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显示南方黑芝麻糊纸杯外层内侧有荧光物

2013年01月07日10:14  国际食品包装协会  

  一、 调查背景

  纸制品以其原料可再生,印刷方便,废弃后易回收以及易降解等特点,一直被广泛应用于食品包装,尤其是一次性食品包装领域。因此,纸制品包装的卫生、安全性能更应引起政府监管部门、新闻媒体和广大消费者的重视。

  一次性纸质餐饮具作为一个非常重要的生活消费品已经深入千家万户,如方便面碗、奶茶杯、一次性饮水杯、一次性纸碗等制品。银行、商店、飞机、火车、轮船、办公室等几乎所有需要喝水、吃饭的地方都有纸质餐饮具的存在,甚至在多数消费者家中,原来的陶瓷、玻璃杯都被纸杯所代替,尤其使用纸杯招待客人,成了表达对来宾尊敬的一种方式。但是,纸质餐饮具的质量到底如何?如果不合格,是否会危及消费者的健康?

  国家质检总局决定自2009年9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查处未获得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行为。自2009年9月1日起,未获得列入第一批目录的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见附件)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生产该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获得生产许可证的该产品。违反规定者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查处。

  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官方网站获悉,截止2012年11月底,获得有效生产许可证的纸杯、纸碗和纸餐盒的生产企业有1300余家,其中多数为纸杯企业,达700余家,还有很多企业并未办理生产许可证仍在生产,因此实际生产企业数量远非如此。

  为了规范企业生产、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1年12月5日联合发布了《纸杯》(GB/T 27590-2011)、《纸碗》(GB/T 27591-2011)以及《纸餐盒》(GB/T 27589-2011)三项国家推荐性标准,并于2012年6月1日正式实施。

  随着新标准的发布与实施,媒体和消费者开始逐渐关注纸杯等纸制品的卫生和安全问题。在新出台的国家标准实施之际,国际食品包装协会于2012年5月29日在京召开了“食品包装安全与环保交流发布会”,对一次性纸杯、纸碗、纸餐具国家标准进行了宣贯和详细解读。

  2012年8月8日,新出台的国家标准实施2月有余,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在广东召开了“食品包装产品质量情况调查发布会”,发布了《纸制品质量情况调查报告》,被调查的53个样品、84种方便面碗、奶茶杯、纸杯等纸质包装产品被送至6家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了检测。调查发现,纸制品行业存在诸多问题,除了部分企业违规使用了含有荧光增白剂的原纸外,许多纸制品生产企业,特别是方便面、奶茶等热食、热饮产品生产企业钻空子,利用法规不完善以及国家标准滞后等漏洞,只对食品接触面使用食品级原料,对于不与食品直接接触的纸杯或纸桶外层则使用非食品级,甚至来源不明的各种废纸进行生产,给行业竞争、政府监管、产品检测以及消费者安全都带来挑战。

  调查报告发布后,方便面碗的安全问题引起了消费者、行业协会和各大媒体的广泛关注。2012年8月10日,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面制品分会发表声明《方便面容器足以确保食品安全》,声明中写到,“日本发布的再生纸相关法规《关于食品用器具及容器包装使用再生纸的指导方针》(食安发0427第7号)即规定,对于再生纸可用于食品包装是世界上的最新趋势”,却没有将规定中强调的废纸来源、废纸加工过程中有害物质的控制以及最终用品的用途等方面写出来,断章取义。

  在日本2012年6月14日发布的《制定再生纸使用标准》(征求意见稿)中有:“近年来,以废纸为原料制成的再生纸经常被用来作为食品的纸箱或纸板。然而,直到现在为止日本仍没有在食品卫生法案中确立再生纸使用的标准。研究发现再生纸明显比原木浆生产的纸能洗脱出更多的化学物质,这是由于再生纸中遗留的化学物质主要来自印刷油墨的化学物质。另外,如果再生纸直接接触水、含油食品或者经过高温加热的食品,那么它自身的结构就会遭到破坏,从而导致残留在再生纸中的化学物质进入食品。”即并非满足条件就一定能保证其安全性。再生纸用于食品用途,要对原料的废纸品质到最终产品的用途进行综合考虑的基础上,确保产品的安全性。换句话说,此规定不能作为方便面碗外层可以使用回收纸的依据。况且,日本对于废纸的使用也是谁使用谁来举证和负责,也就是说,企业自己提交可以使用废纸的证明且对使用的纸张负责。

