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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治不了药价虚高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2月05日09:23  大连日报 微博

  近年来,药品剂型、规格、包装材料和形式不断翻新,一些企业通过改换剂型、规格或包装等逃避价格监管变相涨价,加重了患者医药费用负担。因此,国家发改委于12月1日出台了《药品差比价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提出“按照药品通用名称,选择有代表性的剂型规格制定最高零售价格,其他剂型规格以代表品为基础,按照合理的差价比价关系核定价格”的管理方法。《规则》出台的同时,发改委将对其定价范围内的药品开展出厂价调查,要掀起药品价格的“老底”了。

  政策的出台固然是好的,但如何保证公平才是关键。截至今年9月1日,发改委已经在7年内28次对部分药品进行降价。笔者调查发现,今年3月份的药品降价后,有些药品就“消失”了。阿昔洛韦眼膏(800mg×1支)3月份降价后为9元,不知为什么,此后不久厂家不往医院进了。欣美罗3月份降到3元后不久,厂家就不生产了。业内人士表示,每次降价之后,这种“消失”的现象总会出现,有的药品换个“马甲”后以降价前的价格重新“浮出水面”,作为药品销售最终端的药店、医院等也觉得很无奈。发改委此次《规则》的出台,就是针对这种“消失”、“换马甲”的现象,力求进一步增强政府定价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对规范药品价格行为,抑制企业通过改换剂型包装、变相涨价将发挥重要作用。

  此次《规则》的出台表明了国家对药价治理的态度,但是,解决这个问题若没有细则进行规范,很难进行。以阿司匹林为例,有的药厂生产的定价为10元,而有的厂家生产的则需要12元。同时,由于非处方药药品的市场化率较高,不同药厂的生产工艺、人工成本、原料渠道等都不可能一样,导致药品价格出现差异。成分相同的药品有价格差异是很正常的。那么,发改委工作人员该怎样去“选择有代表性的剂型规格制定最高零售价格”?定价若失“公平性”,则很容易引起药企间的恶性竞争,最终受害的还是患者。

  政府新的定价固然对抑制“新瓶老酒”现象有积极作用,但定价的高与低应该以患者的用药效益为最终落脚点,要对廉价好药给予支持。记者了解到,输液中常用的生理盐水500毫升仅售1.35元,一瓶矿泉水的价格也不过如此。一些地区国家基本药物生产很难推进,正是由于原料的涨价、而药品价格却不涨,导致药厂没有利润而不愿意生产。此前出现的白舒非、乙胺嘧啶、鱼精蛋白等救命药频频紧缺,都是因为价格低廉,用量小,生产厂家的利润低,导致厂家没有这积极性来报批、生产。如何保障“好用廉价药”的生产供应,不能仅靠“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办法,需要政府部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确保生产、销售者有钱赚。只有这样,才能让“鱼精蛋白”等“好用廉价药”起死回生。

  解决“看病贵”难题,光靠一个《规则》的出台是不够的。降药“价”不等于降药“费”,不合理用药的深层次原因仍未解决。老百姓真正的负担是药费高,不仅仅体现在“价”贵,还反映在“量”多上。“不合理用药”的深层次原因仍然在于医院和医生的趋利机制。最终解决办法是从体制入手进行改革。取消以药养医机制,提高诊疗水平和诊疗费用,让医院和医生真正靠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养活自身。政府应在整顿医疗秩序和医药秩序方面下功夫,通过购买服务,搭建平台,监管好药品质量和流通。另外,要解决招标采购体系的制度缺陷;压缩中间环节,引进竞争机制,让中间商去竞争,谁服务好就选择谁。这样,才能真正把药价降下来,才能让百姓感到实惠。

  (文/张翼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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