;四是熟食厂家租用超市场地,自设柜台销售。
烹调好的即食食品,应在短时间内售出、食用,常温下存放不要超过两个小时。销售时间超过两个小时的食品,应当在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进入超市,发现即食食品在常温下已经摆放了半天,就要经过再加热后方能食用。检测表明,大肠杆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都是造成这些食品污染常见的细菌。
加热后的食品也要在两小时内进食;隔餐、隔夜或冷藏的熟食,食用之前还要再充分加热一下,以达到食品中心的温度在80℃以上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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