  距2012年8月8日《纸制品质量情况调查报告》的发布已4个月有余,距《纸杯》、《纸碗》国家标准实施也已超过半年,为了对国内纸杯、方便面碗、奶茶杯等纸质包装对国家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2012年11月,国际食品包装协会与北京凯发环保技术咨询中心联合组成调查小组,以北京地区超市内销售的产品为例,再次对纸质包装产品展开了调查。

  二、 调查范围及方法

  1、 调查时间:2012年11月至12月

  2、 调查范围:

  北京欧尚超市金四季店、北京沃尔玛超市世纪城店、北京家乐福超市定慧桥店、北京卜蜂莲花超市金源店、北京物美大卖场西黄村店、北京华普超市万寿寺店、北京家乐福超市白石桥店、北京大润发超市民族园店共8家超市;

  麦当劳(远大路店)、肯德基(远大路店)、星巴克咖啡(远大路店)、仙踪林(金源店)、真锅咖啡(金源店)、茶大爷(金源店)、上岛咖啡(曙光店)共7家餐饮企业。

  3、 调查对象

  超市内销售的奶茶用纸杯、一次性纸杯;

  超市内销售的方便面用纸碗;

  餐饮企业的外带饮料所用纸杯(包括冷饮杯、热饮杯)。

  4、 调查方法

  调查人员对北京地区8家超市内销售的纸杯、奶茶、方便面碗进行购样,从7家餐饮企业购买冷、热饮并索要未使用的纸杯,依据国家标准《纸杯》GB/ T 27590-2011、《纸碗》GB/T 27591-2011的标准要求,对样品进行记录并统计纸杯的标签、标识、执行标准、印刷情况等信息。

  依据GB/T 5009.78-2003《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对被调查的纸杯、方便面碗进行荧光实验。检测方法为“从试样中随机取5张100cm²的纸样,置于波长365nm和254nm的紫外灯下检查,任何一张纸样中最大荧光面积不得大于5 cm²。”

  三、 现状及问题

  1、 奶茶杯印刷位置变化大,外层使用食品级纸喜人

  国家标准《纸杯》(GB/T 27590-2011)中要求,“杯口距杯身15mm内、杯底距杯身10mm内不应印刷”。

  调查小组以北京市内的大型超市为例,对超市内的奶茶货架进行了调查和信息统计。通过调查发现,在被调查的8家超市中,涉及到的奶茶品牌包括:优乐美、香飘飘、香约、立顿、南方、欧尚、德御坊,在这7个被调查的奶茶品牌中,有5个品牌的奶茶杯已经按照国家标准要求更改纸杯印刷,这五个品牌分别为:优乐美、香飘飘、香约、南方和欧尚。

  调查小组对这5个更改印刷的奶茶杯的内层内侧、外层内侧分别进行荧光测试,即将纸杯分别置于254nm和365nm的荧光下,观察是否有荧光。结果显示,在这5个已经更改印刷的奶茶杯中,4个纸杯的内外层均呈柔和的白光,只有南方黑芝麻糊的纸杯外层内侧呈现亮蓝色荧光,有可能是用回收纸或废纸生产。这种只更改印刷,不更换原纸的做法没有从根本上理解国家标准的要求,即“纸杯不得使用回收原材料”。

  2012年8月,在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对全国超市内销售的奶茶进行的调查中,大多数奶茶生产企业均未对纸杯印刷进行修改,而在距《纸杯》国家标准实施近半年的现在,超市内的奶茶货架已几乎全部使用修改过的包装,可见通过国际食品包装协会的调查以及各媒体的大量报道和宣传,生产企业已经开始重视国家标准,并切实按照国家标准的要求进行了修改。

  个别企业没有按照国家标准更改奶茶杯印刷、或者使用的是非食品级原材料,这些问题需要企业进行高度重视,并尽快按照国家标准要求进行更换。

  2、 超市销售纸杯标准执行良好,印刷位置、标识变化明显

  调查小组以北京市内的大型超市为例,对超市内销售的一次性纸杯的印刷情况、标签标识、执行标准等进行了调查。在被调查的8家超市中,涉及到的一次性纸杯品牌主要包括:妙洁、美丽雅、幸福人家、百草园、清纯、忆家美、茶花、洁能、盈洁共9个品牌,其中除百草园以外的8个品牌的一次性纸杯均已按照《纸杯》国家标准更改了印刷,并在产品外包装上标明执行标准为GB/T 27590-2011。

  相对来说,超市销售的一次性纸杯的更改情况较奶茶杯好,从印刷到执行标准再到纸杯用纸,均符合《纸杯》国家标准的要求。极少数没有按照国家标准更改的纸杯生产企业应关注并学习国家标准,尽快按照国标要求生产和标注。

  3、 餐饮企业纸杯印刷已逐步改进

  在此次调查中,调查小组对北京市内的快餐店、咖啡厅等餐饮企业使用的纸杯进行了调查,在被调查的7家餐饮企业使用的共12种一次性纸杯中,有6种纸杯的印刷已经按照国家标准的要求“杯口距杯身15mm内、杯底距杯身10mm内不应印刷”进行修改,如调查人员在麦当劳(远大路店)和肯德基(远大路店)两家全球快餐连锁企业看到,冷饮和热饮使用的纸杯,均已按照国家标准要求“留白”。这一现象说明,国家标准的出台,即使是推荐性标准,只要作为用户的餐饮企业重视,那么纸制品生产企业就会严格执行。因此在我们一直强调生产企业要严格执行国标的同时,更要呼吁餐饮企业关注包装的政策标准变化,选购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包装制品。

  调查人员通过测量,发现真锅咖啡、茶大爷、仙踪林、上岛咖啡共4个餐饮企业的一次性纸杯不符合《纸杯》国家标准中对于印刷的要求,尤其是真锅咖啡的纸杯,外层是满杯身印刷的深红色,消费者在用纸杯直接饮用饮料的时候难免会直接接触到外层的油墨,为身体健康埋下隐患。

  真锅咖啡外带纸杯

  调查小组提示,在生活节奏不断加快的当今时代,快餐店、咖啡厅等是消费者接触最多的场所,因此,其使用的一次性纸杯的卫生安全情况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消费者的健康。餐饮企业应为消费者着想,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一次性纸杯,尤其是热饮杯这种不适宜使用塑料吸管饮用的纸杯,消费者直接饮用的几率较大,加上温度高,油墨更容易进入人体损害健康,因此餐饮企业更应对热饮杯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和印刷要求,强制要求纸杯生产企业按照国家标准进行修改和印刷。

  4、 个别餐厅所用纸杯含有荧光性物质

  调查小组对北京地区7家餐饮企业使用的一次性纸杯进行了荧光测试,实验结果显示,在被调查的7家餐饮企业使用的共12种一次性纸杯中,有4种一次性纸杯的外层均有不同程度大面积的亮蓝色荧光,分别为真锅咖啡的纸杯(冷饮杯和热饮杯一样)和茶大爷的纸杯(大小两个规格)。

  从荧光位置来看,这4种纸杯的蓝色荧光均是在最外层内侧,其中,真锅咖啡的纸杯是多层结构,外层为了防烫添加了一层瓦楞纸,有荧光性物质的即为此瓦楞层;茶大爷纸杯显示有荧光的也为纸杯最外层。

  以上两种纸杯的情况均与方便面碗的情况相类似,即食品用多层纸制品。由于是食品用,因此纸杯整体包括内层、外层、印刷等均应符合食品级要求。以上2种纸杯的外层在365nm的紫外光下均呈现出明显的亮蓝色,很有可能是回收纸、废纸生产的,这就与《纸杯》国家标准中的“纸杯不应使用回收原材料”不符,国际食品包装协会秘书长董金狮强调:餐饮企业必须高度重视食品包装的安全卫生,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的要求规范食品包装。

  5、 方便面碗外层有荧光

  绝大多数方便面碗的外层用纸均为非食品级用纸,很有可能是回收纸、甚至是废纸。此次调查是对方便面碗质量情况的追踪调查,调查小组随机购买了北京地区超市内销售的6个品牌的方便面碗(生产日期均为2012年8月以后),分别对这6个方便面碗的外层内侧进行荧光测试。实验结果显示,被调查的6个品牌的方便面碗的外层内侧在365nm荧光照射下均呈亮蓝色荧光,即使用的是非食品级用纸,不符合《纸碗》国家标准中“纸碗不应使用回收原材料”的要求。

  在《纸碗》国家标准中有“本标准适用于淋(覆)膜纸碗”,从标准的范围看,完全符合方便面碗产品的情况,然而,同样属于纸质餐饮具,消费者在用方便面碗喝汤的时候也直接接触到碗外部的油墨和光油,而《纸碗》国家标准并未对印刷位置进行要求,这是国家标准的不足,为消费者身体健康埋下了隐患。

  调查小组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应尽快对《纸碗》国家标准进行完善。同为纸质餐饮具,同样会直接接触人嘴,《纸杯》和《纸碗》国家标准对印刷的要求却不尽相同,因此建议相关标准制定部门为消费者健康着想,尽快完善国家标准。

  6、 《纸碗》标准有争议,国家标准需完善

  《纸碗》国家标准中的适用范围为“本标准适用于淋(覆)膜纸碗”。那么,“纸碗”的定义又是什么呢?标准中并未给出,方便面碗是否属于纸碗也因此无从查据。

  由于方便面碗结构的特殊性,生产企业一般将其分为两层,即内层的纸碗和外层的碗贴,然而由于生产及包装过程的差异性,有些面碗生产企业产出的成品仅为如前所述的“内层纸碗”,那么此纸碗是符合《纸碗》国家标准的,此种面碗外层的碗贴是由食品企业自给;有些企业产出的面碗成品是贴好碗贴的成品纸碗,对于此种纸碗,其是否适用于《纸碗》国家标准尚不明确,因此这类面碗生产企业大多不予执行国标,也就导致了现在方便面碗市场混乱的现状。

  根据《食品安全法》总则中“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食品包装材料要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因此,无论是以上哪种情况,方便面碗内层与外层都是食品包装,均应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要求,不得使用回收废料等非食品级原材料。

  既然国家标准尚不明确,那么方便面碗生产企业就应制定企业标准并备案,对方便面碗的原纸、光油、荧光性物质等项目进行具体要求和限定,保证食品包装的健康安全。

  从使用方法上看,纸碗和纸杯同样属于纸质餐饮具,消费者在用纸碗喝汤的时候,也会像纸杯一样,直接接触到纸碗外壁的油墨,而《纸碗》国家标准却并未如《纸杯》国家标准一样,对纸碗外壁的印刷位置进行要求。

  因此,《纸碗》国家标准存在不足,需要完善,以增加其实用性。

  7、 光油无标难规范,卫生安全存隐患

  方便面碗的最外层一般都很亮,这是因为企业在印刷纸的油墨面涂了一层光油。光油是不含着色物质的一类涂料。主要成分是树脂和溶剂或树脂、油和溶剂。涂于物体表面后,形成具有保护、装饰和特殊性能的涂膜。

  方便面碗最外层的光油主要是为了避免油墨与人体直接接触。纸碗、纸杯在生产和销售过程中,为了节约空间,往往将特定数量的产品叠加摞在一起后再包装,也就是说产品的外层与另一个产品的内层,除了生产时和使用时不接触外,绝大部分时间都是接触在一起的。纸板或成品会摞在一起,直接污染另一个产品的内侧。然而,用光油隔绝油墨就安全了吗?经查询,我国目前并没有食品用光油的相关标准,但是考虑到消费者在用方便面碗喝汤的时候可能会直接接触到外层的光油,因此,光油应符合食品级要求。

  实际上,光油是一种成分复杂的混合物,内含多种不同成分的化学物质多达30余种,如五氧化二砷、二氯化钴、重铬酸钾、二甲苯麝香、三丁基氧化锡、砷酸氢铅、三乙基砷酸酯等等。但是,作为方便面碗与人口直接接触的最外层,光油内的每种成分均应符合《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9685-2008)的要求,而要让光油中如此多而复杂的成分均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那么能达到此要求的光油企业必然少之又少,因此目前市面上销售的方便面所使用的纸桶的外层光油几乎都不能符合食品级要求。

  国际食品包装协会秘书长董金狮教授建议,国家相关标准制定部门应尽快出台食品级光油标准,以规范方便面包装行业。而在当前没有食品级光油的情况下,光油企业应制定企业标准,对光油成分、卫生指标进行要求,到当地卫生部门进行备案,对于GB 9685中没有的新物质,要及时向卫生部进行申报。

  8、 推荐性国标与强制性行标共存,企业到底执行哪个?

  《纸餐具》、《纸杯》、《纸碗》三项国家标准的发布,改变了我国纸质餐饮具无国标的现状,然而,由于这三项国家标准是推荐性,并非强制执行,且生产企业方面表示,若执行国家标准,则涉及到印刷改版、换模具等一系列工作,为了不增加成本,少数企业仍然执行行业标准。

  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六条“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公布国家标准之后,该项行业标准即行废止。”因此,虽然《纸杯》等三项国家标准是推荐性,但仍高于行业标准,纸质餐饮具生产企业应予执行。

  四、 对策和建议

  1、纸杯生产企业、使用企业应尽快按照国家标准更改或更换纸杯印刷

  如上所述,此次调查中,调查小组共对8家超市销售的7种奶茶杯、9种一次性纸杯,7家餐厅使用的10种纸杯的印刷情况进行了调查,其中5种奶茶杯、8种一次性纸杯和7种餐厅用纸杯按照《纸杯》国家标准修改了印刷。虽然修改印刷位置的纸杯占被调查总数的比例较大,但仍有部分纸杯并未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印刷。

  《纸杯》国家标准的适用范围为“表面覆有石蜡、聚乙烯膜等物质的各类用于盛装冷、热饮料和冰淇淋的纸杯”,且首次提出了印刷位置的要求,即“杯口距杯身15毫米内、杯底距杯身10毫米内不应印刷”,这是在行业标准中没有的要求。由于饮品常用一次性纸杯盛装后直接入口饮用,因此这个指标的提出是对消费者的保护,尤其是在目前我国没有食品级油墨概念,也没有可用于接触食品的印刷油墨的情况下。此外,考虑到塑料吸管不适用于热饮,快餐店等场所的热饮纸杯一般不提供吸管,因此热饮杯更应严格按照《纸杯》国家标准的要求在杯口和杯底处进行留白,以保证消费者健康。

  2、纸制品整体均应符合食品级用纸要求

  根据中国目前的法规和标准,方便面碗、奶茶杯等纸制品均为食品用餐饮具,是一个整体,均应符合食品级用纸的要求,不能因外层不与食品直接接触而区别对待。如果因为国家标准不明确就钻空子,对外层使用工业用纸、废纸等非食品级原料,那么势必会导致纸制品行业的混乱,出现不公平竞争的乱象。

  此外,根据《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教程(纸制品篇)》,食品用纸包装材料、容器等制品“外包装应采用食品用纸或塑料等制品,包装产品不受污染。”即不但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内层用纸要符合食品用纸要求,制品的外包装也要符合食品级要求,那么,作为这两层中间的纸制品外层用纸,就必须符合食品级要求。

  因此,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应出台相关标准和法规,对食品用纸制品外层用纸做出规定和明确说明,同时加强外层用纸的质量检测,特别是荧光物质的检测。此外,生产企业应本着对产品负责、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对纸制品外层也使用食品级纸原料,保证产品质量,用良心生产良品。

  3、《纸碗》国家标准应完善,推荐性标准上升为强制性

  《纸碗》国家标准虽然实施至今已半年有余,但是,此标准尚不完善,对纸碗的定义和印刷均无要求,因此,调查小组建议,国家标准制定部门应尽快完善,增加“纸碗”的定义,尤其是对方便面碗进行明确界定,使其有标可依;对纸碗的印刷位置进行要求,以减少消费者直接摄入油墨、光油等,对身体健康造成威胁。

  此外,《纸杯》等三项国家标准应尽快上升为强制性,同时对行业标准进行废止,规范纸质餐饮具行业,彻底解决目前行业执行标准乱、甚至无标可依、有标不依的乱象。

  4、光油国家标准应尽快出台

  目前大部分方便面碗最外层均为光油层,而光油层作为与人嘴直接接触的一层,必须符合食品级要求,即应符合《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9685-2008),然而,光油具体是由何种物质组成,是否每种物质均符合食品级要求,方便面生产企业没有检测报告,方便面碗生产企业也不能提供相关依据。因此,极有可能会对消费者吃面喝汤造成隐患。

  调查小组建议,国家相关标准制定部门应尽快出台食品级光油标准,对光油的卫生性能、理化指标等进行明确要求及限定,以解决目前食品包装用光油无标可依的现状。

  5、企业应制定企业标准,保证产品有标可依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有“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企业的产品标准须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已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国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在企业内部适用。”

  《纸碗》国家标准为推荐性标准,如果方便面纸碗生产企业不执行此标准,那么就要制定企业标准,对纸碗进行质量控制,企业标准中要对纸碗是否可以使用废纸以及废纸的重金属含量、荧光性物质、光油卫生要求(符合GB 9685的要求)、印刷位置等进行严格的规定,并上报至省级卫生部门进行备案,备案成功后,企业方可执行企标进行方便面纸碗的生产。

  6、企业保护意识需提升,及时申报新物质

  光油企业和面碗生产企业,在相关国家标准尚未出台及完善之前,企业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对于不在国家标准范围内的新物质,要向国家卫生部进行申报,或通过制定企业标准等多种途径,使产品所用新物质合规、合法、安全。从企业自身角度包装产品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关于新物质申报,卫生部已于2011年3月和5月,分别发布了《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行政许可管理规定》和《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申报与受理规定》,对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申报进行了详细的要求和规定,生产企业可据此进行申报。

  五、 结语

  纸质餐饮具作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次性食品包装,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青睐,然而,很长一段时间内,纸质餐饮具都没有国家标准,只有行业标准。2012年12月5日,《纸餐具》、《纸杯》、《纸碗》三项国家标准正式出台, 2012年6月1日至今,此三项国家标准已正式实施半年有余,通过此次调查了解到,虽然个别企业未能按照国家标准要求更改纸杯,但市场整体执行情况良好。但是,国家标准尚存不足,如适用范围问题、纸碗印刷问题以及纸质餐饮具荧光性物质含量指标、方便面碗光油问题等均应有具体而详细的要求,推荐性标准应尽快上升为强制性标准。对于方便面纸碗生产企业,如果不执行《纸碗》推荐性国家标准,那么在目前无行业标准的情况下,就要制定企业标准,对纸碗是否可以使用废纸以及废纸的重金属含量、荧光性物质、光油卫生要求(符合GB 9685的要求)、印刷位置等进行严格的规定,并上报至省级卫生部门进行备案,备案成功后方可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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